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張假幣
一九九六年我在鄉村學校教書。妻子下崗(失業)。那時我一個月的工資三百元左右。迫於生活,妻在縣城開了一家小餐館。她辛辛苦苦幹一天也就能賺三十元。在當時,這對我們來說已是很可觀的一筆收入。因她很勞累,所以我很珍惜錢和我們的小餐館,每逢週末和寒暑假都去給妻子幫忙。
就在這年暑假的一天晚上收攤整理錢幣時,發現收了一張一百元假幣。我和妻子都很心痛:這要苦幹三天才能賺回來一百元啊!
怎麼辦呢?家庭經濟很困難,就尋思如何找機會把假幣「混」著花出去。碰巧當天晚上每月給我們餐館送煤炭的老太太來了。她給我們送一車煤炭價錢是八十元。老太太年紀看上去大約五、六十歲,當時我想把假錢給她,又怕她事後來找我,使我名譽受損,但最終還是忐忑不安地趁天黑燈下不易辨認真假錢時把一百元假幣給了她。她沒有認出是假錢,找給我二十元。
假錢花出去了,但一種愧疚之感留在了我的心裏。
走入大法修煉
一九九八年我調到縣城中學教書,妻子就在我校門口開了一家小商店。
也就在這一年我和妻子有幸得到法輪大法,走入了修煉行列。但是由於我們學法不深,一九九九年江澤民政治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我們在壓力下放棄了修煉。
感謝師父沒有丟棄我們,直到二零零八年我和妻子從新走回大法中。雖然我們在修煉的路上停停頓頓,磕磕絆絆,甚至摔倒了爬起來,但慈悲的師父給予了我們最好的:師父把我們夫婦倆身體上的各種病痛拿掉了;特別是近幾年通過家庭資料點的建立和學法小組的集體學法,我們的心性有了極大的提高,告訴自己時時都要想到自己是個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來對待一切人和事,讓自己成為一個一心為別人著想的好人,更好的人。
第二張假幣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的一天早上,我走出我家樓道口就碰到一輛卸煤炭的車,車邊站著一位老太太,雖然時光一恍近二十年,但我一眼認出她就是當年給我們餐館送煤炭的老太太,而且我們兩眼還對視了一下。她年紀大且又過了這麼多年了,她已認不出我了。我因趕時間上班便沒停留就走了。
緊接著又一個週末的早上我和妻子去菜市場買了十斤蘿蔔。剛要走,過來一人拿著一百元錢說買四斤蘿蔔。賣菜老人說找不開錢。站在旁邊的妻子說我們幫他換成零錢吧。於是我倆找出身上所有的零錢湊夠一百元給了那位買菜人,我接過他遞過來的一張特別新的一百元整錢裝進衣兜就回家了。
過了幾天我們在附近的商場買菜。我把那張特別新的一百元錢交給收銀員,收銀員把錢裝進驗鈔機,沒響聲,收銀員對我說是假幣,要我換一張。我只好換了一張錢給她。我當時已忘了錢的來歷,還想,怎麼會呢?我這錢都來自銀行。
回家的路上我和妻子回想起幫人換錢的事兒,找到了這第二張假幣的來歷。回家後與真錢詳細對比發現的確有好幾處與真錢不一樣,是假幣無疑。
這第二張假幣沒有像第一張假幣那樣讓我們心痛和再產生「混」著花出去的念頭。因為我們是法輪大法修煉人,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而且遇事首先向內找自己的原因。
就在此時我腦海裏一下出現了「還錢給曾經拿了我的假幣的老人」的念頭。老太太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於是我就和妻子說:「能彌補的事盡可能去補救。二十年前我們給人家一百元假幣,人家還找回我們二十元真錢,人家總共損失一百元錢。今天我們至少要賠償人家二百元錢。」妻子也說完全應該。
當我把兩張假錢的故事和要償還老太太二百元錢的事說給樓下開餐館的夫婦倆聽時,他們感動地說:「現在很難找到像你們這樣修煉佛法的好人了!」夫婦倆熱情地幫助我很快找到了賣煤炭的老太太。我向她說明了情況後還給她二百元錢。老太太激動地說:「我八十多歲了,見到你這樣的好人還是頭一回呀,謝謝!」我說:「應該謝謝您還能給我彌補錯誤的機會;更應該感謝我的師父,是他教我這樣做的。請您老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又給了老人家一張帶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護身符。老人家高興地雙手接過去,連聲道謝裝進了口袋裏。我叮囑她這真相護身符比那錢還珍貴。
這一幕,開車送煤炭的司機看得清清楚楚,令他十分感動;在場的幾個小區居民也開心地笑了。
我了卻了一樁壓在心頭二十多年的心事,輕鬆愉快地回到家和妻子分享這份快樂。我們來到師父的法像前,默默向師父合十:謝謝慈悲的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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