本文的統計數字是根據明慧網的報導時間來統計的。由於中共封鎖網絡、掩蓋罪責,本文的數字為不完全統計。
一、年度迫害概述
1、二零一三年,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50名學員被綁架
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謝立、謝偉,被分別非法判刑七年和九年;剛鳳清被誣判四年;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法輪功學員張化彬被誣判三年半。
齊齊哈爾市政法委、「610」在龍沙區勞動橋附近的晴隆旅店不定期舉辦洗腦班,主要針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他們採取高壓、恐嚇、肉體和精神折磨等手段,強制法輪功學員聽看誹謗大法的錄音、錄像,強制學員寫「三書」。其中非法關押的有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九里村法輪功學員姜風雨、建華區法輪功學員張劍等。洗腦班自知違法,從來詭秘不告人、不讓家屬會見。
2、二零一四年,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8名學員被非法判刑,33位學員被綁架
法輪功學員朱金瑞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北安監獄出監大隊,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晚被北安監獄迫害致死。
齊齊哈爾龍沙區法輪功學員毛淑珍被非法判刑五年,王金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富拉爾基區法輪功學員孫海珠被非法判刑三年;石玉霞、吳桂靜、李德榮被非法判刑四年;張小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劉輝被非法判刑三年。
齊齊哈爾龍江縣詹淑芬、景桂香、王愛民、匡維華,被非法批捕。
3、二零一五年,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4名學員被非法判刑,113名學員被綁架
郝智梅,女,六十一歲,齊齊哈爾市建華區逸夫小學退休教師,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晚,郝智梅被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刑警大隊的惡警綁架,關押在第一看守所,十八日晚上郝智梅被非法提審,惡警認為郝智梅是齊市的負責人,對她上了幾十種酷刑迫害,最邪惡的是用四把牙刷插其陰部。八天後的二十四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新江路派出所通知其家屬,稱:郝智梅因「心肌梗塞」死亡。 惡警警告其家人,給郝智梅換衣服及出殯時,所有人員不准攜帶照相機、手機等物品。
2015年1月23日,齊齊哈爾法輪功學員劉輝被非法判刑三年;2015年9月28日,齊齊哈爾市富裕縣法院非法判王愛民五年;景桂香三年半;匡維華三年緩四年;
2015年齊齊哈爾市趙恆蘭被非法庭審;2015年3月19日法輪功學員周群被齊齊哈爾農墾法院非法庭審。
4、二零一六年,1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7位學員被非法判刑,16位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訥河市教師劉鳳玲在迫害中離世。
2016年6月8日,龍江縣法輪功學員詹淑芬、李愛英被非法判刑四年;2016年5月5日,富拉爾基區法輪功學員楊淑君被判刑三年半;2016年6月,齊齊哈爾四位七旬老太太趙秀芝(78歲)、李掛芝(76歲)、李鳳琴(72歲)、彭淑榮(70歲),被非法判刑三年到三年半。
2016年2月24日,依安縣法輪功學員劉玉梅面臨被非法庭審;2016年6月14日,九三農墾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張春豔和丈夫周生勇。
法輪功學員楊淑君女士,大學畢業,黑龍江玻璃廠工程師,是位才女,她在一九八零年從黑龍江省泰來縣農村,以優異成績考上了哈爾濱醫科大學,因為個子矮和相貌原 因,面試時未被錄取,後來被齊齊哈爾輕工學院硅酸鹽專業錄取,一九八四年畢業,分配到富拉爾基區黑龍江玻璃廠技術科工作。當時單位是作為人才引進,分給楊 淑君一套兩室一廚的樓房。
楊淑君女士一九九八年有幸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她曾在二零零四年之前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遭受迫 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富區刑警大隊李瑞新等眾多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齊市第一看守所。在長達一年半之久的殘酷迫害下,原本非常健康、精力充沛年僅四十餘 歲的楊淑君就已經滿頭白髮,幾乎認不出了。
二零零六年四月楊淑君被非法判十二年重刑,同時被非法判刑的還有另外十五名法輪功學員。楊淑君絕 食抗議迫害,被中共惡徒在食物中加入不明藥物強制灌食,導致突然精神失常,失去一切記憶,生活不能自理,其慘狀不忍目睹。即使楊淑君已被迫害到這種程度, 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仍被送到臭名昭著的哈爾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楊淑君女士二零一四年五月出獄回家,在家只住一年多時間,再次遭受迫害。
二、迫害詳實事例
1、家人被國保隊長誘騙 陳宏被重判
2013年9月27日,建華公安分局、建設路派出所六、七個警察,突然闖入建華區法輪功學員陳宏女士的家裏。他們手拿所謂「邪教組織」等材料,誣陷陳宏女士參加邪教組織,並將其綁架。當天下午,建設路派出所副所長馬玉良帶領李卓等一群警察,兩次對陳宏女士抄家。他們搶走電腦主機、兩個筆記本電腦,及其它一些個人物品,甚至連洗衣盆都搶走。市局「610」頭目賀錫祥對陳宏實施暴力,左右開弓,煽陳宏耳光。當天就把陳宏關進齊市第一看守所。
第二天,陳宏從非法提審的派出所走脫,從而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陳宏 |
一年後,建華區公安分局指使建設路派出所副所長李卓把陳宏的丈夫和兒子一起騙到建華公安分局楊中華局長的辦公室。當著孫副局長、國保大隊長徐義新的面、威脅陳宏家人說,如果不把陳宏交出來,就讓陳宏兒子丟掉工作,陳宏的家人也別想過安穩的日子。楊中華還繼續威脅說,如果不把陳宏送回公安局,凡是跟陳宏接觸過的人都一起收拾。他還謊騙說,把人送回來只拘留幾天、辦完手續就放人,並保證絕對不判刑。陳宏兒子當場把這些談話用手機做了錄音,來作為佐證。
陳宏的丈夫相信了他們的話,當天就去找陳宏,並以離婚來逼迫陳宏去公安局。當陳宏和家人到公安局後,局長立即反悔,兇相畢露,電話上報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國保隊長說:陳宏的案子不是建華分局局長說了算的,他們沒權力放人。陳宏當即被非法關押、在場警察強行奪走陳宏兒子的手機,折斷TF卡,銷毀了許諾的證據。最後,陳宏被非法重判五年。
2、警察威逼 從三樓跳下 田勇多處骨折
2014年4月1日,法輪功學員田勇和龔海鷗去內蒙古牙克石市催化款,4月3日在旅店被建華分局警察和文化路派出所還有內蒙古紅旗派出所警察、國安以及齊齊哈爾市國安、610警察綁架。這夥人竟把倆人身上帶的物品和錢、手機、手提包等全部搶走。田勇拒絕綁架,從三樓窗戶跳下,由於摔傷意識喪失,建華公安懼怕擔責任,將他送入齊齊哈爾市第一醫院搶救,家屬探望時看到田勇渾身上下都是被踢的腳印子,頭部流了很多血,縫了十多針,左手手筋被玻璃割斷了,肋骨、胸椎、左腳等多處骨折。
過了三天,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賀錫祥等警察拿著田勇家的鑰匙去他家開門,沒開開,後來謊稱有火災、動用消防車,搭雲梯闖進家中,搶走他兩部電腦,幾部手機,並把田勇妻子綁架到建華公安分局,次日才放回。
現年四十歲的田勇,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被勞教迫害近兩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迫害,幾度生命垂危。二零一五年七月,田勇控告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立案偵查被控告人江澤民在對法輪功修煉群體迫害中所犯的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非法剝 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侮辱罪、誹謗罪等多項共同犯罪,並依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追究被控告人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公布事實真 相,依法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修煉者。
田勇說:「當我出獄後看到那厚厚的家裏給我郵寄的存款單據,郵包票據,和去富裕勞教所,泰來監獄看我時的火車票據──哇,好多,好厚啊!我的眼淚流了下來……」
3、審判長咆哮公堂 無理驅趕辯護律師
2015年5月1日,富區法輪功學員於桂敏在富區「大家庭」超市附近,贈送給行人一個國際互聯網上網軟件的卡片,被富區紅岸派出所綁架,於桂敏家人為其聘請了全國知名律師王磊。王磊律師依照現行法律,從不同角度為於桂敏做無罪辯護,令現場旁聽人員不時地點頭稱讚。
審判長劉慶華卻惱羞成怒,粗暴打斷、阻止王律師辯護。王律師又以《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為依據,論證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的違法。劉慶華聽後卻更加野蠻的咆哮公堂,厲聲制止王律師「不准提《憲法》」、「不准提《刑事訴訟法》」。王律師問:「習主席要『依法治國』、『以憲治國』。怎能不提呢?」誰知劉慶華不但不收斂,反而剝奪了王律師的辯護權,喝令法警將其逐出法庭。
於桂敏(遭受酷刑雙腕傷痕外露至深) |
王磊律師到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控告劉慶華的違法行為,中級法院刑庭庭長金曙讓提交本案辯護詞,王律師隨後把於桂敏的審案辯護詞寄給了她,半月後,金曙卻矢口否認已經收到的辯護詞。並在通話中改口說:「即使收到了,你也被解除二審辯護權了。」很顯然,她是有意誣陷王律師擾亂法庭秩序,其做法不但不尊重事實,還故意混淆一審和二審的關係,進而協同劉慶華剝奪律師辯護權。王律師感到非常氣憤,他說:「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與富拉爾基區法院真就是沆瀣一氣,他們視法律為無物,簡直無恥透頂了!」。
事後,王律師又將金曙違法一事告到黑龍江省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金曙為了報復王律師,電話給看守所施壓,後又傳紙條告訴看守所不許王律師接見於桂敏。致使王磊律師兩次千里迢迢從河南趕來都無法成功會見當事人於桂敏。後王律師又找到看守所駐檢維權辦人員,幾經周折,在執行正義控告和不斷的協商下,最後才與另外一名律師得以會見到當事人於桂敏。
4、半夜入室綁架民婦、非法判刑四年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建華刑警大隊警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半夜入室,以所謂「在逃」名義綁架善良婦女李愛英;龍沙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以所謂 「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提起公訴,同日,法院立案受理,並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秘密開庭,非法判李愛英四年刑。
李愛英 |
當家人質問審判長梁鳳鳳為何不通知家屬偷偷開庭時,梁竟一派胡言:「李愛英已成年人,無需通知家屬。」還口口聲聲污衊法輪功。家人多次到龍沙法院找梁鳳鳳,其竟戴假髮否認自己是梁本人,丟棄自己的車不開坐同事的車逃脫。
齊市檢察院檢察員王斌也根本未到看守所見李愛英調查核實此案,便以莫須有的「破壞法律實施罪」 向龍沙法院提起公訴;而龍沙法院梁鳳鳳、審判員侯偉、陪審員塗冬雲、書記員田小雪,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
李愛英學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原則做個真正的好人,隨著心性的昇華、做人境界的提高,身體好了,脾氣好了,就像換了一個新人一樣。在中共江澤民團夥 迫害法輪功後,曾經二次被非法勞教,遭關小號,上繩、反銬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五年七月,丈夫和孩子到勞教所接她回家時,見滿頭白髮、精神恍惚、蒼老、憔悴不堪的她,竟不敢相認:「這哪是我的媳婦呀?!」
5、個體老闆遭毒打 財產被洗劫一空
2016年2月2日,法輪功學員、個體飯店老闆董道順駕車路過齊齊哈爾看守所,被齊齊哈爾市建華分局國保支隊和文化路派出所綁架,兩個警察對他拳打腳踢、鞋底搧耳光、掐喉嚨,打得董道順的臉紫,無法吃飯、喝水,說不出話。
當天晚上十點多鐘,建華分局於海濤等人到董道順的家,用欺騙手段謊稱是道董順的朋友騙取孩子把門打開,四個便衣警察闖進去非法抄家,搶劫走人民幣500元、大法書籍五、六本、台式電腦主機箱一台。轎車、手機、銀行卡已被辦案單位非法扣押,董家飯店已面臨關閉,他妻子去國保找,國保隊長賀錫祥說等著判刑吧。
三、齊齊哈爾市警察踐踏法律 綁架訴江民眾
2015年5月~12月份,齊齊哈爾市113名法輪功學員實名控告江澤民被綁架,9人被騷擾,被勒索現金23000元。
2015年5月~12月份,因依法起訴江澤民被綁架法輪功學員人數分布圖(按月份) |
受害人姓名 | 區/縣 | 市 | 搶劫錢財(元) | 搶劫物品 |
田剛 | 富裕縣 | 1000 | ||
梁姓學員 | 一台電腦 | |||
劉豔欣 | 拜泉縣 | 電腦,打印機 | ||
張桂芝 | 7000 | |||
劉俐 | 5000 | 常人藏書二十餘本 | ||
張劍 | 10000 | 兩個MP4 | ||
王桂榮 | 手機一部 | |||
共計:23000 |
1、優秀教師依法起訴江澤民遭綁架 迫害的無法行走
2015年12月3日晚8時,齊齊哈爾北大街派出所警察帶領開鎖人員,經過2個多小時砸門手撬鎖,闖入張劍家中,搶走其個人的兩個MP4和神韻光盤及1萬多元的現金。警察將張劍雙手反扣扔到車上綁架到派出所後,要求其承認參與訴江一事,並對其進行毒打。其間把他關在廁所踩住雙手、雙腳讓其曾經傷的後背著地並用打火機燒他的身體。因張劍呼喊「師父他們打我了!」等,警察害怕用襪子堵住他的嘴。毒 打張劍最賣力的警察叫畢磊、於佳。張劍面對邪惡讓承認訴江的要求一概拒絕、零口供。
12月4日晚,警察將張劍送回家中,除了一萬多元現金帶回外,其它私人物品兩個MP4和神韻光盤被警察霸佔。
張劍原是教師,多次被綁架、酷刑迫害,2001年2月至2009年2月被關押在哈爾濱監獄和大慶監獄,經過近十年的迫害,造成脊柱嚴重損傷,到出獄時已經無法行走,由家人背回家,至今仍無法和正常人一樣自由行走和工作。
2、兩遭勞教 肝臟被打壞 何淑榮女士控告元凶江澤民
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何淑榮女士於2015年7月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遭受嚴重迫害,要求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何淑榮女士曾多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遭受上大掛、抻刑等酷刑折磨,肝臟被損壞。以下是何淑榮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從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0多年來未進過一次醫院,未吃過一粒藥,修煉法輪功使我的身體得到健康,思想也得到昇華。
在1999年7月22日下午,我和多位法輪功學員為向政府領導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卻在市政府門前被全副武裝的武警強行拽上車拉到警犬基地在烈日下站在廣場上高音喇叭反覆播放誣蔑大法誹謗師父的歪理邪說,我們被暴曬一下午,晚6點左右被 拉到江岸派出所,所長楊曉東、警察丁世國逼我寫放棄修煉,不寫不讓回家,又逼著我丈夫交出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這才讓回家監視居住。
8月16日早5點,我正在家煉功,副所長林田和一個警察闖到我家,把錄音帶和坐墊搶走,還說抓個現行。警察丁世國又到我班上騷擾,找我做筆錄。車隊長吳樹森、書記龍福友強迫我白天在單位洗腦,晚上在派出所洗腦。
9月下旬至10月期間,公司經理鐘志靜,書記蔣林、張靜怕擔責任,又在公司辦洗腦班,不讓回家,4、5個職員輪換著使用車輪戰術逼我放棄信仰,從精神上折磨 我,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一直迫害半個多月。我爸媽擔心上火,丈夫倒班,孩子上學沒人照顧。江澤民發出了對法輪功進行暴力鎮壓的違法指令,給每個法輪功修煉者的家人帶來巨大傷害,使我家人至今還生活在被江澤民散布的鎮壓恐怖之中。
1999年12月末,我去北京上訪,在齊市火車站被鐵路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逼迫我丈夫交出500元錢,沒有任何手續。江岸派出所警察王紹偉將我帶回派出所,吊到鐵管子上一天一夜,腳尖踩地,警察讓家屬勸我寫保證,逼 我丈夫跪在地上求我,我丈夫哭得昏過去。因為我不放棄信仰,被勞教一年。在雙合勞教所,我被迫奴役每天十多個小時。當時勞教隊長是張志傑、劉淑榮。
2001年11月初一天晚上5點左右,我正做晚飯,安順路派出所3個警察闖入家中把我綁架走,當時我還穿著拖鞋。在安順路派出所,警察把我強行反銬到鐵椅子上,用塑料袋把我的頭套住,塑料袋和嘴及鼻子緊緊的貼合在一起,一會我就不能呼吸了。我手被反銬在鐵椅子上一天一夜。他們強行抄家也沒有任何手續,給家庭帶來 很大損失,丈夫下崗,孩子被驚嚇得病了,無法上學,我媽跟著上火得病了。這次他們將我非法勞教兩年,再次劫持到雙合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我被逼做奴工,穿方便筷子、灌農藥,每天強迫勞動十個小時左右,農藥把我嗆得噁心。每次都洗涼水澡。有一天早晨,我站一邊煉功,隊長張志捷抬手便打,副隊長 劉淑榮接班後,對我進行罰站長達一天。獄警符成娟給我做轉化,讓我到其它監室,我不同意,4至5個做轉化的人強把我拽過去。再次逼我放棄信仰,我不配合,被5人拖進小號,郭麗把我反扣在鐵椅子上,手被刮出血,現在還留有傷疤。
2003年出獄後,我找單位領導要求上班,單位不接收,從此我失去了工作,沒有經濟來源。
2013 年3月12日上午8點左右,我在家門口被大民派出所所長趙世民等5個警察綁架,他們把我手反銬上,倆個人按住我,還威脅我老爸,把我家翻的亂七八糟,搶走 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電腦1台、打印機4台、刻錄機2台及其它個人物品。他們拉到派出所用我的圍巾把監控擋住,對我進行審訊,不說就上大掛。我不簽字就又上大掛,他們把我的手擰 向身後戴上頭盔上大掛、把我抻的撕心裂肺疼痛難忍,全身抽搐、嘔吐、近於昏迷甚麼也不知道了,兩天一宿,晚上兩名警察輪番審問不讓睡覺,第二天送到看守所檢查時,肝臟損壞拒收,胡學民他們4個又將我送去鐵路第三附屬醫院照片子。兩次檢查是一樣。
當天晚上警察胡學民給我丈夫打電話說拿三千元錢把何淑榮接回去,我丈夫拿了3000元錢交給趙世民,至今未還。
附件:2013年1月─2016年6月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非法判刑、綁架人員統計表下載(1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