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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雙城區萬雲龍被綁架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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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省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下午,十幾個警察綁架了租住在呼蘭利民開發區袁家回遷樓的雙城法輪功學員萬雲龍,非法抄走了雕刻機、師父法像、所有大法書、電腦和現金等私人物品若干。據小區的人說,帶走時被戴著黑頭套。

家裏被翻的不堪入目。家屬聯絡不上人,找到管區派出所詢問情況,派出所說人是市國保大隊抓的。到市國保大隊詢問,讓去拘留所(鴨子圈)找。家屬又去拘留所找,拘留所說沒有這個人。

一週過去了,家屬急的團團轉。為甚麼抓人不通知家屬?還不能告訴家屬人被關在哪?據悉,五月六日,雙城區公安局李樹志、610謝殿臣在省一級的命令授意下,唆使雙城區公安警察夥同各派出所民警,非法闖入當地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家大肆綁架、抄家、錄像,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修煉法輪功獲得新生

萬雲龍,男,現年六十歲,在一九九四年底開始修煉前,多種疾病纏身,嚴重性冠心病、心律不齊、心臟偷停、癲癇、胃潰瘍等。人瘦的皮包骨,嘴唇深紫,經常嘔吐不能進食,渾身無力,後期嚴重時曾一個月昏死過去兩次。期間尋訪許多名醫花了很多錢也未能治癒,哈爾濱醫大二院的教授遺憾的告訴家屬回家準備後事吧,沒有辦法了,只可惜人太年輕。那時他才三十七歲。後來在一個遠房親戚家串門時聽說有個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可以去試試。

在沒有任何醫治希望的無奈下,萬雲龍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拔了吊瓶上飛機,去參加法輪功在廣州的最後一期學習班。短短半個多月的時間,回到家時,他像換了個人一樣。臉色好看了,嘴唇也不那麼紫了,還能吃下很多的食物也不吐了。慢慢的,人也胖了,心臟和胃也沒再出現任何的不舒服,也能正常工作照顧家了,在家人和朋友面前,他就像個奇蹟一樣好起來了。讓這個曾經一度不能接受即將要失去兒子、丈夫、爸爸的家燃起了對生活的無限嚮往,家裏的頂樑柱又站立起來了。

萬雲龍修煉大法後,嚴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心性標準要求自己,親朋好友都感覺到了他的變化。以前久病在床脾氣不好、焦躁不寧,煉功後變得和氣善良、平易近人。認識他的人都說他人老實、實在、樂於助人,是個大好人。

堅持煉功多次遭迫害

然而,中共邪黨在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史無前例的迫害,也給這個家庭帶來了災難。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萬雲龍被當地惡警綁架,在當地關押了六個月後被劫持到一面坡勞教所勞教兩年。

在勞教所裏他受盡了殘酷的迫害。期間家屬托人去看萬雲龍,勞教所的管教還透露說:「這萬雲龍的嘴可真硬,刑具都用遍了還說煉。」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扛土毛子,比扛石頭輕一點,可是萬雲龍接筐時,兩個打手用手擋住他臉的兩側,不讓看筐,三個普教人員把裝滿兩筐大石頭的筐摞在一起,從站台上砸向站台下毫無準備的萬雲龍背部,只聽萬雲龍一聲慘叫。人被砸傷後還不准出聲,出聲就挨打。萬雲龍被砸傷後,勞動現場代班中隊長叫張殿君向大隊長劉明江報告,劉說:「不是他們砸你,是你不會接筐。」

就這樣法輪功學員被折磨得死去活來,收工後還要擦地、還要罰站,面向牆立正姿勢站著,不准動,動就打,有專門看管的普教人員,還安排一些普教人員毒打「幫助」。在採石場,六月份的熱天,惡警只讓他幹活不准喝水,讓他挑最大的石筐,扛最大的石塊,走慢了就拳打腳踢。

二零零一年五月,萬雲龍九死一生回到家中,通過學法修心,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二零零一年十月,萬雲龍坐火車去白城,因沒有身份證被搜身,發現了經文,同時被搶走五千元錢,在長春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半年。辦案人員強制萬雲龍承認兜裏的錢是用作宣傳法輪功的經費,不承認就給上大掛迫害。期間他反迫害絕食,被三次插管灌濃鹽水。由於他不報地址、姓名,被上大掛、關進鐵椅子、拳打腳踢不讓上廁所等,致使他大、小便失禁。

因他堅持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五月,惡警強制他扛很粗很大的土袋子,累得他吐了血。從此身體逐漸衰弱,後來又轉到朝陽溝勞教所繼續迫害。二零零三年薩斯(SARS)時期萬雲龍被迫害得病情嚴重,喘不過氣來,已不能說話,心跳每分鐘一百四十下,被確診為胸積水、心衰等四種嚴重疾病。勞教所怕擔責任,打電話命令家人兩小時內必須將人接走,如果死了他們不負責任。家屬去接人時,勞教所的門衛說:條件不好就別搶救了,之前出去那個,花了兩萬的搶救費,也沒活,白花錢。」

家屬將奄奄一息的萬雲龍接到親戚家調養,萬雲龍由剛開始只能躺著聽法輪功師父的講法帶,到過幾天可以靠在牆上坐幾分鐘,用小勺喝水,再到後來,慢慢可以自己站著煉功,拿書看,吃麵食類的飯……他就這樣保持堅信大法,慢慢調養,三個月後,又一次奇蹟般的生還了,也使親眼看到他情況的親朋好友無不稱奇。

女兒遭恐嚇 妻子被迫害含冤離世

二零零六年雙城市公安局開始新一輪迫害,警車天天停在他家樓下,家裏人嚇得不敢讓他進家。他只好把房子賣了,四處打工為生。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萬雲龍妻子王麗群和女兒在哈市一朋友家串門被雙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佟會群等夥同哈市惡警綁架,劫持到雙城市看守所關押。在雙城公安局,一女惡警不斷恐嚇王麗群說她女兒學業和一輩子都將毀在這裏。

到看守所後,惡警開始有預謀的提審她的女兒,在一間封閉式沒有窗子的提審室,被關進鐵籠子裏,鎖到鐵椅子上。佟會群等沒開燈,而是點了四根蠟,製造陰森恐怖氣氛並恐嚇小姑娘說讓她按照他們的意思簽,說她們一起被抓捕時,一個同修跳樓不是她自己跳的,而是被另一個人推的。她要不按他們意思做就給她安個會電腦做宣傳的罪,提審時間長達四個多小時,這使王麗群特別擔心。整個下午她坐立不安、精神極度緊張,看到女兒被押回來後她長出一口氣,緊接著身體出現不適症狀,不能說話。報告看守所警察後找獄醫,獄醫沒在所裏,說得等他騎自行車從別處來。家人說人已經不行了,快送醫院吧,獄警不同意說必須等獄醫來看完了才能定送不送醫院。等獄醫來時已經一個小時過去了。他又掐仁中、又掐腋下的,至少二十分鐘才抬走,其女兒想隨同去醫院,被女警金皖智一把推了回去。就這樣耽誤了最佳搶救時機,含冤離世。

第二天又提審王麗群的女兒,強迫她女兒在他們寫好的筆錄上按手印,意思是獄警處理的很及時,獄醫很快就來了。小姑娘不同意他們的說法,他們就強迫拽著小姑娘的手按上了手印。

再次被非法勞教折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萬雲龍因去同修家了解國內賠償法的事被黑龍江省公安廳、哈爾濱市公安局與雙城市公安局惡警綁架,兜裏的兩千三百元取暖費被擄走,並被非法關押到第一看守所。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們報出姓名,看守所惡警指使各監號犯人對監號的法輪功學員輪番毒打。五號監的犯人曹志家為逼迫法輪功學員萬雲龍說出姓名,對他大打出手,用鞋的側面立起來往頭上砍並讓他整夜值班,不允許他睡覺。

之後他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家屬探視期間,發現萬雲龍眼角青紫,不敢正常走路,說話聲音小,後了解到被非法關押期間,因不轉化被用電棍電、上大掛、拳打腳踢等各種迫害。後關押期間因萬雲龍兩次出現呼吸困難而被送進醫院檢查為肺水腫。家屬經過無數次的努力,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萬雲龍回到家中。

萬雲龍這一次被綁架抓捕,甚麼消息都沒有,家裏人找了很多律師,進行了諮詢。律師說,修煉法輪功是個人信仰,是中國憲法允許的,是完全合法的。全世界上億人都煉,都信。萬雲龍作為法輪功修煉者,學習、閱讀、持有法輪功書籍物品,依據現行法律法規,並不違法。相反,無故私闖民宅,沒有搜查證非法搜查扣押私人合法錢財款物等案件無關物品,拒不向當事人和家屬出具搜查扣押物品清單 卻是地地道道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一百三十九條、一百四十條等法律規定;拒不向家屬依法送達刑事拘留通知書,拒不告知申辯權利,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等法律規定。律師說這些警察才是執法犯法。

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於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以和平的方式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是為了揭露並制止迫害,也是為了維護正義和良知,使民眾免受謊言的毒害。

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號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 正式施行。同一天,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號開始實施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廢止。新規定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 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的前提下將當事人非法抓捕,還將受到追責。

如今在國內,已有超二十萬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實名控告江澤民。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主要參與者薄熙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的頭目李東生、直接執行江澤民迫害政策的前政法委頭子周永康相繼落馬……這一切都昭示了一個天理:惡有惡報。希望基層執法人員看清形勢,停止迫害法輪功,不要再為欠下血債的江澤民集團當替死鬼,斷送掉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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