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級遞交訴江狀 逐級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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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大法弟子和他們的家人開始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後,我想這是救度這些公、檢、法人員的機會,因此寫好訴狀,從六月到七月份,由市、區、省一步步的走上去遞交訴狀。

開始我們到市法院遞交起訴狀,一個年輕婦女接過訴狀一看被告是江澤民,她說我們不能受理,你往上走吧,我又給了一個男子,他接過去一看也說管不了,你到六一零叫他們管吧,我說六一零是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他們是真正的犯罪集團。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被江澤民集團迫害是千古奇冤。他們說你們走吧,知道你們是好人,我們管不了。後又到區法院,他們也無能受理此案。

我們又到省高級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員以今天不是你們地區的接待日為由,不接申訴狀。我們又去了省高級檢察院,工作人員熱情接待,我與一位同修在一個窗口遞交了控告狀,一位男子接過控告狀一看說,就重複被灌輸的謊言,我說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邪教有教人向善的嗎?我們經過講真相,然後他們接了控告狀。但在返回的路途中,高速公路路口還有警察攔截我們,同修們請師父加持正念闖過去。

回來的第二天中午,公安分局警察到我家敲門,我問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說是分局的,由市公安局命令,叫我們到你家問一下,你昨天去過濟南嗎?我說是不是控告江澤民的事,我控告江澤民也不違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你們做事要掂量著,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犯了天法、違背了國際人權公約,同時也違犯了中國現行的法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有一警察說對,另一警察望著我家繡著「真善忍」的十字繡說,「真善忍」是真好啊!我說:「你們知道真好還聽他們的指使?」他們說沒辦法得服從上面的命令,說著拉開我家抽屜拿出了市、區的控告狀。後來我被他們綁架,在路上一個警察拿著護身符亮給我看,我說你不三退拿著護身符也不管用,趕快把你入的黨、團、隊退了吧,神佛才能保護你。他說等等吧!

在臭名昭著的洗腦班,我和九名同修不停的發正念,背法、煉功、唱大法弟子的歌曲,幾個幫教根本不敢靠近我們,有一天去了個不知是哪個單位的領導,受中共謊言毒害很深。我們給他講真相,他說先聽甲同修講,再聽我講。甲同修一直講下去,講的非常好。我又接著給他講,現在法輪功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唯獨中國共產黨迫害。我們一國兩地的台灣就有很多人學煉法輪功,而且都是自由和公開的。他說不讓學,也都是通過人大批准的。我說根本就不是,法律裏面也沒有提及法輪功,都是江澤民口頭傳達,江澤民視中國法律如糞土,公開踐踏法律。天安門自焚也是造假和欺騙,那有一個人在大火中衣服都被燒破了,頭髮還能完好無損。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老天能不滅它嗎?天滅中共是天意。他無言以對,並說上趟廁所,藉此而去。

在區看守所,這裏是些常人犯,吸毒、販毒、詐騙、淫亂、全能神等,每到晚上電視嗷嗷叫,我在一旁發正念、背法,心想誰也干擾不了我。她們除了幹活外,就是背《弟子規》,我說我給你們背我們師父的一首詩吧:「為名者氣恨終生 為利者六親不識 為情者自尋煩惱 苦相鬥造業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義之士 不動情清心寡慾 善修身積德一世」[1]。

幾天以後,檢察院的檢察官去核對筆錄,筆錄中另加了一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我說:檢察官先生,這句不是我說的,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不是邪教,我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他說:好好我給寫上,此條我不承認。我說檢察官先生請你再給我寫上一句,控告江澤民不違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他說好好好,我給你寫上。當時我的淚水止不住的往下流,那是慈悲的力量。我說法輪功是被冤枉的,我們大法弟子都是好人,都是善良人。我希望你們檢察官深思、明鑑、三思而後行。這位檢察官脫口而出,唉!不要哭了,我們回去還要審查的,好了。

過了兩天,我們全部同修都回家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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