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三、四月份16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三至四月份又有168名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被中共法庭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修煉法輪功的8名教師以及10名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迫害最嚴重的省份:遼寧判刑28人,山東判刑17人,黑龍江判刑17人,安徽判刑11人,新疆判刑10人。被判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70至80歲的老人有13人,82歲老人1人。從二零一五年到二零一六年四月,已經有115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由於中共封鎖網絡,掩蓋真相,本文的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


2016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3-4月份,中共法庭誣判法輪功學員分布及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區域 判刑人數 排名 
遼寧281內蒙古48
黑龍江172重慶48
山東172河南48
安徽113寧夏48
新疆104福建39
北京75陝西39
廣東75天津39
河北75青海39
四川76山西210
甘肅57湖北210
江蘇67江西210
雲南57貴州111
吉林58上海111

控告人權惡棍江澤民遭報復,10人被判刑

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中國大陸已經有逾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江澤民因為凶殘迫害法輪功學員,剝奪和踐踏他們的人權,在國際社會被稱為「人權惡棍」。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訴或檢舉。

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控告江澤民是依法行使憲法賦予的訴訟權利,可是很多人卻遭到當地警察的騷擾、綁架,甚至有人被非法批捕、庭審、判刑。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三至四月份有十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例如,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報導,遼寧省朝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超執法犯法,幾次給各公安分局人員開會,布置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並威脅下屬:如果誰把布置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機密提前泄漏出去,就扒誰的警皮。隨後在十一月九日,李超、政法委書記劉朝震、610頭目蓋永武等人,浪費人力物力,布置綁架了依法伸冤的法輪功學員一百多人,包括很多六、七十歲的老太太。當時朝陽看守所、拘留所都關滿了人。

近期五十多人遭非法庭審,共有七十多人被預謀判刑。朝陽市公安局、政法委在當局不斷宣傳「依法治國」的情況下公然製造這樣大的冤假錯案,令人震驚,讓海內外聚焦朝陽。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723研究所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殷洪沛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郵寄對江澤民的控告狀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揚州廣陵區法院一審對殷洪沛非法判刑三年,殷洪佩不服上訴,二審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開庭,律師做無罪辯護,對於律師關於610機構性質的提問,法官避而不談,律師並為殷洪沛的行為不構成所謂的「罪名」辯護。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揚州中院維持原判。

作惡心虛,144人被秘密審判

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中共公檢法系統的人都心知肚明,公開庭審是幌子,是為了走過場,掩人耳目,迷惑世人而已。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三至四月份有144名法輪功學員被秘密判刑,佔85.7%。

例如,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建華刑警大隊警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半夜入室,以所謂「在逃」名義綁架善良婦女李愛英;龍沙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是邪教)提起公訴,同日,法院立案受理,並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秘密開庭,非法判李愛英四年刑。

李愛英
李愛英

當家人質問審判長梁鳳鳳為何不通知家屬偷偷開庭時,梁竟一派胡言:「李愛英已成年人,無需通知家屬。」還口口聲聲污衊法輪功。家人多次到龍沙法院找梁鳳鳳,其竟戴假髮否認自己是梁本人,丟棄自己的車不開坐同事的車逃脫。

《憲法》規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害」。江澤民及其610系統凌駕於憲法之上,操控公檢法司踐踏憲法、破壞法律實施。李愛英上訴,如今此案已轉至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

李愛英遭受的迫害詳情見明慧網報導:《被折磨成一副枯骨架 李愛英又遭劫持(圖)》

中共法庭保護惡人,誣判好人

法輪功學員在被迫害中普遍遭惡警惡人的暴力綁架、非法抄家、刑訊逼供及酷刑迫害。然而,在中共的統治下,作惡者卻逍遙法外,被迫害的好人卻被誣判。

例如,廣東汕頭市兩位三十歲左右的善良女士李奕鳳和張曉玲,被毒打、綁架,本是受害人,卻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潮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兩人不服判決,決定上訴。

圖為李奕鳳,右邊臉上的黑色疤痕是潮陽區公安局吳海榮、邱家熹等人綁架時用腳踩踏頭部所致。
圖為李奕鳳,右邊臉上的黑色疤痕是潮陽區公安局吳海榮、邱家熹等人綁架時用腳踩踏頭部所致。

三月二十五日庭審時,根據事實和法律,辯護人張讚寧律師與劉正清律師認為,起訴書對被告人的指控,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而不能成立,張曉玲、李奕鳳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那些抓捕、構陷她們的人在違法。

非法庭審結束時,法官郭漢隆沒有宣判結果,在四月二十二日秘密枉判李奕鳳、張曉玲各三年,並處罰金三千元。之後送李奕鳳、張曉玲回來時在警車中就有人替她們抱不平說:政府也不能這樣搞!

張曉玲
張曉玲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李奕鳳和張曉玲駕駛一輛電動摩托車,在潮陽區谷饒鎮華隆發商場附近,突然被兩輛小車前後逼停,車上下來六個便衣,其中一人將摩托車踢倒,六個男人猛撲上去,對她們拳打腳踢,李奕鳳被打倒在地,便衣瘋狂踩踏她的頭部、身體,致使她頭部、前額都流了血,傷口沾滿沙子。當時正是下班時間,路人圍了好幾圈,看著施暴者往死裏打人的慘狀,眾人敢怒不敢言。一位三輪車司機只因站在靠前的位置,暴徒便叫囂:「滾開,你想當陪葬嗎?! 」

據了解,這伙暴徒是潮陽區公安局警察,其中一人叫吳海榮,另一個人叫邱家熹。

刑訊逼供

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在江澤民的迫害指令下,中共各級人員追求「百分之百」的「轉化率」,強制法輪功學員「轉化」,法輪功學員在非法關押期間普遍遭刑訊逼供酷刑迫害。

例如,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遼寧省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葛豔影和陳岩被誣判3年。現在倆個人都已經上訴。葛豔影、陳岩,30歲左右,都是未婚的女性。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葛豔影和陳岩在溪湖藏龍大廳名煙名酒店講真相,被便衣遇見,兩個人雙雙被構陷。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對葛豔影和陳岩非法開庭。其中,陳岩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時,多次被打罵,尤其在一月二十日開庭頭一天,她還被用「抻刑」,被禁止去廁所。一月二十日,天氣非常寒冷,陳岩只穿單褲子,褲子已經被尿濕,手被反銬著,她哈著腰,鼻涕流了,也擦不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下旬,新疆烏蘇市法院將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張夢生六年、馮正健五年、李洪福四年半、肖奶香四年、李風麗兩年、張桂英一年半。目前李風麗等人已經上訴到塔城地區中級法院。

六十多歲的肖奶香一直被關押在烏蘇市國保大隊審訊室提審,連續十三天十三夜刑訊逼供審訊,惡警不讓肖睡覺,不給水喝,不給飯吃,還對她多次辱罵、暴打。

李鳳麗被綁架到烏蘇市國保大隊,連續審訊八天八夜。

烏蘇市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對六人進行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們的家屬從北京請了梁小軍、郭海躍、姜一兵和藺其磊四位律師做無罪辯護。 四位律師分別從不同角度闡述了信仰法輪功無罪,檢察院指控的「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不能成立,要求法院立即釋放他們。

張夢生、馮正健、李洪福、肖奶香等也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他們都在法庭上大聲宣稱:修煉法輪功無罪,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無罪。二零一六年三月下旬,烏蘇市法院不顧法律、事實,作出對六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決。

82歲老婦被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報導,北京市房山區公檢法聯合系統犯罪,對河北省淶水縣宋各莊鄉悟空寺現年八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楊術蘭非法判刑二年,緩刑二年。

楊術蘭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在北京市張坊鎮張坊村一點利火鍋西側給楊金燕等人散發法輪功資料,但她們拒絕接受。楊術蘭被人惡意舉報,被北京市房山區公安局綁架。並被刑事拘留,關押在房山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北京市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緩刑兩年。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取保候審,當日被釋放回家。

殘疾人被劫持入獄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報導,黑龍江雞西市下肢殘疾的李永勝先生,被警察入室綁架、非法關押十一個多月後,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遭秘密判刑六年。

被非法關押的李永勝

被非法關押的李永勝

四十四歲的李永勝先生,下肢殘疾,還身患多種疾病,性格內向;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不治而癒,人也變得樂觀開朗。他經常說:「是法輪大法救了我,修煉後身心健康,如果不是因為學了大法,我可能早就死了。」他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被數次綁架,甚至被勞教、誣判。

法院勒索十九萬四千元

據明慧網統計,三至四月份有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的同時被處以罰金,共被勒索法輪功學員十九萬四千元人民幣。

例如,四川遂寧市善良的法輪大法學員陳鳳均女士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誣判三年,還被罰五千元;次日十幾個人闖進她家的麵館,其中一位被介紹說是市長的說:「現在你這麵館不許開業了!」他們聲稱:「衛生檢查不合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這一天,對於遂寧市機場小區「快樂面莊」的主人來說遭遇滅頂之災:易輝自己和妻子陳鳳均被綁架,家被抄,八萬裝修費(有六萬是借來的)、電腦、照相機、還有很多私人物品被抄,至今石沉大海。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富源路派出所把陳鳳均反銬在老虎凳上,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四點多鐘。他們根本不像政府官員,像黑社會的老大,對陳鳳均進行人身攻擊,人格侮辱,特別是所長周洪波更惡,他揚言道:他是四大惡人之一,給他上「惡人榜」他也不怕。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開庭,律師為陳鳳均在庭上作了無罪辯護。

陳鳳均也為自己辯護,問修「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何罪之有?法官廖勇及法警無法回答,就宣布休庭。

四月十四日,船山區法院在沒有辯護律師參與的情況下,對陳鳳均又進行第二次開庭,庭上不准家屬和其他人發言,由審判長廖勇說了算,他污衊粘貼大法標語為擾亂社會秩序罪,判三年,八萬元裝修費不退,還罰五千元。

法官威脅不准上訴 

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楊貴志、王勝新,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 四月十三日被劫持到瀋陽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上午九點,鐵嶺市開原法院非法庭審楊貴志、王勝新,辯護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楊貴志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王勝新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審判長張原向兩人宣讀審判書後,嚇唬說你們不能上訴,如果上訴比這結果判的更重。

在開原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時間裏,楊貴志、王勝新兩人分別受到不同程度的體罰,兩個人被折磨的體重分別下降了幾十斤,特別消瘦,說話聲音都很微弱,楊貴志還出現嘔吐。家人四月七日去看望他們,警察找藉口不讓見。楊貴志有一個智障的弟弟現無人照料,流落街頭。四月十三日早晨八點多,看守所將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的這兩位法輪功學員送往瀋陽監獄。

結語

從二零一五年至今已經有115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遼寧省非法判刑人數連續三年排名第一。中共的政法系統還在假借法律陷害無辜的好人,迫害給法輪功修煉者個人和家人帶來苦難。願社會各界了解真相,明辨是非,制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附錄:2016年3~4月中國大陸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下載(32KB)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