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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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一九九八年看到身患嚴重關節炎的同事因修煉法輪功而重獲健康的神奇事蹟,我也開始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我臉上的黃褐斑不翼而飛了,臉色白裏透紅。同事們都問我用了甚麼高檔化妝品,我說我是跟某某同事學了法輪功,這樣她們也跟著學煉了。

我們這個部門共十人,七人學煉了法輪功,上級領導對我們部門非常滿意,每次來檢查工作,我們不再像以往那樣暗地裏打聽領導甚麼時候到,好在事前一刻做好準備。後來領導們開玩笑地說,「你們這個部門免檢。」因為法輪功講修心,所以領導在和不在都一樣,那年年底,我們部門被評為「省級青年文明崗位」。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濫用手中權力瘋狂迫害法輪功,利用電視、報紙鋪天蓋地地污衊法輪功,公、檢、法、司頃刻間淪為執法犯法的犯罪團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關押,並強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們幾個是上班族,以前很少去煉功點上煉功,公安那裏沒有登記。我從明慧網上下載真相資料四處散發,並告訴身邊的人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央視拋出「天安門自焚」 這個彌天大謊,對世人的毒害很大,我就下載、刻錄了《偽火》光盤,有兩個同修配合去發。《偽火》光盤一傳出在本地引起很大的震撼,街頭巷尾都談論天安門自焚是假的。但當時我們沒有注意電話安全,被六一零人員竊聽找到我家的電話,我被判了五年刑。

然而,烏雲遮擋不住法輪大法的萬千光輝。二零零二年我被送到一座女子監獄,殷警官和兩個犯人把我帶到五監區十一小組,她們要求我背監規、戴犯人的胸牌、報數等等,我一律不接受,她們以此為藉口,罰我整天站著,連吃飯也不讓我坐,說這是不服從管理的最輕懲罰。這樣三週以後,我的腳腫的表皮發亮,水汪汪的如同一碰就要破的樣子,最大碼的布鞋都穿不上了,只能站在鞋面上,兩個監管我的犯人每天輪流讀殷警官布置的所謂「學習材料」,每週由小組分管民警找我談話,叫我坐小板凳,我都是說一聲「謝謝」,然後站在小凳子旁靜靜的,一句話也不講。

五監區十一小組(下文簡稱五一一小組)共有十二人,其餘九人白天去生產車間參加勞動,一般早晨六點三十離開小組,晚上九點半回小組,有時更晚,她們大多數人看到我都表示同情,有的默默地流淚,但有一個判了死緩的犯人公開嘲笑我,她向大家介紹「天安門自焚」如何如何,問我是不是去自焚被抓來的?我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我是揭露這個謊言被綁架來的。她一聽來興趣了,她叫其他人守在門口望風,因為這裏規定不允許組員與我說話,她問我怎麼知道自焚是假的?我說法輪功禁止自殺,自殺是有罪的。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同時能得到一個好身體,利國利民。

其他組員也停下手中的事,圍到我身邊聽我講,我把自焚偽案的疑點從頭到尾分析了一遍。大家說共產黨就會騙人。這時望風的說監區長來了,大家才分開各自幹自己的事。

監區長問我,為甚麼不服從管理?這樣站著腳不痛嗎?我提出急需和家人通信,並希望監區在三天之內拿出不服從管理可以罰站的法律文書,如果三天後我看不到相關法律條文,我不會再站著的。她說不服從管理不可能與家人聯繫。陸監區長一離開小組,大家都為我擔心,她們告訴我陸只管普通犯人,殷警官是新調來專管煉法輪功的人,她們親眼看到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手腳捆起來折在一起塞到床底下,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只能吃白飯,長期不給菜吃,罰站、不讓睡覺、不讓大小便是時常發生的事,也有被送進橡皮房子的,大小便在一處。

我記得師尊講過:「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甚麼法律」,我後悔自己沒有把迫害法輪功的相關法律一一記住,現在眼看這些獄警被謊言矇騙,卻不知自己在執法犯法,心裏為她們感到痛惜。那天晚上,同室的小組長請我幫她寫些文章,好投稿去廣播站可以加分,沒等我同意就抱來一疊書刊說供我參考,我隨手翻開一本《隨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篇評論文章把我要的法律條文全部呈現在我的眼前。(在我個人修煉中,我時常能感受到師尊就在我身邊,我需要甚麼師尊都知道。)

到第四天,沒有見到陸監區長來小組,我就坐在床邊,不再站著,兩個犯人怕擔當責任,立即通報值班民警,不一會兒殷警官就氣勢洶洶的來到五一一小組,她臉一沉大聲訓斥:「你到監獄快一個月了,甚麼也不服從,法輪功在這裏的唯一出路就是轉化,否則沒有好果子吃!」這時我已胸有成竹,我起身向她問好,然後繼續坐下,並問她能否幫助我解決一些法律方面的問題,她說有判決書啊。我說按常規,有人造謠我闢謠,這張判決書應改成見義勇為的榮譽證書。她忍不住笑了,周圍的人都忍住不敢笑出聲。

有一個和殷警官一起來的人說:那你和我講一講你需要解決哪些法律問題?殷警官連忙介紹,這是林副監獄長,專管法律相關事務。我站起來向監獄長問好,林監獄長點點頭並說:請坐。我說有三個問題:一、中國立法必須遵循四大原則,為甚麼針對法輪功的所謂法律在立法過程中可違反其中三大原則?違反立法原則而設立的法規甚麼時候確定了在中國的合法有效性?二、一九九八年中國政府簽訂了《國際人權公約》各大報紙刊登中國人從此有了人權,公約十九條第二項「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人形式的、或通過他的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那麼法輪功學員有哪一個行為超越了一九九八年中國政府對全世界的承諾?三、是甚麼法律導致造謠生事者無法無天,而闢謠澄清事實的人遭受殘酷鎮壓?同時我提出急需與家人通信及獲得監外法律援助。

林監獄長問我甚麼學歷。我看到她手裏拿著一支筆,我知道這是錄音筆,就說如果你今天對我的提問沒有充份準備,希望你回去後再聽一下,我希望能儘快得到你們的幫助。她看了看表,說還有其它約談。臨走時林監獄長說:「法輪功在這裏不要想這麼多,不要鑽牛角尖,不要吃眼前虧。」並說過幾天還會來找我,但直到我出獄,也沒見到這位監獄長。

大約入獄後三個月左右,監區小組內要裝監控,白天監區要施工,就把我帶到了車間。我坐著不參加勞動,張監區長是專管生產的,她叫兩個犯人喊我去談話,這兩個犯人說殷警官有規定,不讓我和任何民警及犯人交談,如有約談需通過殷警官。這話把張監區長惹火了,她自己從警務台上下來走到我面前,對我說:「喂,你這個白吃白喝的,整天不幹活,你坐著不臉紅嗎?」她說我以前的監區也有法輪功(學員),現在都集中到八監區去了,諷刺挖苦我。

我一直不吱聲,但當她再次提到法輪功三個字時,我站起來大聲對她說:停!她幾乎嚇了一跳,當時我也不知道聲音怎麼會這麼大。這個張監區長人很兇,犯人都怕她,我接著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的事我來向你介紹,但我一想她受謊言毒害很深,和她從何講起呢?我想大法的威力最強,我背師父的《論語》吧,她一聽這從沒有聽過的內容,一下把她給鎮住了。

聽完後,她說:「呀,你的聲音原來這麼好聽!平時為甚麼不愛說話?」她的語氣顯得非常緩和,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她又說,她今天心情不好,這麼多貨今晚九點要出,領導不顧實際生產能力,拉貨的車都定好了。我說你若不把我當犯人,我可以幫你,她表示懷疑,我告訴她,現在貨都積在哪道工序上,只要這道工序稍微改變一下操作方式,再增加幾個人手,問題就解決了,並告訴她我能給她應個急,做示範帶那些犯人。她這下高興了,她也親自和我一起幹了起來,晚上九點十分出了貨,只比規定時間延長了十分鐘。

這時陸監區長也趕來了,知道事情經過後,親自向我道謝,並希望我今後參加勞動,這樣她可以向殷警官反映我的表現,給我加分早日減刑回家。我告訴她,法輪功學員面臨的是一場迫害,我決不會為減刑而參加勞動,今天幫監區解決燃眉之急,也是用事實告訴大家,法輪功不是電視裏胡說的那樣,我在這裏每天都會用不報數、不戴胸牌等等來提醒身邊的人,法輪功學員是被非法關押的,從那以後,沒人再跟我提勞動的事。

入獄三年左右,監獄設計對我攻堅轉化,殷警官帶著兩個民警,安排十一個人和我吃住在一起,白天在一個小會議室,她們圍著我讀污衊大法的「學習材料」,看造謠的錄像和一些亂七八糟的名人講座,但每次播放都不順利,不是顯示屏出現雪花,就是沒有聲音。後來採取不讓我上廁所,說除非像犯人那樣喊報告請示才讓我上廁所,我每天早上六點三十離開小組,一般晚上九點三十才能回到小組上廁所。早晨吃稀飯,犯人有意給我盛稀一點的,幾天下來犯人彙報說一點異常的反映都沒有,該吃的吃了,該喝的喝了,後來只好罷休。

三個月下來,警官發現大多數人都替我說話了,特別是受矇騙的同修都喜歡聽我背師尊的經文,大多數人提交了和我在一起的思想彙報,不約而同地都提到了我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殷警官大怒,趕緊解散攻堅小組,其中八人受到扣分處罰,過後我又回到車間。

不久監區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站隊、吃飯、甚至行進當中,都有一個人大聲喊:報告!警官,我要上廁所。一天十幾次,警官煩了,罵她,誰叫你害法輪功的。後來得知為了轉化我,在攻堅小組出主意,要我喊報告了才能讓我上廁所就是這個人,這時她得了尿頻尿急症。陸監區長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是不是詛咒她了?我說沒有, 我原先也不知道是她在暗地裏害我,前幾天她的毛衣裂縫了,我還幫她縫好了呢。

有一天休息日,本可遲一小時起床的,但監區一大早就把犯人都叫醒,好像要迎接一個突擊檢查,大家都很忙碌,我時常想著自己該想的,很少去關注她們具體忙碌些甚麼,一個分管民警把我喊去,把監區文化欄添一些裝飾,換一些圖片,我正做著,張監區長大聲說,糟了,車間有外來廠家師傅到車間做裝箱驗貨前準備工作了,沒有民警去接待,怎麼辦呢?她把眼光落我身上,叫我去接待一下,說著就把一大串鑰匙塞到我手中,並交待我處理的越快越好。

我拿著鑰匙徑直朝車間走去,替廠家師傅打開車間的門,然後陪同她們檢查,有鎖的地方就找鑰匙打開,大約有二個小時。她們離開車間,我又把門一道道鎖上,回到監區樓,張監區長正從樓上下來,說是來接我的。我把鑰匙還給她,她就像對待那些民警一樣和我有說有笑的。回到小組,我一想這好像一場夢。在這裏的服刑人員沒有警官帶領是不能獨自出入的,我還拿著一大串鑰匙,還陪著外廠師傅兩個多小時。我知道這些生命已經知道法輪功的真相了,她們不再把我當作犯人了,在她們急需人手的時候,法輪功學員是她們最可信賴的人。

雖然我沒有減一天刑期,但與我相處過的犯人、民警、監區長、監獄領導都從我這裏得到了法輪功的真實信息,他們已經有能力在謊言與事實面前去作出自己的選擇。

離開監獄前一個月,省六一零人員一行幾人來到監獄,按常規在監獄沒有轉化的都要送到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繼續所謂的攻堅轉化,這次的談話內容也是威脅我出獄那天直接由他們親自來接我到洗腦班,整個過程我一句話也沒講。分手時,他們問我五年裏感受最深的是甚麼?這時我說出了一句心裏話,我說:「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是善,而不是惡」。那人叫我具體講一講,我說:「一個政府利用手中的權力逼我說假話,綁架時毒打我,入獄後體罰我,整整五年不讓我與家人通一次電話,還利用我年邁的母親來監獄指責我不孝順,並開除了我的公職,切斷了我住房的水電,那些為了營救我的單位領導、親朋好友都受到株連:有不讓升職的;有不讓當公務員的;有扣獎金的;有的不煉功的親屬家裏都被抄家,如此的行惡都沒有動搖我對法輪功的信仰。而法輪功創始人──我的師尊,沒有用任何強制的手段卻擁有全世界許許多多的崇拜者。」那人連忙揮手叫扛錄像機的人不要再錄了。出獄那天,我地區領導和我孩子一起把我接回了娘家。

我回想這些往事,心中油然升起對師尊的無限感恩。偉大的師尊啊,是您無量的慈悲一路呵護弟子在濁世中沒有迷失,是您無量的慈悲讓看似弱不禁風的弟子在巨難中依然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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