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振林,張掖市甘州區人,現年四十一歲,自幼體弱多病。一九九七年,關振林在蘭州大學上學期間遇到法輪大法,從此走上修煉之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發動了殘酷的迫害,關振林的父親,一位老法官,在其單位領導的不斷威逼和強制壓力下,強令關振林交書,關振林被逼無奈,違心地交了一部份法輪大法書籍。二零零八年春,關振林從東北回到家鄉,重新走入大法修煉。
在過去的八年中,關振林經常收到當地警察騷擾、綁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曾被臨澤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在酒泉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一年才回到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關振林再次被酒泉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至酒泉看守所,至今八個月。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早上九點,酒泉肅州區法院對關振林進行了近四個小時的非法庭審。
一大早,肅州區法院門口如臨大敵,停滿了便衣的車輛,公安、國保人員約三十人身著便裝,分布在法院周圍,對周圍路過停留的人進行盤查、照相。
當地的一些法輪功學員在開庭前幾天受到街道社區的騷擾電話,當天他們拿著身份證到法庭旁聽,受到阻攔,能到庭旁聽的人員都是提前安排好的內部人員和街道社區人員,近百人,其他的人無法進去旁聽,因為沒有提前辦理旁聽證。法院對整個庭審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法官自己帶了四個律師。
九點整,法庭進入庭審狀態,關振林從容的對在座的庭審人員和檢察院控訴人員、旁聽人員陳述了自己為甚麼修煉法輪功和在修煉中身心受益的事實,並對江澤民發動這場迫害的違法性、為甚麼要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等作了詳細的闡述。
庭審過程中,北京律師韓智廣為關振林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律師指出:我的當事人從小就是一個好孩子,因為父親是法官,從小就在司法環境中長大,在大學法律系畢業。工作後,年年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他修煉法輪功也沒有違法,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公民不能修煉法輪功。
律師說:「說法輪功是×教,是源於江澤民的一句話,是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的採訪時,江澤民稱法輪功為『×教』,在江澤民使用這個詞語之前,任何文件或媒體中都沒有使用過這個詞語,再次表明鎮壓(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的個人意志,不是法律。」
「法輪功自傳出以來,以蓬勃的趨勢發展,一九九九年(非法)取締後,頑強的存在到現在,沒有哪一個人說真、善、忍(法輪功的基本原則)不好吧?真、善、忍是普世價值,如果哪一個國家不倡導『忍』,哪一個民族,哪一個人沒有了『忍』,那將是甚麼樣子呢?」
律師面對所有現場的人接著說:「說到法輪功『自焚』,我問問大家:哪有人被火燒傷,氣管切開後,還能唱歌?還能接受記者採訪?王進東的衣褲被火燒著,頭髮卻很完整,兩腿間盛汽油的塑料瓶在火燄下竟不變形。漏洞太多了,沒有可信度。說我的當事人控告了江澤民,法律沒有那一條說江澤民不能告,控告和舉報是公民的權利,你們怎麼能在沒有立案的情況下抓人呢?你們是不是在違法呢?」
在三小時四十分鐘的庭審過程中,關振林和北京律師給在場法庭人員,包括幾位協助法官庭審的本地律師以及在座的旁聽人員講述了法輪功真相,從法律角度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期間,沒有人打斷過他們的申訴和辯護,庭審現場非常安靜,所有的人聽的都很認真。最後,律師提出當事人無罪,應當無罪釋放。主審法官說會考慮採納律師的觀點。
關振林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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