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丹東法輪功學員因長期的迫害,含冤離世的、遭綁架、非法拘留、判刑共有三十人,其中因為訴江遭受迫害的佔百分之七十。具體情況如下圖:
一、迫害中離世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丹東法輪功學員王繪楨、姜本勝、王鳳蘭被迫害離世。在長時間迫害的高壓下,不僅是法輪功學員本人遭受過高壓迫害,還有家人都在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具體情況如下:
1、王繪楨,八十多歲,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離世。
自從一九九六年,王繪楨的二女兒開始修煉法輪功後,陸續全家四人開始修煉,親戚朋友見證了全家人在大法中的神奇變化,也紛紛開始修煉法輪功。迫害十六年來,王繪楨老人看到兩個女兒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勞教、關進洗腦班、精神病院、監獄等,大女兒王雪梅遭受過長期不讓睡覺、吊銬在鐵架子上兩天兩夜、電擊、強迫連續五天五夜罰站、野蠻灌食、抻刑、藥物摧殘等酷刑迫害,後又被開除公職。每一次都被迫害的瘦弱不堪,才被送回家。王雪梅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又遭綁架,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多年的迫害,王繪楨老人經常受到當地警察騷擾、抄家,老伴的離世,女兒遭受的迫害,使老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但依然堅信法輪大法。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含冤離世,最終沒能見到日夜擔心的女兒。
2、姜本勝,男,六十歲左右,二零零二年四月在家中被綁架,送本溪教養院非法勞教二年,由於在教養院受到殘酷的折磨,姜本勝被打斷胳膊後,被放回家。長期的迫害,失去合法的修煉環境,加上曾遭受的教養院內的非人折磨,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加之夫妻離異,使姜本勝最終患病,於二零一五年九月離世。
3、王鳳蘭,女,六十三歲,因長期迫害,失去正常的學法、煉功環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去世。
二零一二年八月,王鳳蘭在向路人發放神韻光碟時,被丹東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二百多元錢及電腦等家電私人用品。經丹東市振興區醫院檢查身體後,在高血壓一百六十的情況下,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王鳳蘭的丈夫知道後,由於害怕,加上悲傷,血壓升高,心臟病復發,住進了醫院。
二、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丹東法輪功學員有四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兩人是二零一四年被綁架的。四個案例中,都說明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都是非法的,是以誣陷、欺騙、強加的方式進行的,在監獄、看守所拒收的情況下,強制執行。其中有三人是六、七十歲的老人。一人是在患病時,監獄拒收的情況下,強制送入的。說明江澤民邪惡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既不講法律,又不講人性。
1、屢遭酷刑迫害,患病後,監獄拒收,仍被強行送入監獄
丹東法輪功學員王雪梅女士,今年五十三歲,家住丹東振興區桃源街,繫丹東婦女兒童醫院職工。二零一五年三月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在參加元寶區法院公開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辛桂琴時,王雪梅被綁架,警察非法抄家後,又勒索她女兒二千元錢。在丹東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王雪梅出現嚴重的心臟病症狀,多次突然休克,由於長期遭受迫害,王雪梅被查患上子宮肌瘤,在監獄拒收的情況下,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再一次被丹東看守所強行送進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王雪梅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王雪梅以自己的親身體向人說明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為堅持信仰,她曾被丹東公安一處警察連續四天三夜輪班對王雪梅非法逼供。遭受兩次非法勞教、被單位騙進精神病院迫害,後被開除公職。在遼寧馬三家教養院法關押期間,遭受酷刑:(一)、曾連續五天五夜被強迫罰站在毒氣很大的料庫裏後毒氣熏得中毒;(二)、連續兩、三個月,晝夜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出現無意識狀態,不辨方向;(三)、抻刑後四肢無力,行走困難;(四)、連續五天五夜各種銬刑;(五)、絕食抗議後被野蠻灌食。家中父母、妹妹都深受迫害,父母因江澤民的迫害,都先後含冤離世。
2、保外就醫期間,再遭綁架判刑
范玉芹,女,六十三歲,家住丹東市振興區桃園街桃鐵小區。范玉芹在二零一五年被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五月十五日,被丹東看守所送往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五點多,丹東振興區國保、丹東桃源派出所警察用萬能鑰匙打開家門,強行闖入,將在保外就醫的范玉芹綁架。范玉芹血壓高達二百一十,也被強行送往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被強行用藥,獄警揚言不吃就灌。
范玉芹曾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與丈夫孫忠仁、兒子孫蛟一同被警察綁架,兩天後孫姣被放回。丈夫孫忠仁被判刑四年。由於范玉芹血壓高,辦案單位才給辦了保外就醫。
3、七旬老太看守所拒收仍被非法判刑三年
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於傳芳,女,七十五歲,家住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興六路。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被丹東振興區公安分局、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強加罪名,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傳芳因張貼「法輪大法好」粘貼,被綁架到丹東永昌派出所,在派出所於傳芳向警察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所長王輝不讓說,還威脅:「如頑固下去,從嚴對待。」並帶領多名警察到家中非法抄走全部珍藏的大法著作及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近二千元剛領取的養老金也不見蹤影。兒子怕年邁的母親被不法人員帶走,沒辦法交了五千元保證金,才得以辦理所謂的「取保候審」,於傳芳才於當天晚上九點多回家。
三天後,丹東振興區法院蔣雅賢欲將於洪芳老人送進看守所,因醫院檢查出身體有高血壓、冠心病,看守所拒收。
八月二十一日,丹東市振興區法院非法開庭,說是開庭,只有一名家屬及兩名穿便衣的警察旁聽,也沒有事先通知於傳芳請律師,連審判長陶佔華自己都說:只是走走過場。當庭沒有宣判。非法庭審後,家屬找到陶佔華說:如果老太太不煉法輪功,早就不在世了。於傳芳也告訴陶:國家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你們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你們在犯罪。陶告訴家人:「如你們到丹東司法所、街道辦理街道管制就不判,否則就是八十歲該收監照樣收監。」
只因於傳芳老人不在所謂的街道管制書上簽字,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振興區法院違犯憲法及法律,執法犯法,對信仰法輪大法的於傳芳老人誣判三年。
於傳芳已聘請當地律師依法上訴,要求丹東振興區法院依法撤銷誣判,還法輪大法清白與本人清白。律師已將委託書上交丹東市中級法院。
4、七旬老人血壓過高看守所拒收被非法判刑
丹東法輪功學員王桂秋,女,七十歲左右,家住丹東振興區大廟市場。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上午,在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時,被丹東市振興六道派出所綁架,一點左右,被非法抄家,後家人被派出所勒索五千元錢,王桂秋回到家中。後王桂秋告訴法輪功學員說下個星期開庭,法輪功學員去看望她,王桂秋的丈夫(只知道叫老米)、女兒、女婿懼怕江澤民的高壓迫害,當時非常不理智竟惡意舉報法輪功學員,未遂。王桂秋被丈夫、女兒二十四小時看著不讓出來,其他法輪功學員沒辦法得知她的消息,後來聽說王桂秋被非法送看守所,因檢查出血壓過高看守所拒收,後又被檢察院傳去檢查身體都是不合格,檢察院一檢察官說:「沒事回家煉吧。」可過了些天,振興法院通知非法開庭,非法庭審草草結束後,法官對王桂秋:「認不認罪?」王桂秋回答:「我沒有罪。」法官說:「你回家吧。」後來王桂秋接到法院的判決書,對她非法判三年,給通知書的同時,告訴王桂秋再來檢查一次身體。丈夫得知她被非法判三年,認為會影響了孫子上大學,把她打的很重,其他法輪功學員看到她臉上有傷。
三、騷擾、綁架
據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五年十月起,遼寧省丹東市各個派出所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或企圖進行所謂核實、問話。有的警察是上門問話,有的警察叫法輪功學員自己去派出所,也有的將法輪功學員強行帶到派出所問話。
這些涉及十二個派出所包括臨江派出所、帽盔山派出所、興東派出所、六道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六道溝邊防派出所、丹東纖維派出所、丹東浪頭派出所、五龍背派出所、丹東一街邊防派出所、珍珠派出所、丹東寬甸硼海派出所,所問的問題都一樣:是不是郵寄訴江信?誰給寫的?誰打印的?哪裏郵寄的?還煉不煉法輪功?等等。法輪功學員們都大大方方地承認訴江,並都給警察講為甚麼訴江等法輪功真相,有的還拿出訴江的《刑事控告書》給警察看。
1、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丹東珍珠路派出所及市局警察十多人闖到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孔憲英家,強行把老人帶到派出所地下室訊問三十三個小時,警察問老人是不是郵寄訴江信,誰給寫的、誰打印的,老人都告訴是自己寫的,並跟他們講訴江的理由。珍珠路派出所三次將孔憲英老人送進看守所都未成,孔憲英老人現已回家。
2、十月十九日上午,臨江派出所五名警察到錦繡小區蘭姓法輪功學員家,要帶蘭去派出所核實情況。蘭姓法輪功學員要他們「有甚麼事在這說」。警察們說這是上面的意思,蘭姓法輪功學員說:「是為訴江吧,我訴江了,江澤民賣國求榮,為一己私利,利用手中的權力操控整個國家機器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學員,我修煉法輪大法,修心向善,無病一身輕,卻被他發動的這場迫害的家破人亡。五月份,最高法院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我按法律告江澤民沒犯法,這是實行公民合法權益,你們作為警察要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利。」一個警察說:「我一個月掙四千多元錢,我維護的是法律。」蘭說:「你維護的是誰的法律?」最後警察讓蘭在筆錄上按手印、簽字。蘭說:「我不能簽,我是為你好,你們所作所為都是違法的,簽了就證明你迫害我了。」警察沒說甚麼。蘭勸他們:「你們再也不要到其他學員家了,這樣做對你們不好。」
3、十月十九日上午十點多,臨江所的兩名警察、一名協警到錦繡小區法輪功學員張紅家,問張紅:是不是訴江了?誰給打印的?你從甚麼時候開始煉法輪功的?張紅說:「我自己寫的和別人沒關。我煉法輪功前身體多種疾病,煉功後都好了,連感冒都沒有。」一警察聽了表情很驚訝,另一警察說:你們幾萬人就能翻了天了?最後警察讓張紅在筆錄上簽字,張紅不簽。後張紅的丈夫怕妻子被警察帶走,逼她簽了字。
4、十月十九日上午,丹東興東派出所的徐姓戶籍警察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宋振東說:「到派出所來一趟,落實戶口。」宋振東沒多想,就去了派出所。結果到了派出所,所長問他:「你往北京寫信了?」宋說:「是,我往最高法院寫信控告江澤民了。」所長說:「為甚麼控告他?」宋振東說:「從他一手發起的這場迫害開始,我就想控告他。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使無辜法輪功學員遭受痛苦折磨,甚至有的被活體摘取器官,我只因堅持修煉就被非法判刑。」所長聽了無話可說。隨即領七、八名警察,拉上宋振東,開警車到宋振東家搜家,抄走大法書籍八十多本。最後所長說不到二百份不夠判的,告訴宋振東可以走了。
5、十月十九日上午,丹東六道邊防派出所的戶籍警察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魏麗明:「你起訴江澤民了?你就沒事找事,你到所裏來一趟,核實一下。」魏麗明認為訴江一切都是公開的,下午就堂堂正去了派出所。一年輕警察接待她,問的話都和各派出所相同,魏麗明告訴他:「我起訴江澤民合理合法,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你們是警察要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該警察說:「我不管這些,我就是工作。」最後警察要魏麗明在詢問記錄上簽字,還要魏麗明在空白紙上按手印、簽字。魏麗明只在自己寫的內容上簽字。
6、十月十九日下午三點,丹東市六道溝邊防派出所的三名武警,到法輪功學員邵忠業家問訴江情況,還要求做詢問筆錄和簽字。邵忠業、汪雪英夫婦二人不配合,並拿出兩份《刑事控告書》的底稿,分別給三名武警閱看,他們看後立即起身離去。
7、十月十九日,臨江派出所的一名警察打電話給季姓法輪功學員的兒子,說:「讓你媽到派出所來一趟。」兒子怕母親遭迫害,堅決不告訴母親的住址,不予配合。
8、太平派出所警察王某十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左右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於民,讓他到派出所去一趟,問關於訴江的事,於民沒有配合。
9、十月十九日,丹東帽盔山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到謝淑鳳法輪功學員家以核實訴江為藉口問話、抄家,抄走謝姓學員家中大法師父照片,並逼迫她在與自己說的不符的所謂筆錄上簽字。
10、十月十九日,丹東帽盔山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到崔姓法輪功學員家以核實訴江為藉口問話,逼迫她在與自己說的不符的所謂筆錄上簽字。
11、十月十九日,丹東帽盔山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分別到楊紹英法輪功學員家以核實訴江為藉口問話、抄走楊紹英家牆上掛的《論語》,並逼迫她在與自己說的不符的所謂筆錄上簽字。
12、十一月十一日,丹東纖維派出所兩名警察到丹東法輪功學員陳秋蓮家中詢問是否訴江,陳秋蓮的丈夫恐懼江澤民多年對法輪功的迫害,雖然明白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當著警察的面就對陳秋蓮大打出手,家中一片混亂,陳秋蓮仍然善意的對警察說明法輪功受迫害真相,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十六年來都在承受著極大的壓力,法輪功學員訴江也是依據國家法律控告江澤民,作為執法機關的警察應該依法辦案,不要淪為江澤民迫害人權的工具,否則就是知法犯法,明白真相的警察說:「再也不來了」。
13、五龍背派出所警察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二點左右,騷擾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石富春,先非法抄家,抄走四本大法書籍。石富春被劫持到派出所後,強制按手印和簽字及抄寫法規。石富春向警察講明依法訴江是公民的權利。警察尹惠名威脅說:「如果我再抓著你宣講就判你五年」。
14、五龍背派出所警察十一月十日到法輪功學員臧永德家上門騷擾。兩名警察王旭東和李鵬軒,一名鎮政府負責人馮家靜(音)。要求臧永德在一張蓋著印章的白紙上簽名,臧永德向警察講明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給自己家庭帶來的傷害。依法訴江是公民的權利等。兩警察呆了近一小時,臧也沒簽字,警察臨走時劫走了一本《轉法輪》和兩本週刊,灰溜溜地走了。
15、丹東一街邊防派出所兩名警察於十月二十三日到訴江法輪功學員於明新家。當警察問道是否訴江時,於說:你怎麼知道我訴江的?向最高檢、最高法寄出的控告狀,你們怎麼得到的?你們這麼做是違法的,國家新頒布的公務員法明確指出,公務員辦案終身制,你們這樣做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其中一名警察狡辯說:「法輪功違反《刑法》第三百條(即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於說:「你懂不懂法,國家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根本就不違法。」他們都說:「不知道。」於說:我依法控告江澤民是在履行公民的合法權益,完全是合法的。並向他們講了法輪功真相。最後他們說這是市國保指派的,並讓於明新在筆錄上簽字,被於明新拒絕,丈夫怕找麻煩簽了字。
16、十一月二十日,丹東永昌派出所兩名警察到家中騷擾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戴桂榮,一名姓侯的警察說:你起訴江澤民了嗎?這麼多人控告可不是個小問題,控告江澤民是反對國家,並告訴戴不要上外面宣傳法輪功,不能串聯。另一個警察錄音,並逼迫戴簽字。
17、十月二十二日星期四上午十一點左右,家住珍珠街的楊景美丹東法輪功學員被珍珠派出所的副所長姜某,和警員周某,還有一名協勤(女)上門非法核實訴江事實。楊景美只是承認訴江,並嚴厲告訴他們干擾訴江是違法行為。並不斷地講真相,他們想看電腦裏有沒有訴江的內容時,被楊的女兒嚴厲譴責,警察知道上門核實是非法的,立刻離開了。
四、非法拘留、批捕
看守所裏被羈押當事人有病時,看守所有義務向辦案單位提出檢查、治療、拒收、協助辦理取保候審或判刑後的保外就醫等。這是看守所應具備的人道和責任。但對法輪功學員,有病仍繼續關押,並協助辦案單位迫害法輪功學員。判刑後,對監獄拒收的,看守所想辦法作假,使用欺騙手段,也把人送到監獄。這種草菅人命,違背道德,違背法律的行為造成很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在二零一五年丹東法輪功學員六人被非法拘留,其中四人因訴江被非法拘留,其中一人遭非法批捕。
1、遼寧風城法輪功學員白洪香,因在鳳城被迫害流離失所到丹東。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丹東浪頭派出所綁架,丈夫被強行勒索一萬元後才將其放回,白洪香怕再次騷擾搬家至丹東安民鎮。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她因為參與「訴江」再次被綁架。當天,鄰居看到四、五輛警車把白洪香從家中強行帶走,家中電腦、真相幣等物品被抄走。非法關押至今。
2、丹東鳳城法輪功學員冷冬梅在遼寧丹東市打工的風城市紅旗鎮土門水庫法輪功學員冷冬梅,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因給世人法輪功真相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員打「一一零」構陷。丹東振興區分局國保大隊指導員丁峰帶領多名警察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電腦一台及大法書籍。現冷冬梅已被非法關押在丹東金固看守所二個多月。年邁的父親多次找丁峰要求釋放無罪的女兒,也沒有答覆,無奈家人只得請律師為冷冬梅討公道,就在家人請的北京律師來丹的前一天,二月二十三日晚,冷冬梅家屬又突然放棄請律師了。據知情人透露,冷冬梅被迫害在看守所出現嚴重哮喘,丹東看守所獄警及犯人強行把她按在地上用不明藥物,生命危在旦夕。後來有同修去探望冷冬梅的家屬,得知迫害她的卷宗已被檢察院退回,但看守所還沒有放人。
3、丹東法輪功學員紀麗君,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在七道給一個老太太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一個男的舉報,一會兒七道派出所警車就到了,把同修劫持到派出所,當時同修正念很強叫寫三書堅決不寫,被抄家,電腦,大法書,破網軟件,真相幣等,當天被送到丹東看守所,非法拘留大約半個月。
4、寬甸縣石湖溝鄉白淑珍十月二十二日在家中被寬甸國保等綁架,因訴江,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於十一月二日平安回家。
5、十月二十三日寬甸甲皮溝鄉法輪功學員康豔被綁架,因訴江,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已於十一月二日平安回家。
6、丹東寬甸法輪功學員康麗遭非法拘留、批捕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遼寧丹東硼海派出所、鄉政府多人非法到夾皮溝村民康麗家中,詢問是否訴江,康麗承認依法訴江,並對來人講為何訴江,講大法被迫害真相,來人讓康麗在問話上簽字,康麗不從,他們就開始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他們把依法行使公民權利、進行「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康麗綁架到丹東市看守所,康麗已被寬甸檢察院非法批捕。在寬甸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將案卷退回的情況下,寬甸國保又第二次非法將康麗起訴到檢察院。
五、經濟迫害
江澤民在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中,實施經濟上的截斷政策,造成經濟上的無度掠奪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傷害,也是最沒人性的,截斷了作為自然人最基本的生存條件。綁架後非法抄家是普遍的,私人物品隨意拿走,沒有任何記錄。執法人員的警察不執行法律程序,高壓迫害中無法得到全部信息,本文揭露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據不完全統計,在二零一五年丹東法輪功學員有十一人被非法抄家,造成直接損失的有:非法抄家:折合人民約為19,130元;勒索:17,000元;現金:11,200元;合計:47,330元。間接損失如被開除公職、非法判刑期間的工資損失及家人為營救的付出、精神上的傷害都是無法計算和彌補的。
1、丹東法輪功學員王雪梅女士,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元寶區法院公開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辛桂琴參加旁聽時,王雪梅因包裏有兩本法輪功學習資料《明慧週刊》,當場被元寶區六道口派出所惡警姜成革等人綁架。丹東國保支隊惡警杜國軍隨後帶領姜成革等人,非法抄了王雪梅的家。家中所有法輪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等個人私有財產,被杜國軍一夥搶劫一空。
惡警杜國軍、姜成革非法抄家時,王雪梅女兒在她母親家,也被綁架到六道口派出所審訊。惡警杜國軍跟王雪梅的女婿索要五千元才肯放人。王雪梅女兒剛成家,母親被開除工作,還要照顧母親,經濟很困難。最後好歹商量,收了二千元作罷。
2、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傳芳因張貼「法輪大法好」粘貼,被綁架到丹東永昌派出所,在派出所於傳芳向警察講法輪功真相,所長王輝不讓說,還威脅:「如頑固下去,從嚴對待」。並帶領多名警察到家中非法抄走全部珍藏的大法著作及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剛領取近二千元的養老金也不見蹤影。兒子怕年邁的母親被不法人員帶走,沒辦法交了五千元保證金才得以辦理所謂的「取保候審」,於傳芳才於當天晚上九點多回家。
3、遼寧風城法輪功學員白洪香,因在鳳城被迫害流離失所到丹東。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丹東浪頭派出所綁架,丈夫被強行勒索一萬元後才將其放回,白洪香怕再次騷擾搬家至丹東安民鎮。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她因為參與「訴江」再次被綁架。當天,鄰居看到四、五輛警車把白洪香從家中強行帶走,家中電腦、真相幣等物品被抄走,非法關押至今。
4、十月十九日,丹東帽盔山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分別到楊紹英法輪功學員家以核實訴江為藉口問話、抄走楊紹英家牆上掛的鏡框鑲嵌的大法輪像。
5、十月十九日,丹東帽盔山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到崔姓法輪功學員家以核實訴江為藉口問話、抄家,抄走崔姓學員家中大法像、大法書籍十多本。
6、十月十九日,丹東帽盔山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到謝淑鳳法輪功學員家以核實訴江為藉口問話、抄家,抄走謝姓學員家中大法師父照片。
7、二零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遼寧丹東硼海派出所、鄉政府多人非法到夾皮溝村民康麗家中,詢問是否訴江,康麗承認依法訴江,並對來人講為何訴江,講大法被迫害真相,來人讓康麗在問話上簽字,康麗不從,他們就開始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四十多本及真相資料,大約二百份。
8、在遼寧丹東市打工的風城市紅旗鎮土門水庫法輪功學員冷冬梅,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因給世人法輪功真相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員打「一一零」構陷。丹東振興區分局國保大隊指導員丁峰帶領多名警察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電腦一台及大法書籍。
9、十月十九日上午,丹東興東派出所所長領七、八名警察對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宋振東進行非法抄家,開警車到宋振東家搜家,抄走大法書籍八十多本。最後所長說不到二百份不夠判的,告訴宋振東可以走了。
10、五龍背派出所警察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二點左右,騷擾訴江法輪功學員石富春,並非法抄家,抄走四本大法書籍。
11、五龍背派出所警察於十一月十日到法輪功學員臧永德家上門騷擾。兩警察呆了近一小時,臧也沒簽字,臨走時劫走了一本《轉法輪》,和兩本週刊,灰溜溜的走了。
結語: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國司法新政施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後,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依法訴江,丹東法輪功學員在控告書中闡述了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道德提升,給家庭、社會帶來的美好。以親身遭遇控訴了十六年來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所遭受的殘酷迫害,揭示了江澤民執政期間違反中國法律及國際法對修煉「真、善、忍」法輪功團體犯下的罪惡,每一個控告書都是一部血淚史,罄竹難書、鐵證如山。全世界各地聲援「訴江」大潮不斷,譴責江澤民違法違憲迫害法輪功犯下反人類罪的聲音不絕,面對二十一世紀最大的人權訴訟案,世人也在覺醒,丹東市上千名明白真相的百姓也紛紛簽名「訴江」。丹東市街頭、鴨綠江畔、集市等都出現了「訴江」不乾膠、展板。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使中國整個社會道德底線的全面崩潰。法輪功學員十六年來堅持和平理智的講清真相,這一大善大忍之舉喚醒了眾多警察、世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高官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等已得到應有的下場,在歷史的審判即將來臨之際,希望更多世人認清江澤民邪惡集團的罪惡,站在正義的一邊,善待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及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有關辦案人員情況、地址:
丹東市公安局(地址:丹東市江城大街15號 郵編:118000)
辦公室(區號:0415):2103219 2103365(傳真)
楊耀威 局長,辦2103201,手機18304159999
畢亞平 副局長,辦2103204,手機15804159266
黃顯民 副局長,辦2103208,手機15841535322
田立新 副局長
姜沈生 副局長,辦2103205,手機13941501158
劉文祥 副局長,辦2103209,宅3130066,手機13904255789
高 戈 副局長,辦2103206,6188792,手機13704950729(前任丹東市公安局秘書長)
焦體明 副局長,辦2103207,手機18704151111
朱成功 副局長,辦2103169,手機15041500006
楊曉東 副局長,辦2103357,手機13840175757(前任 鳳城市公安局長)。
趙洪威 副局長,辦2103118,手機13804158999(前任東港市公安局政委、副局長)。
馬偉明 副局長,辦2861001,手機15842500333
姜金利 紀委書記(2013年8月至今),前任丹東振興區公安分局局長,手機13898519457,宅3155766
隋國鋒 政治部主任(2013年8月至今),前任東港市公安局副局長(2007年10月至2011年10
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公安一處 地址:丹東市江城大街15號)
傳真2103278;國內郵編118000)
支隊長孫雲濤,辦2103101,宅3991555,手機13942552111虛擬658811
支隊政委王豔雲,辦2103216,手機13704255189虛擬655189
支隊副支隊長於德慶,辦2103232,宅3175188,手機15914504156虛擬655171
支隊副支隊長黎祖榮,辦2103117,宅2876933,手機13942530048虛擬655465
支隊政治處主任沙月霞,辦2103440,2143886,手機13841593886虛擬655714
支隊辦公室副主任李德順,辦2103278,手機15941558850虛擬771031
「610」大隊大隊長杜國軍,辦2103329,宅3991350,手機15841563592、13842503900
「610」大隊副大隊長鄒德東,辦2103395,宅2219696,手機15945744157,655856
宗教大隊大隊長辛啟春,辦2103429,宅2397898,手機13941589238
宗教大隊副大隊長畢明川,辦2103429,宅2213889,手機15102430243虛擬716165
境外調研大隊大隊長畢克山,辦2103382,宅3193435,手機15102430243虛擬656080
境外調研大隊副大隊長劉冬梅,辦2103383,宅2552777,手機13941568899虛擬655796
機動偵察大隊大隊長王琦,辦2103430,宅3991952,手機13841516800虛擬656161
機動偵察大隊副大隊長陸陽,辦2103430,宅4135959,手機15941535959虛擬716056
王振宇情報綜合大隊大隊長,辦2103393,宅2801068,手機13841589311虛擬734211
情報綜合大隊副大隊長唐殿成,辦2103395,手機18841535353虛擬61270
前任支隊長宋斌,13804150788,宅2138132
前任支隊政委趙志海,13941505948宅2120178
振興區公安分局 (丹東市掁興區興五路29號,郵編118000)
局長 季洪生(2013年6月任職,前任元寶區公安分局局長)
辦0415-3148402,宅2173699,手機13904953699
丹東市振興分局國保大隊:(丹東市掁興區興五路29號 郵編118000)
劉 勇 大隊長 辦公:3148211,手機1384157789 虛擬:656325
丁 鋒 教導員,辦公:3148211,住宅:2251533,手機:13904156639,虛擬:658869
丹東看守所:(地址:丹東市湯池鎮金固村)
王 晶 : 所長 住宅:2885068辦公室:6250326 手機 18840500006 13050397788
溫志韜: 政委 住宅:4133899辦公室:62503185 手機:13842517800
李 彤 : 副所長 辦公室:6250318 手機:13050368141 住宅:2133528
郎振山 副所長 辦公室:6250324 手機:13841516691 住宅:2165633
趙越 副所長 住宅:3136308 手機:15942579696
材料內勤:6250317 值班電話:6250324
女子看守所(地址:丹東市湯池鎮金固村)
王豔秋 教導員 辦公:6250327 住宅:3130707 手機:13841510707 虛擬:655176
張 麗 副所長 辦公:6250324 住宅:3161061 手機:13942558277 虛擬:656282
宋瑞敏 副所長 辦公:6250324 住宅:2161101 手機:13942556566 虛擬:656876
鳳城紅旗派出所所長:程志飛 手機:13898532568辦公室0415-8083500
鳳城紅旗派出所副所長:李國峰 手機13591517153 宅電0415-8083231 辦公室04158083120
李長海 手機13842564677
一經街邊防派出所
陳偉 所長辦公:2211216 住宅:2856518 手機:13942550634
艾亮 教導員手機:13904258840
紀春來 副所長住宅:2261130 手機:15842550469
值班:2130110
相關電話:
楊 峰 丹東市政法委書記辦0415-2160990手機13314083666
劉風友 丹東市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主任1390425090613364150007
珍珠路派出所:
地址:丹東市珍珠街175號
張國忠 所長 辦4139093宅2190809、13842588322
武國輝 教導員 宅3141741、13841589220
朱鐵鑌 副所長 辦4144778、13841591257
葉 翔 副所長 辦4144778
臨江派出所:
地址:丹東市振五街21-4號
金英奇 所長 辦3121744宅2261151、13841595151
叢樹龍 教導員 宅3186887、13804151917
吳來鵬 副所長 宅18342599777、13942518851
毛 義 副所長 宅7127933、13704253939
關 東 副所長 宅3169688、13841526178
值班室:3124523
六道溝邊防派出所
陶洪宇 所長 宅6977555、13841596363
王廣成 教導員 辦6168485宅2361090、15841518666
季平雲 副所長 宅2141032、15841557553
高曉飛 副所長 宅2333033、18741588899
值班室:6168485
帽盔山派出所:
地址:丹東市紅房子街20號
劉 勇 所長 辦6163572宅6181287、13941539099
崔繼福 教導員 宅2372171、13941556767
張 紀 副所長 15842588387
尚福君 副所長 宅3151271、13842550577
夏廣環 副所長 宅2523802、15141576577
值班室 6161124
六道溝邊防派出所:
地址:丹東市青年大街161-2號
崔學斌 所長 辦3188099宅2187755、13841588365
趙英林 教導員 辦3188996、13704250990
李景泉 副所長手機:13514156788
崔雪冬 副所長手機:13941555853
值班室:2300110
興東派出所:
地址:丹東市元寶區錦山大街8號
慕建國 所 長 辦2813556宅2852118、13591508668
趙聯合 教導員 辦2823479宅2820831、13704258287
王 欣 副所長 辦2823556宅2165587、15241557788
徐 鄭 副所長 辦2823556、15841528822
於 航 副所長 辦2823479、13700188913
值班室:2823556
太平派出所:
地址:丹東市振安區水源路6號
馮忠國 所 長 辦4142266宅4193372、13942555550
王相建 教導員 辦4142266宅2925269、13190245155
騰范軍 副所長 宅3457207、13841530053
盧雪峰 副所長 辦4144779、13941559217
劉 林 副所長 辦4142266、13942594913
王 某 警察 13604950633
值班室:4144779
遼寧丹東寬甸縣郵編118200 地區號0415
寬甸公安局地址:寬甸鎮新開路196號(國保大隊和公安局同一地址)
趙 斌 寬甸縣公安局局長 辦0415-5128565 宅0415-6192138,手機13804156999 。
高 勇 寬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 辦0415-5123582,宅0415-5112870 手機13898538000 。
遼寧丹東寬甸國保大隊警察:王名揚、王金海、王忠新、霍喜慶、趙明軍
一經街邊防派出所
陳偉 所長辦公:2211216 住宅:2856518 手機:13942550634
艾亮 教導員手機:13904258840
紀春來 副所長住宅:2261130 手機:15842550469
值班:2130110
參與迫害的是丹東市國保支隊、丹東安民派出所,負責白洪香案子的安民派出所警察手機號碼 是:18841513708,問其姓名他不說。白洪香現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白房金固看守所。
寬甸公安局副局長電話:0415-5163399;
寬甸政法委電話0415-5130665
寬甸縣公安局政保科電話:0415-5123582
寬甸硼海派出所地址:寬甸滿族自治縣硼海鎮夾皮溝村
李寶庫 所長 辦公:5176555住宅:5112569 手機:139441513069
李立 教導員 辦公:5177110 住宅:5680789 手機:13842533880
王志慶 副所長 辦公:5177110 手機:15942593916
內勤:5177110
寬甸縣檢察院地址:寬甸滿族自治縣
寬甸縣檢察院檢察長:孫繼權
寬甸縣檢察院:0415-5137666、0415-5124206、0415-5122918
公訴科:0415-5138293
寬甸縣檢察院控申科接待員:程瑩瑩
寬甸縣檢察院控申科接待員:宋偉
寬甸縣檢察院辦案人李海濱:電話:0415-62761790415-6276130
五龍背派出所電話:41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