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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寧市吳明書自述多次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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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

一、得法獲新生

我叫吳明書,家住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石洞鄉。我年輕時體弱多病,常年藥不離口,受盡病痛的折磨。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個善良人向我勸我修煉法輪功,其實我早就聽過很多人給我講過法輪功的真相,心裏一直很同情法輪功學員受到當局的不公待遇,也非常理解和支持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向人們傳播真相的義舉。因此別人勸我修煉法輪功,我就一口答應了。

自從學了法輪功後,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師父就給我淨化了身體,以前的所有病狀全部消失了。從此我變得平靜樂觀,自信向善,再也沒有吃過一片藥,我慶幸自己終於得了千載難逢的真道佛法。至此,我非常感謝李洪志師父不僅給予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更重塑了我心靈。

二、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我給法輪功同修送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石洞鄉派出所的警察氣勢洶洶闖進我家欲施綁架。見我本人不在,他們就在我家裏亂翻一通,衣服、農具扔得滿地都是,一片狼藉,他們搶走了我的大法書籍十多箱,兩張師父的法像、資料、光盤若干,整整裝了一小貨車私人物品拉到派出所去了。

三、在東禪派出所遭毒打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我回家經過石洞鄉大街,被人發現舉報,石洞鄉派出所的警察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強行將我從大街上綁架,他們把我帶到東禪派出所,在那裏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東禪派出所的所長袁希林親自出手,對我拳打腳踢,我的臉頰頓時腫得很高,雙腳被踢青,袁希林把我打夠了,當晚就把我轉送到遂寧市永興看守所。

四、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永興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他們又把我轉押到遂寧市北門戒毒所的洗腦班,非法關押了兩個月後,警察又把我轉押到綿陽新華勞教所,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那暗無天日的勞教所裏,獄警指使勞教人員和猶大天天逼我轉化,企圖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包夾(監視我的犯人)不讓我睡覺,還罰我站了一天一夜,對我進行辱罵。

我想自己是修真善忍的,我師父教我做一個真正為別人著想的人,我沒有錯,是警察在犯罪。因此我守住自己的良心,不論他們怎樣對待我,我不為其所動,堅定的維護著大法,最後警察企圖轉化我的陰謀徹底破產。

五、家屬遭綁架與經濟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結束了勞教所裏地獄般的生活,派出所的警察張兵開車到勞教所裏接我回家。當警車途經三台縣境時,張兵對我惡狠狠地說:「把你扔到河裏!」說完就大聲謾罵,我不吱聲,心裏也不記恨,只是覺得他一味替中共和江澤民迫害好人,活得真是太可憐了。

回家後才知道,我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被綁架後,派出所還同時綁架了我的家屬,我妻子在東禪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還搶走了我家用來做生活費的三千多元現金,警察還厚顏無恥地對我親友說:「要想出來,只有拿錢來取人。」親友無奈只好東拉西借,湊了三千元錢。被警察勒索了三千元錢,家屬才回了家。

回家後第二天,我去趕集,碰到久別的父老鄉親,他們見我平安歸來,打心裏替我高興。大夥兒拉著我的手喜不自禁地對我說:「你這麼好的人警察還把你弄去關了一年多,真是太冤枉了!」有的說「昨天晚上我們不知道你回來了,要是在白天,我們都要給你放鞭炮!」我聽了眾鄉親的話,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六、在洗腦班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二月,我在石洞鄉發真相資料和《九評》,我把《九評》放到石洞鄉黨政辦公室,想讓黨政幹部了解真相,不料被人發現跟蹤到大街上,後來被跟蹤的人構陷,上午十一點左右,我被石洞鄉派出所的警察及被利用的人,前後堵住我的退路,將我綁架到遂寧市永興看守所,派出所的警察還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的一台平板電腦,一台刻錄機,大法書及新經文四十多本珍貴的書籍。

當天被綁架的還有盧洪友(教師),後來又被非法關押到北門洗腦班十三天。

他們還指使石洞鄉的四個大學生村官張揚、吳奇、於奇和汪洋來洗腦班給我洗腦。我就給他們講真相。出洗腦班時我還被勒索了一千元錢。

七、在安居派出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同修方正蓉到物流港去拿資料,我們不知道電話早已被國安監控,我們被便衣跟蹤,當我們剛把資料抬出來,就看見一輛「野的」停靠在不遠處的地方。我們不知道這輛車是惡人的,便坐了進去,到了大英,把資料放在一同修的租房內。

中午吃了飯出來坐在外面,就被大英的幾個警察團團包圍,其中一個警察說:「你們是修煉真善忍的嗎?」我們說是。警察他們幾個拉的拉,推的推,把方正蓉手上的血都拽出來了。警察就把我和方正蓉拉到放資料的同修家裏,又是點貨,又是拍照。

警察把我承認的資料拉到我家所在的石洞鄉,把剩下的貨和方正蓉拉到遂寧。警察把我資料拉到石洞鄉就去抄我的家,時間是晚上九點左右,參與的警察有遂寧安居派出所和東禪派出所的警察,安居的國安,一共開了七輛車去了,三十多個穿制服的警察。

在去我家的途中,警察還把我身上的皮帶強制扯下來捆綁我的手,安居的國安警察譚琳和周林在車上對我拳打腳踢,當時就把我打得滿臉是血。

到了我家後,他們大肆抄我的家,搶走了我師父的三張法像,五十個師父講法碟子,七個播放器,四十多本大法書籍,七個不乾膠,八桶(紅,黑)噴漆,兩個噴字的模板,漆刷兩個,小條幅二十條,一丈長的大條幅,警察還對搜出的東西拍照,所有用來講真相的東西被警察洗劫一空。他們在我家裏翻箱倒櫃,衣服,東西扔的滿屋都是,一片狼藉。

他們還把我孫子用毛筆寫在門上和牆上的「法輪大法好」和「真善忍好」的標語用黑漆抹掉,還把大隊書記袁希俊、村長李明海叫來觀看。

八、租房遭洗劫

那些警察一直在我家折騰到晚上十一點,然後又把我拉到遂寧安居陶家灣小區的租房內,他們還動用了特警、消防車等,十幾輛車子。抄家的是安居派出所的警察,還叫來了陶家灣的陶書記,幾十個警察蜂擁而至,他們有的手持警棍,特警荷槍實彈,把小區圍了個水泄不通,當局就是用這種卑鄙的手段對付我這個手無寸鐵的善良人。

他們到了我租房門口,使勁砸門,砸門聲和嘈雜的喊叫聲驚動了四鄰,我妻子從睡夢中被驚醒,聽到門外一片喊叫聲,馬上披衣膽顫心驚的起來開門。看到這麼多警察嚇得不知所措。警察進屋後,搶走了兩張師父法像,四本《轉法輪》及其他大法書籍,三本《洪吟》,兩張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粘貼,一千幅對聯,警察還對我的私人物品一一拍照。

之後他們又強行把我帶到安居派出所對我連夜審問,逼問我書籍和資料的來源,還要我在筆錄上簽字,我沒配合他們。警察見我滿臉是血,害怕他們的惡行第二天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要給我洗臉上的血污,我堅決不答應,他們見我拒絕,威脅說要把我在部隊當炮兵的兒子弄回來。我說:「看把你們弄下來還是把我兒子弄回來,你們試一試!」他們頓時啞口無言。

審問我後警察又把我拉到安居人民醫院去體檢,叫醫生抽我手上的血。第二天凌晨二點多鐘又把我強行關押到遂寧市永興看守所。

九、遭經濟勒索未得逞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安居國安譚林和周林強行給我戴上腳鐐手銬,一週後,譚、週二人又來看守所對我進行非法審問,逼我說出資料的來源及與誰有聯繫,我拒絕配合。

我被關押了一個多月後,檢察院來人叫我在逮捕書上簽字,我也沒簽,他們誣蔑我是協同犯罪。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安居國安譚星、楊大隊長與石洞鄉綜治辦的於奇、張揚、村之書、袁希俊及村長李明海七人驅車來到看守所,叫我交六千元錢就回家。我說:「你們把我家搶了個精光,家徒四壁,哪還有甚麼錢?」後來村支書和村長交了六千元錢,我才結束了三十七天地獄般的非人生活。

十、騷擾

回家後一個月後。安居國安譚林打電話叫我到國安大隊。我沒去,兩天後,安居國安譚林和周林及楊大隊長又開車來的我家。楊大隊長說:「你如果看到法輪功學員有甚麼活動就告訴我們。」我說:「我不認識其他人,沒法告訴你們。」

十一、結語

綜上所述,這都是我在這十幾年修煉中所遭受的中共當局對我的無端迫害。類似這樣的迫害案例在當今的中國大地比比皆是,我本人只是其中的一員。

我希望參與這場人權迫害的所有公檢法司各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不要再為江澤民助紂為虐。隨著「公安警察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及二零一三年八月「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的出台和實施及從中釋放的重要信號中,看清形勢,希望所有參與者審時度勢,不要再步入薄熙來、周永康之流的後塵。到時,清算迫害者的罪惡時沒有人替你們開脫,希望你們趕快從惡夢中清醒過來及時跳車,將功贖罪,做一個明智的人,為自己選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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