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長根,今年六十歲,唐山大地震中腿腳被砸壞,一度成為半殘疾的人,在大法中修煉,她成為了一名樂觀向上,樂於助人的善良人。朋友、鄰居有事找到她,她都慷慨相助。
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韓長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為了告訴當地百姓法輪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遭綁架,關押到唐山大里派出所,警察沒有出示工作證,中午沒給飯吃,在審訊室裏沒地方休息,凍的直哆嗦。當天,唐山市路北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到韓長根家非法抄家。家人回來時,看到六、七個便衣在家中亂翻,路北分局警察說是在搜查。抄家清單沒有辦案人簽字,也沒給家屬一份,家中的大法書籍十多本,台式電腦和筆記本(女兒用的筆記本)等物品被便衣搶走。
四月一日,韓長根被拉到安康醫院體檢後,而後關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一直沒人理她,四月二十才有辦案員過問。
四月一日上午,法輪功學員穆淑芹和韓長根的家屬去大里路派出所打聽韓長根被關押情況,大里路派出所警察將他們也扣押了。後,將穆淑芹轉到鳳凰道派出所,晚上穆淑芹被關押到唐山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後,穆淑芹被迫害住進醫院。
四月二十五日,路北公安分局大里派出所崔衛傑、劉華兩個男警察,到看守所非法提審,問認識不認識這個人,認識不認識那個人,有沒有去過甚麼地方。韓長根要求釋放回家。
四月二十八日,韓長根的辯護律師向唐山路北分局大里派出所遞交委託手續,辦案人劉華告訴律師和家屬,他們是在偵查階段。
五月六日,家屬接到了唐山路北檢察院的非法批捕通知。律師提交了關於撤銷對韓長根指控的建議。律師認為相關人員傳喚韓長根,沒有出示工作證,未告知合法理由,未查明相關情況,未向韓長根依據刑事訴訟法出示搜查證,在沒有家屬的情況下,對韓長根家非法搜查。四月二十五日,辦案機關路北分局大里派出所沒有依據在刑事拘留後二十四小時進行審訊,查明是否拘留錯誤,應該釋放。
律師還從法律的各個層面說明了韓長根的行為沒有觸犯法律,要求辦案單位撤銷對韓長根的指控。
相關信息:
唐山路北分局 路北分局副局長:李建華
路北國保大隊隊長劉淑蘭 電話:0315-2534064
路北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趙路飛
大里派出所,原興源道派出所(興源道與學院路交叉口)
電話:0315-2236108 0315-2253200 0315-2331401
辦案人:崔衛傑大里路派出所副所長,劉華,從看守所調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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