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舉報人說:我雖然沒有修煉法輪功,但我耳聞目睹了許多大法弟子的感人事蹟。我的一個朋友原來百病纏身,我倆經常搭伴去醫院看病,她修大法時間不長,病全好了,現在身體非常健康。我們這有個女大法弟子,撿個錢包,分文不少的歸還給失主。法輪大法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根據我國五月一日公布的「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規定,我決心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舉報人玉紅說:「我母親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修大法,修大法後脾氣變好了,身體健康了,一家人都沾了大法的光,每天都樂呵呵的。可是江澤民心胸狹窄的容不下好人,誣陷法輪功是邪教,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按嫁禍法輪功,對大法弟子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母親在怕的驅使下放棄了修煉,離開了修煉的母親變了,張口就罵人,一點不能容忍,整天生氣,落得一身病,又做了手術,這都是江澤民害的。如果他不迫害大法弟子,母親不會變成這樣。聽說大家都在起訴江澤民,我也想盡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檢察院能早日為民除害,把江澤民這個害群之馬繩之以法,還人間正義!」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因其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和教人向善的法理受到人們的歡迎,短短幾年傳遍神州大地。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致信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李洪志先生為全國等三屆,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代表免費提供康復治療;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四日,《醫藥保健報》發文「祛病健身首選法輪功」;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海電視台報導「全世界約有一億人在學法輪大法」。一九九八年,體育總局組織醫學界專家進行調查,證實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達98%。同年人大老幹部經調查後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一意孤行的江澤民則把民意及國法拋到腦後,發起了滅絕人性的迫害,給億萬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了巨大的苦難,使無數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無數家庭流離失所、老無所依、孩子失學,造成極大的社會後果。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包括被江利用的警察法官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江澤民違犯了中國《憲法》的第三十六、三十五、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條等規定;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九、二百四十六、二百四十七、二百五十一、三百九十七條等;違反《刑訴法》第十一、十四、五十六、五十八、五十九、一百八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江澤已違反國際法《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和《禁止酷刑公約》,已構成危害人類罪、酷刑罪等公認的國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