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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優秀教師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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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三十八歲的原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八中教師付令軍三次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還遭受三年半冤獄。十幾年的迫害,付令軍的父親膽戰心驚,度日如年,母親只能無助地大哭:「我的兒子是一個好人!」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付令軍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刑事控告狀》,起訴給他帶來這場災難的元凶江澤民。

在《刑事控告狀》中,付令軍寫道:「被告人江澤民在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期間,利用手中權力,因為一己妒嫉,一意孤行,枉肆其忿,無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調查結果和民心民情,發動了針對法輪功的『文革式』迫害。

「我也是這千萬個被迫害的對像之一,我在仙桃八中擔任教師期間,兢兢業業執教,對學生關懷備至,教學成績顯著──二零零五年,曾帶出一個全市高考文科狀元。但是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下,我先後四次被綁架,平時被監視行蹤,經常被要求『彙報思想』。在非法關押後,我的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七十五斤銳減到一百三十五斤,門牙斷了半截;身體浮腫,血壓升高,多次暈倒,有時不省人事;同時我的工資被禁發,頭髮變白。」

以下是在江澤民的操控唆使及謊言欺騙下,付令軍老師遭受的迫害事實及經過。

一、第一次被綁架、送洗腦班

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天晚上十點左右,我和同事何青、武蓓在仙桃商城旁邊的攤點吃夜宵,仙桃八中政教主任李玉斌(現任仙桃市沔城高中校長)、國保大隊田華和另一名警察,突然衝過來,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將我從餐桌上強行帶走,非法關押在仙桃市刑警一中隊一樓的一個小鐵籠裏,吃喝拉撒都在一個不足十平米的範圍內,裏面又臭又熱。

國保大隊大隊長周國懷採取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語言侮辱攻擊、抓頭髮和衣領、以送到監獄相威脅等方式,從肉體與精神上不斷施壓。

被非法關押的當晚,我全身抽搐,無法動彈,不省人事,警察們慌了,進進出出忙個不停。凌晨時,把我送到仙桃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說可能是癲癇。折騰到天亮後,警察們把我帶回一中隊繼續非法關押。

一個星期後,把我強行送到設在仙桃市麻港鄉的洗腦班,洗腦班的負責人有仙桃市「六一零」的胡美生、徐霄、武永祥等人,仙桃八中教師胡鋼作陪護員。警察不准我出門,每餐由陪護員打好後端來,還敲詐逼迫單位交幾千元生活費。期間逼迫我看污衊大法的錄像,不看就羞辱、責罵、威脅。

一直到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左右「十六大」結束後,我才被學校接回。而且之前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查抄了我的寢室,搶走了我的書籍、電腦、電腦耗材、手機、三千元左右的現金,還強迫學校交幾千元生活費等。

二、第二次被綁架,中途跳車後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九月,在市「六一零」的指使下,仙桃市教育局保衛科姓鄭的保衛科科長,和學校管政教的副校長李玉斌一起欺騙我,說要我到教育局開會,我問要開多久,他們說一個下午的時間。

中午,他們一起在糧貿大酒店吃飯,同桌的有仙桃八中保衛科的劉剛、政教處的胡波和彭紹兵、仙桃市教育局保衛科的鄭科長、仙桃八中教師何青等人。吃完飯,鄭科長、劉剛、彭紹兵將我帶上一輛出租車。

中途,我看路線不對,就問了他們兩次:「你們帶我去哪裏?」鄭姓科長很不耐煩的說:「你別管!」這是明目張膽的欺騙和綁架!如此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卻叫人別管,這是甚麼邏輯?!作為一個公民,我必須捍衛自己應有的權利,我就把手伸到窗戶外,從外面把車門打開跳了下去。

站穩後,轉身往旁邊的小路上跑,幾個轉彎後,我就趴在棉花地裏,劉剛和彭少兵等人下車後,找了一段時間,沒有找到我,一邊罵我,一邊揚言要報告公安局抓我。後來,我四處輾轉了幾個月:曾經在不足十平米的小屋裏一個人呆了一個月,每餐一碗米飯,一點白菜蘿蔔;曾經在風雪中行走在偏僻的鄉村裏,有家不能回;白天呆在山上看書,晚上在最便宜的旅館裏住一晚;餓了,就吃點方便麵,冷了,就跺跺腳,運動一下,直到臘月二十七,我才回到家。

三、第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四年五月下旬,仙桃市「六一零」的人把車停在仙桃八中校門口,叫學校領導把我送出去,否則就衝進來用手銬把我強行帶走。當時大概是上午九點,正在上課的我被從課堂上叫出來,學校校長邵愛華無奈的對我說:「我們實在沒有辦法了。」之後,我被「六一零」的人帶上車,到了沙嘴派出所,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胡又發一起被送到了「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武漢市湯遜湖旁的洗腦班,今湖北省司法警察學校內),而且還勒索學校交幾千元伙食費。

在那裏,警察為我使用兩個陪護員:一個陪護員是仙桃市教育局請的一個付姓男子,五十多歲;另一個是襄樊市監獄系統的一個二十歲出頭的獄警。他們一個負責上半夜,一個負責下半夜,對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視,包括上廁所都跟著,沒有任何隱私可言。

洗腦班裏每天都有幾個幫教輪番灌輸他們的那一套歪理,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一、二點,通過肉體上的疲勞、精神上的重壓、偽善的關心和隨時流露出的不「轉化」就判刑的威脅等方式,強迫我放棄修煉,逼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強迫我從早到晚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記筆記、寫心得體會。

那時,被非法拘禁的我們一天天消瘦,有的甚至被折磨的精神出現了問題。三十八天後,我被學校接回。

四、第四次被綁架,送洗腦班,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凌晨0:30左右,仙桃市幹河派出所的近十名警察,騙開了我的家門,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令(後來是在仙桃市第一看守所裏補辦的搜查令,而且時間也造假寫成了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情況下強行搜查,把我家裏的兩台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一台複印機搶走,被搶走的還有光盤、書籍、U盤、移動硬盤、紙張等。當時我的愛人正懷有八個月的身孕,警察的暴行使她受到很大驚嚇,後來早產。孩子因為早產和在懷孕時受了驚嚇,現在膽子很小,內向,怕見陌生人。

警察把我帶到仙桃市幹河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到二十五日晚上七點左右,一起被關的還有沈還姣、王賀海等,從早上到晚上,我們粒米未進,滴水未沾,臨走時,才給了點飯菜我們吃。我被送往武漢的「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我這次的一陪是仙桃八中的職工高明軍。這次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法輪功學員約有二十多人。在這裏,我每天被強制做操、看污衊錄像、寫心得、抄筆記……十月下旬,仙桃市國保大隊的李培亮到「洗腦班」裏騙我說問點情況後就讓我回去,騙我做所謂的「筆錄」。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我被仙桃市國保大隊的田華等人接回,隨後他們將我送到仙桃市第一看守所,當天下午曾敬文到看守所詢問我,準備誣告的材料。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曾敬文到看守所對我下發非法逮捕書;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仙桃市檢察院發「委託辯護人告知書」;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仙桃市檢察院起訴科的張治明和另外一名檢察員非法提審;五月八日仙桃市法院送來起訴書,期間曾因證據不足,多次退回公安局重新調查。

在此期間,「六一零」人員不斷的用重刑威脅我們,騙家人說我們如果在法庭上不反對就當庭釋放,利用家人來逼迫我們。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兩名律師(姚習洪、陳雪峰)自稱受仙桃市法院委託為我辯護,但他們根本不清楚整個事情的具體情況,只問了一些大致情況,後來了解到這只是為了應付司法程序而被安排的走過場的形式而已,根本沒有發揮一個辯護律師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在仙桃市法院刑一庭非法開庭,審判長周國華、鄒容,公訴人是仙桃檢察院的張治明,之後我被非法判決三年六個月。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的衣物被刑事人員任意搶走;飯菜被剋扣,每餐只有一小塊飯團和一瓢沒有油的水煮青菜湯;冬天零下十多度的天氣,用冷水洗澡;我的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七十五斤銳減到一百三十五斤,門牙斷了半截;身體浮腫,血壓升高,多次暈倒,有時不省人事;同時我的工資被禁發,頭髮變白。

五、被單位開除工作

被冤獄期滿後,我回仙桃八中要求上班,仙桃八中校長葉道龍一再推諉,說這事要聽仙桃市「六一零」的。過了將近兩個月,仙桃八中叫我去學校,當時,仙桃市教育局的兩個工作人員(其中一個姓付)和仙桃八中副校長邱先榮、付姓工作人員宣讀了一份仙桃市教育局的「關於開除付令軍公職的決定」,他們要我簽字,我拒不配合,並指出他們的決定是違法的,是對我的迫害。後來付姓工作人員自己簽上了我的名字。

六、家人承受的巨大壓力

我被綁架時,我的父親幾次昏厥,母親整日以淚洗面,頭髮大半都白了;二零零三年,我流離失所的時候,家裏失去了我的消息,父親一個人關在房裏上吊,幸虧發現的早,才倖免於難;有時單位的人去老家查找我的消息時,父親膽戰心驚,度日如年,母親只能無助地大哭:「我的兒子是一個好人!」親戚們也是一直在擔心,每次見到我,都叮囑我一定要小心……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給我、我的家庭、我的親友都帶來了不可磨滅的精神壓力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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