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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訴江民眾遭公檢法迫害案件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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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自二零一五年起訴江澤民大潮開始後,天津市公檢法打壓訴江民眾的事件一直持續不斷,天津市公安局長趙飛竟公然明確:抓一個法輪功學員賞一萬,叫囂訴江就是違法。枉法強加罪名,濫用治安條例27條。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曝光了現任天津市公安局長趙飛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民眾進行打壓的證據,然而趙飛並未收斂。今年春天中共兩會期間,趙飛又簽署文件──對政治案件(法輪功案件)要從快、從重、從嚴處理。同時,對下級執法部門輔以誘惑政策,如提幹、獎金,漲工資等。至今天津市對訴江民眾的迫害仍持續不止。

截至目前,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天津市因訴江被非法批捕的法輪功學員十一人,非法庭審增至六人,非法判刑四人,一人回家。

一、今年一~三月又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綁架抄家。包括:邢俊傑、李寶玲、王寶萍、呂在志、張淑敏、程桂英、王慧、武冬紅、栗豔霞、楊寶連、高媛,其中六人被非法拘留。

二、天津中醫藥大學退休教授、現年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戴錫珍女士,因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警察綁架,正面臨檢察院的非法起訴,家人已聘請了律師。

三、天津法輪功學員劉海賓曾經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八年冤獄迫害,二零一五年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又被綁架、冤判四年。劉海賓上訴,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天津二中院維持原判,劉海賓即將被劫持入獄。

四、天津市南開區法輪功學員張衛敏因訴江在被綁架抄家、關押近一年後,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上午,被南開法院非法庭審。

五、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天津西青區法輪功學員潘慧芬因訴江被西青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潘慧芬通過郵政速遞局向最高檢察院寄出了訴江狀。八月七日下午,被中北鎮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並被抄家。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

六、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天津河西法院對李文非法庭審。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文因訴江被綁架、抄家,批捕。李文的律師在辯護中指出,公訴人將李文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放入案卷作為罪證,明顯違反憲法。江澤民本人在憲法法律層面沒有甚麼特殊的,只要內容屬實,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對李文的指控很明顯是構陷入罪!

七、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天津市寧河區法院對莫偉秋非法判刑四年半,理由是給他人傳遞訴江材料。家人不服判決上訴至天津第二中級法院。近幾日,當律師上寧河區看守所會見當事人莫偉秋才得知,二中院在不通知律師的情況下秘密的維持原判,律師得知這一消息非常氣憤,家屬對二中院的這種暗箱操作也表示憤慨。

八、五月二十日上午,天津武清法院對武清區法輪功學員高志勇非法開庭。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天津武清區黃莊鎮派出所警察和武清區公安刑警隊以高志勇控告江澤民為由闖入高志勇家,綁架高志勇並抄家。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律師到武清區看守所要求會見高志勇,看守所靠欺騙阻律師會見當事人。告知律師:「高志勇不願接見」。五月九日律師第二次去看守所要求會見高志勇,看守所說高志勇還是不願見律師。律師找了看守所的駐所檢察官反映情況,但駐所的高姓檢察員明確說:他親自去見了高志勇並勸說其會見律師,但高志勇就是不配合。然而在法庭上高志勇證實自己根本不知道律師接見之事。

九、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五點多,河西分局東海派出所幾名警察協同當地居委會人員因為訴江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路大虎、萬慧敏家,實施綁架並抄家,十二月六日被非法送河西分局看守所。年近古稀的夫婦二人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中旬控告江澤民,目前萬慧敏已被非法批捕。

十、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寧河法輪功學員黃鳳蓮因訴江被綁架,黃鳳蓮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帶上警車,上前敲警車的玻璃,要求放人,四、五個警察下車後發生衝突,她丈夫被警察戴上銬子帶走。警察打人這一過程,被一路人用手機全程拍下來並喊:「警察打人了!」警察見狀將路人抓捕並毆打,將手機拍下的文件刪除,並將其帶到派出所關押了一天一宿。七月十三日得知,邪黨部門給黃鳳蓮丈夫扣的罪名是:暴力襲警,判刑半年,罰款兩萬元。黃鳳蓮本人則被刑拘三個月。

十一、天津濱海新區塘沽七旬法輪功學員王昌壽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晚在與朋友們讀法輪大法著作時,被闖入的警察綁架。之後王昌壽老人連遭三次非法庭審。罪名之一是起訴江澤民。

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上午,塘沽審委會二次非法庭審王昌壽老人。律師也為王昌壽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法輪功書籍是讓人做好人,根本就不違法。起訴江澤民是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王昌壽沒有觸犯國家任何一條法律應該無罪釋放。但王昌壽老人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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