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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市公安局長楊梅喜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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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長楊梅喜,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起家,直到現在仍在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現將其累累惡行進一步曝光。

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血跡

楊梅喜,男,一九六九年生。一九八八年八月從山西省警察學校畢業後分配至太原市萬柏林區公安分局建礦派出所。二零零二年七月,楊梅喜任萬柏林公安分局副局長,分管國保、內保、戶政、外管等工作。當年,太原市萬柏林區公安分局抽調三十人組成的「一零一」專案組,由楊梅喜任組長,十月二十日通過三個多月的布控,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六十四名,並嚴刑拷打,折磨致死丁立紅、毛延平、王志明三名法輪功學員,惡警採取了分區域立案迫害的形式,僅太原市綁架後非法判刑關押至山西省榆次女監和祁縣男監進行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二十三人,法輪功學員康志國、欒福生在晉中監獄被迫害致死。

楊梅喜的所謂「專案組」被記「集體一等功」,他本人作為主要責任人受到了元凶李嵐清、羅幹、周永康等「接見」。楊梅喜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太原市公安局處置群體性事件處長,二零零五年七月任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零年三月任大同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二零一一年五月任忻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常務副局長,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忻州市公安局局長至今。其手機:13835080001

花十六萬元、二萬美元買官

二零一一年中秋節和二零一二年春節、中秋節,時任忻州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的楊梅喜,為繼續升遷往上爬,向時任中共忻州市委書記董洪運行賄買官,分三次分別在董洪運辦公室、忻州軍分區宿舍等地共送給董洪運六萬元;二零一二年初,楊梅喜借董洪運出國之機又送給董一萬美元。二零一二年八月楊梅喜如願以償,在董的幫助下,升任忻州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兼忻州市政府中共黨組成員、市長助理。

二零一四年春節前,楊梅喜在軍分區宿舍再次送給董十萬元,二零一四年六月借董洪運妻子張菊香出國之機送給張一萬美元。二零一五年董洪運被中紀委和山西省紀委查辦,被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楊梅喜行賄買官的事實也被辦案人員核實並記錄在案。

向江澤民餘黨邀寵繼續搞迫害

在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期間,忻州市公安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四人,非法拘留二人,非法判刑二人。其中法輪功學員白瑞芳被五寨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回家沒幾天,又被秘密綁架,並被五寨法院非法判刑。白瑞芳上訴後忻州市中級法院又非法判刑三年。

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王躍文,被定襄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定下十五天放人,結果連家屬也不通知,司法程序也不走,就被定襄縣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家屬及朋友責問其公檢法的人,為甚麼這樣做?他們說沒辦法,是上面指示。同樣五寨縣公檢察法院的人也說是上面的壓力。這個所謂的「上級」,就是指忻州市公安局長楊喜梅等人。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忻州市繁峙縣法輪功學員王美雲、李平魚、任華、楊俊俊在家中學法,被繁峙縣砂河當地派出所四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把家中電腦、打印機、耗材和大法書籍全部搜走,還有二萬多元現金也被搶走。十四日,繁峙縣法輪功學員梁天才被綁架,家中被非法抄家,惡警把三台電腦、幾個打印機、光盤、耗材、法輪功書籍全部搶走。據悉,目前上述五名法輪功學員中,已有李平魚等四名被繁峙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圖謀非法起訴、判刑。四名法輪功學員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忻州市看守所。

據忻州市公安內部人員透露,這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謀仍然是楊梅喜。楊梅喜親自過問和操縱這次綁架迫害,繁峙縣公安局沒有自主權。

騷擾迫害依法訴江法輪功學員

現在新一屆最高領導班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並由中辦、國辦發布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最高法院在去年五月提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包括忻州市在內的全國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申訴和刑事控告江澤民。這一舉動引起了公安系統類似楊梅喜這種以迫害法輪功為政治資本的非法既得利益者的恐慌和瘋狂報復。從去年八月以來,忻州市公安系統對本市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報復,期間以各種迫害形式進行迫害的數量激增。

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今年一月底,忻州市公安系統共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二百零七人,非法拘留三十五人,送到洗腦班十七人,非法判刑二人。

奉勸楊梅喜為自己的生命永遠著想,迷途知返,好自為之。給你的機會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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