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利益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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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我是二零零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下面談一下自己在去掉利益心上是怎樣走過來的。

女兒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可天有不測風雲,三年前,姑爺猝死,給女兒帶來了莫大的苦難。

女婿去世一年後的一天,親家打來電話,說急用錢,向女兒要六萬,還要房子。我一聽,就知道他們的要求無理。姑爺走後,他們沒給過孩子一分錢,孩子上初中補一節課就三百元錢,壓力夠大的。買房時,由公婆拿三十萬元錢買的,事後,他兒子給了他們四十萬,這就等於房子是自己買的了。可現在,他們卻要房子,如不給房子,就要登報和這娘倆斷絕關係。

我悟到這是衝著我的利益這顆心來的,矛盾來了不是偶然的,因為從買房子,我心裏就犯合計,房票是親家公的,早晚都是個事,現在事就出來了,在法中悟吧。

師父說:「作為一個真正能夠下決心修煉的人,我說反倒是好事。沒有矛盾的產生,沒有給你製造提高心性的機會,你還上不去呢。你好我也好,怎麼去修煉?」[1]

如是一個不修煉的常人一定要和他論一論是非了,可我是個修煉人,就得用法來要求自己。師父說:「如遇強辯勿爭言 向內找因是修煉」[2]。事情的出現就是看我能否放下對利益執著的這顆心。

女兒沒有修煉,對此有想不開的心結,很委屈,我就勸她說:「你公婆也不容易,老年喪子,有困難你不幫誰幫啊?要六萬就給六萬吧,我給你拿二萬,房子給他們吧,這樣,你也算對得起去世的丈夫。」女兒聽了覺得有道理,情緒也穩定了,把錢湊齊,送去了,房子也給他們了。

這樣一場要錢要房的風波就平靜下來了,我的心也平靜下來了。師父說:「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3]。

作為修煉人,就應該按大法的要求做,才能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才能從人中跳出來,一思一念都得在法上歸正自己。在修煉的路上,緊跟師尊修成無私無我的合格的大法弟子,隨師把家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少辯〉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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