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找到了生命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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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按:本文作者曾是一位女警察,因堅持信仰法輪功,遭中共迫害,被非法開除公職。作者已經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本文節選自作者的訴狀。

每個人都在尋找著生命的真諦:我是誰?我從哪裏來?我的生命將往何處去,我為何要經歷這些人事恩怨是非,人的命運為何如此不同……在社會的洪流中,又不禁去思考現在的人都怎麼了?道德為何下滑的如此厲害,善良為何要被這個社會嘲笑甚至摒棄?這些問題一直在困擾著我,促使我一直尋找著答案。

一個偶然的機緣,我得到了大法書《轉法輪》,書中的真理使我對生命的困惑、對人生的疑惑、對社會的質疑等等問題得到正解,人生豁然開朗。

修煉前的我心態是消沉、低迷的,是非分明的性格容不下「沙子」,自己固守的做人標準和社會上追求名利的標準發生著衝突,人際關係格外緊張,很容易被看不上眼的人、事激怒,以至逐漸走向自閉,內心很是苦惱。

那時身上也是多病纏身,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偏頭痛、失眠、肩周炎都讓我痛苦不堪。頸椎病最嚴重時疼的頭都不能低,偏頭痛發作起來,常常痛的流淚,腰椎間盤突出、失眠、肩周炎更是讓生活質量下降。得病時,我本人在軍隊醫院從事護理工作,方便的醫療條件並未治癒我身上的任何一種疾病,年紀輕輕的一個人,不管是身體上還是心態上都沒有好過的時候。

修煉大法後,我看待人、事的態度逐日發生著轉變,心態日益祥和,和家人緊張的關係漸漸變的和睦,心胸變得寬廣,不再輕易怨恨,不論出現甚麼樣的矛盾,都會像師父在大法中對學員要求的那樣主動向內找自己的錯,向外只看別人的好,凡事多為他人想。不修煉的人偶然這樣做是可以的,但是次次矛盾中只找自己的錯,吃虧的時候也去找自己的過錯,唯有修煉法輪大法才可以做到。

最為神奇的是我身上疾病的消失過程,驗證了李洪志師父在書中所說的如果學員想修煉就要開始淨化身體,有的學員會表現為連拉帶吐。我本人就經歷了多次的腹瀉和嘔吐,在長達多日的間斷的連拉帶吐狀態終止後,我發現身上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飛。這現象是如今的科學無法解釋的,但是卻真實的發生在我身上,這也絕不是任何的心理暗示或者臆想所能達到的效果。

法輪功不只讓我身心恢復了健康與平和,最重要的一點,因為能幸運的本著大法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在這複雜的社會洪流中,我歸正了對於一個人來說最寶貴的是非標準,讓我可以自由的做個正直的人和不被名利束縛的人。

我在派出所工作期間,一直是任勞任怨,一人從事多人工作,中午別人休息時,我經常加班加點,一個人默默的做著認為應該做的事情。在日常的值班接警過程中,我儘量多做,因為我知道基層的警察很辛苦,想讓同事們儘量多休息,同事們都願意和我搭班;接到內心有情緒、憤恨社會的人報警,我只要有時間,就對他們做心理疏導,直至其心境平和,以免出現社會悲劇,有時一做工作就是幾個小時,飯都顧不上吃;遇到經濟困難的,出錢資助不在話下,曾經救助過一個報警求助的女孩及其得絕症的家人,資助金額達萬元之多,而這些事情從未在所內公開過。

因為修了大法,雖然在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對於個人利益卻看得很淡。年終民主評選時我的選票常位居前列,這些名譽但凡我能讓出的基本都讓給同事,名利從不放心上,心態放的很正。所領導了解我,以至於有一年年終評選時,當時在位的所長直接對我說:「你的選票數又在前面,我知道你對這個不感興趣,現在名額緊張,乾脆就給別人吧。」我說:「好,拿去就拿去吧。」

我在派出所的工作內容之一是負責警務平台。因為整個社會環境默許著說假話、做假事,公安機關也未例外,最應該嚴謹無誤的案件數據,因為要為派出所或者分局爭榮譽而出現編造虛假立破案的狀況,隱性的傷害著當事人的利益。當時的我因為負責這項工作也參與其中,內心因大環境的壓力雖不願為之卻又無力掙脫。實修大法後,我愧疚於這些行為違背了大法的「真」,做了修煉人絕對不能做的事,內心逐漸升起摒棄這種歪風邪氣的勇氣,最終堅定停止了這種行為。後來上級傳達了清理平台數據的通知,我將虛假數據一一認真梳理上報,以彌補自己曾經的過錯。平日裏,只要碰到機會便勸同事接警時一定要如實立案。我當時在所內擔任法制員一職,案件的流轉審批需要走我這一環節,凡是發過來的假破案申請都被我退回,並勸中隊長及所領導不要再搞這種假數據,這一過程的我,因自己堅定的做到了「真」,內心坦蕩無慮。

公安財政一直走的是地方財政形式,實質上需要所領導自謀一部份資金,才能維持基層所的運轉,這種畸形的運作體制催生了兩類違法違規的事情持續發生:一類錢來自於轄區單位企業的所謂「贊助款」;一類錢來源於該辦理的案件不辦理,執法人員將案件「消失」,案件當事人托上級或熟人關係走後門給的人情款。這兩類款構成了所內的「小金庫」,用以維持基層所的日常消耗或在逢年過節時轉成民警的福利。每個派出所及上級單位都在麻木的做著這樣違法的事情,民警們也在這種畸形運作中如被溫水煮的青蛙,麻木的拿著這樣的錢而危險不知、是非不辨。

在最開始,所領導將這類錢交給我管理,我知道這樣的錢不對,但因為大環境皆如此,便以維護派出所利益之名義默認著。實修大法後,明辨這樣的錢絕對是「不正」的,是絕對不能拿的,拿了就是在維護這種畸形的運作,是在協同違法犯罪,是在為道德的下滑推波助瀾。此後每每發福利時,我都私底下不取我的那份錢,再後來,我將這份工作交了出去,不再負責。再遇到個別時候發這樣的錢,我能推掉的便推掉,實在不能推掉的轉而將錢用在置辦所內的辦公設備上。

一次,分局給每名民警發五百元過節費,因為之前聽民警說過不久前分局抓了十幾個吸毒人員,每人交了五千元後,沒有按法律程序處理便全部放了,我覺得這次發的五百元福利跟這筆錢是有些許關係的,心中實在不想領取這樣的錢,非常的排斥。當我接到通知去分局財務科領取全所福利時,發現財務科做帳時少做了一個人,我沒有吭聲,將總數少了五百元的福利領回所內分發,自己的那份自然是沒有的,過後財務科科長核帳時發現他那裏多出五百元來,給我打電話問有沒有民警沒有拿到錢,我說:「沒有民警少拿錢,大家都很滿意。」

還有的時候,所內中隊搞吃請,有的是讓街道請客,這些我都推掉,因為那花的都是老百姓的錢。大法讓我清醒,讓我有勇氣破除這來自濁世的壓力,以身作則,絕不做推動這個社會道德下滑的人。

修煉大法的人還有一個特點,就是隨著修煉,漸漸的把生命都看得很珍貴,看誰都好,與人為善,逐步失去性情中隱藏的冷漠與自私,取而代之的是善良與慈悲,變得珍惜生活、珍惜生命、珍惜每一個與自己交往的人,會覺得生活越來越祥和美好。這樣的幸福狀態,是無法生出「自焚」這樣骯髒的自殺念頭的。所謂的「天安門自焚」完全是中共導演的騙局。

修煉至今,我未收到任何一筆來自美國或者其它西方國家的資金,未收到任何一筆因修煉法輪功而獲得的資金;我看的大法書籍和相關資料也是免費獲得,沒有人向我收取一分的書籍費、資料費,找不到任何人從中斂財的跡象;沒有人讓我加入任何組織;沒有任何人以修煉法輪功的名義將我的名字等個人信息登記入冊;沒有人讓我交與法輪功有關的任何費用;《轉法輪》一書上的內容也告訴我想修就修,不想修就不修。

人世間有個理,觀人不要僅觀其言,應觀其行,方可得真解。大法修煉者的行為才是法輪功「真、善、忍」的真實寫照。按照這樣的高標準去修為自己,人的心靈只會更加的美好純淨,這樣純淨的好人越多,只會越利於民、利於社會、利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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