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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多年迫害 吉林77歲藝術館編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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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77歲的李玉篆先生,退休前曾任吉林市群眾藝術館創編部主任,在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曾經在4個勞教所遭受迫害,見證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他本人也曾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打個半死,一度成了瞎子聾子;後來被迫流離失所8年多。李玉篆老人2015年6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李玉篆老人1993年因肝初期硬變和頸椎增生壓迫右側肢體神經等病症而長期病休,先後練過少林寺一指禪等功,都沒起作用。1998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幾種頑疾全消。李玉篆老人控告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六年,我也實實在在地被折磨了16年。」

下面是李玉篆老人在控告狀中陳述他在不同階段不同勞教所所經受的酷刑迫害和他所見證到的同修被迫害致殘致死的各個片段。

一、進京上訪遭受的迫害

我因頸椎病、早期肝硬化、心臟早搏、關節炎等病症,於1998年元月開始煉法輪功,煉了一週多,幾樣病的自感症狀就消失了。我很高興,感到大法的神奇和超常,修煉法輪功使我身心都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通過一年多的修煉實踐,使我真正認識到了法輪大法於國於民都有百利而無一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人沒有錯。

在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報紙電視鋪天蓋地的都是謊言。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我有責任應該實事求是的,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澄清這樣的謊言,讓人們了解事實的真相。本著這樣一個目的,我從1999年7月18日至2000年10月上旬,前後4次進京上訪,每年兩次,有兩次被天安門廣場的巡警抓捕暴打後,送到前門派出所,在吉林市駐北京辦事處我走脫了,第二次被抓是在北京天安門,因為我身上帶了一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警察搜出來暴打一頓,拉到了前門派出所,因為我的口音是山東口音,所以被山東濰坊市公安局的李姓政委和一個大個子40多歲的警察領去了,他倆聽我的口音是濰坊的口音,就以為是他們要認領的人。

李副政委辦理完手續就拉我回濰坊駐京辦,審問了一天一夜,知道我不是濰坊的非常失望。第二天晚飯後,大個子警察喝得醉醺醺的跟政委嘀咕了一會兒,給我戴上手銬開始打我,揚起手一反一正打在我左右兩邊的腮上,然後提起他那只穿著黑色軍皮鞋的腳猛踹我的腳腕,一腳就把我踹倒在地上,他抓住我的衣服又把我提起來,重複上一回的動作,共計打了我十二個耳光,踹了我六個大跟頭,大個子警察累得呼呼直喘。

我也被他打蒙了,只有喘氣的份兒了,過了老半天我才緩過氣兒來,慢慢的對他說:你不僅僅是知法犯法,你連一個做人的最起碼的良知底線都沒有,我都60多歲了,跟你的父母親年齡相仿,你這麼往死裏打我,下這麼狠的手,還有一點人味嗎?今天應該說你也是幸運,如果我不是修煉法輪功,我真的會被你打死在這裏,因為以前我是有心臟病的,一個沒有違反任何國家法律的善良的老人,被你打死在這裏,你的良心會安寧嗎?是誰給了你這樣的權利,是甚麼動機使你喪盡天良敢於下這樣的狠手?這時李姓政委忙著說好話:老兄,我們也不願打你,可是你叫我們太為難了,我們是從前門公安局簽了字才把你保出來的,才好心把你要來的,如果不要你,你在北京不知道要遭多少罪呢?最後他們也承認打人不對,向我要了1000元的住宿費和汽油費,就把我送走了,實質上是勒索了我1000塊錢。

憲法第37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罪)和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我兩次在天門被抓被打被拘禁,江澤民及其手下的打手,都是赤裸裸地違反了以上憲法和刑法。

二、見證吉林市第三看守所草菅人命

2000年10月25日,我在吉林市鐵東龍東小區,被吉林市公安局榆樹溝派出所以所謂的「非法聚會」非法抓捕,兩天連續的審訊,通過恐嚇,逼供草草結案,押著我到我家搜查抄家,翻箱倒櫃甚麼都沒翻著,又把我送到了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看守所人滿為患,人睡覺不能仰臥,不能屈腿,只能像擺刀魚一樣的一個擠一個,一顛一倒的才能睡覺,簡直就是一種酷刑。衛生條件更不用說,廁所在屋裏,圍了一塊破布,洗漱大小便都用一個水龍頭,互相爭用,多人共用一個牙刷毛巾,吃的菜湯只有幾個菜葉還帶著泥的,主食是發霉的窩窩頭,上廁所每人不能超過3分鐘,一律不准隨便大小便,有的憋得直叫:我要拉褲子裏了。過來兩個鋪頭,把這個人頭朝下倒空過來,把大便控回去,反正是變著花樣的折磨人。

我被關進看守所的第五天左右,有一天的上午10點左右,兩個警察送一個中等個子、身材微胖、身體很棒的30來歲的法輪功學員,安排在離我一米多遠的地方,警察只打開他的手銬,他還戴著一個十多斤的腳鐐。他叫王立新,因在北山公園的路邊,給行人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被巡警綁架,審了一天一宿,他甚麼也沒有說挨了一頓打,他被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晚上快下班的時候,值班管教走到六班長跟前(他是個慣犯)說:聽說這「法輪功(學員)」很頑固,只好安排給你了。六班長一個立正:「沒問題」,管教接著說,晚上審一審,把他的姓名家庭住處弄明白。

六班就在我們的隔壁,晚上就聽到六班那邊傳來咕咚、咕咚,硬物打到人身體上的聲音,慘叫聲和往醫務室抬人的聲音,折騰了一宿都沒有睡覺,早上管教上班後問六班長:昨天晚上怎麼樣,六班長回答說:這「法輪」很有剛,我還頭一次遇上這麼「頑固」的,被兄弟們不小心打斷了幾根肋骨和小腿。誰知道管教聽了之後沒有甚麼表情?還說甚麼要講方法講策略,工作出點差錯也難免,我所每年都有兩個死亡指標,今年的還沒用呢。劉班長心領神會的點了點頭,管教連屋都沒進,直接就走了,人死活好像與他根本沒有關係的,冷漠的讓人難以置信。

晚上看守所的女醫生查房告訴王立新,你已經三個整天都沒吃飯了,今晚必須灌食,這是規定。王立新躺那一動沒動,一動哪都疼,只好聽之任之。六班長可聽到了,他跟手下的小混混眨了眨眼,晚上抬到醫務室灌食,四個人摁一個人,像殺豬似的。只聽王立新大叫「咸死我了,你們這幫沒有人性的東西,不整死我不罷休」。女醫生嚴肅地問誰幹的,你們這不是坑我嗎?六班長馬上跟她耳語了幾句,女醫生不吱聲了,王立新喊不出聲了,一個勁兒地乾咳,處於昏迷狀態乾咳都咳不出來了,只是張個大嘴倒氣兒。下半夜走廊裏傳來了急促的腳步聲,快到天亮時搶救無效死亡。

王立新
王立新

一個活生生的棒小伙,到看守所才三、四天,就活活的被他們害死了。真的令人毛骨悚然,難以置信。草菅人命,打死一個人就像殺一個小雞一樣,活生生地兌現了江澤民的那句:「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後來聽說看守所那個所長被撤了,其實是到別的單位又當官兒了,那幾個打死人的刑事犯只是被看守所加了幾天期而已。

三、在幾個勞教所的被迫害經歷

1、吉林市勞教所的「3.14」慘案

2000年新年前我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當時在吉林勞教所關押著300多名大法弟子,勞教所為此專門成立個法輪功大隊,下設寬管中隊、普管中隊、嚴管中隊三個中隊,寬管中隊在2樓。普管中隊在4樓,嚴管中隊在3樓。

「3.14」慘案的起因很簡單,大概是3月10號左右的有一天早晨,有一位小名叫小四兒的法輪功學員,上水房打水,沒有跟管教報告,結果管教就發火了,把小四兒打得鼻青臉腫,口鼻流血,而且還關了三天禁閉。被關在嚴管一班的法輪功學員一致認為不能這樣迫害法輪功學員,決定從中午開始絕食抗議,樓上樓下的兩個中隊裏的法輪功學員也參加了絕食抗議。勞教所的胖所長(胖到沙發坐不下他)馬上招集3個中隊,每一個班出兩名代表,研究和平解決,我和曹小為是嚴管一班的代表,我們先提出兩點:1、立刻放人,2、打人管教做檢查。也有代表補充說,應該取消坐板(勞教所的一種酷刑)制這是變相的酷刑。剛說到這裏,大胖子所長一拍桌子,忽地站起來,這是專政機構,不是養老院,散會。

第二天,勞教所把全所的警察和能抽調的男職工都集中起來,共有30多人,每人手持一件凶器,有拿電棍的,有拿狼牙棒的,有拿鉛沙棒的,這種用鉛砂灌的帶狀棒最陰毒,傷內不傷外,內臟震爛了,皮膚卻好好的,聯合國都已經廢除,中國卻還在使用。

我們絕食的第三天,也就是3月14日,從上午9點開始,在大個子隊長和小個指導員帶領下,兇煞惡神般的闖進普管中隊,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兩個警察拖一個法輪功學員,拉到旁邊的管教室、值班室按倒就打,告饒了,答應吃飯了才停手。這時傳來了二、三樓的喊叫聲,跺腳聲,「劊子手,流氓,頂著國徽,幹著害人的勾當」,沒用多長時間二、四樓就被他們打壓下去了。在上午11點左右,到了最後一站-三樓的嚴管中隊,大個子隊長一腳就把門踹開,你們喊呀,怎麼都不喊了,小個的指導員也緊跟著上來了,不用跟他們廢話,不吃飯得靠牆站著,所有的人「唰」一下都站了出來,指導員說:別後悔,現在說吃飯的還來得及。等了幾分鐘,沒有回應,隊長有感慨地說,不愧為『嚴管中隊』啊!兩個人拖一個進大管教室,進了管教室,摁倒就打,一個人按倒,另一個人就打,開始還理性的打屁股,大腿和後背等非要害部位,打著打著就打紅了眼,失控了,只要對方手遮不住的部位都打。

舒蘭市的法輪功學員牛俊慧,30來歲的小伙子啊,怎麼打也不吭一聲。行兇者自語:你小子有種,你還跟我較上勁兒了,看我的狼牙棒硬還是你的皮肉硬,一下子打斷了好幾根肋骨,牛俊慧「哇」的一聲動了一下,雙手從抱著頭上滑下來,兇手趁機,一狼牙棒打到左邊的腦袋上,鮮血不是流出來的是噴出來的。另一管教忙跑到我屋裏,抓一捲入衛生紙,跑過去塞到噴血的洞處。只聽牛俊慧兒微弱的叫:痛死我了,我不行了,就要死了,就昏了過去。幾個兇手趕緊把他抬到救護車上,飛快地往第四醫院(定點醫院)跑去。

侯佔海
侯佔海

現場的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流淚了,他們不解,為甚麼警察這麼狠?這麼野蠻?真的比兇猛的野獸還狠呢!其實也不難理解,有江澤民的「肉體上消滅」的黑指令,他們怕甚麼?這次「314」慘案可是震驚中外的大案,打死了兩個人(牛俊慧被拉到醫院就沒回來;侯佔海被鉛砂棒震壞了肺子被疏散到遼源白泉勞教所後又拉回吉林去世了),拉到醫院搶救的3名,斷胳膊斷腿而不能自理的65名,一般傷害的105名,這就是震驚中外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314」慘案。

2、在遼源白泉勞教所遭受的迫害,教育科長孔慶國發誓要整死我

吉林市勞教所發生的「3.14」慘案轟動了省內外,很快傳來省人大、省政協要來吉林考察的消息,為了把考察團變成聾子、瞎子,勞教所當局決定把65名法輪功學員重傷殘者緊急輸送到吉林省靠近沈長線的東南4個勞教所中,我們吉林市的15名重傷患者被分到遼源白泉勞教所,遼源勞教所原有42名法輪功學員,被教育科長孔慶國用謊言洗腦外加酷刑迫害,被迫簽字不練了,孔慶國以他特製的化纖鋼鞭,凡是被打過的,沒有不談虎色變的,就在我們到遼源勞教所的前一天,把大法學員50多歲的張玉文,打得休克過去,用冷水澆醒後問張玉文還煉不煉了,張玉文表示仍然堅持修煉,孔慶國又指揮手下打了五、六鋼鞭,並且說你豁出去死,我就豁出去埋,你想出風頭砸勞教所百分之百轉化的金字招牌,沒門,張玉文又被打得昏死過去。這時孔也害怕了,他親自提一大桶涼水把張玉文澆醒,關到3樓的禁閉室。

酷刑演示:鞭子抽打
酷刑演示:鞭子抽打

當孔科長知道上告他的聯名上告信是我寫的後,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剝了,並揚言:豁出去脫掉這身皮也要把我整死,他利用手中的權力變著法的報復我,一天兩次提審我,恐嚇我要給我重新判刑或加期,天天變換著花樣,例如,把我調到天天挖水渠的第五大隊,想叫我這個60多歲的老人,天天泡在水溝裏吃盡苦頭,把局管理科的吳姓科長找來,把在後勤,做飯的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叫到會議室站成一排,叫我辨認他們,是誰給的法律小冊子,並威脅說:不說清楚下場你會知道的。還天天點名罰我站,天天挖苦,沒有一天叫你好過的。

折磨了我近一個月,給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不久孔慶國被撤銷教育科長職務,下放到勞教所南大門打更,他自己都說他這是遭報應了。

3、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打了半死,一時間,我就成了瞎子聾子

還有一個月我的勞教期就滿了,但必須得經過朝陰溝洗腦轉化基地考察合格後才能放人。2002年我離開了長春奮進勞教所來到朝陽溝勞教所,一天半夜值班警察突然按響起床鈴,所有的人都靠自己的床頭站好,只穿褲頭,由包夾的刑事犯(由犯人中選出來的專門管法輪功學員的,他們個個心狠手辣比警察可厲害得多),一個大個子鋪頭看了我的枕頭包,引起了他的注意,翻來覆去的看,剛要放下,就用手捏了捏,一下子就扯開了,掉下一大卷新經文。

大個子鋪頭炸了,快來看哪,還從來沒有人帶過這麼多新經文進來的。三個鋪頭一齊跑過來,這老頭真是膽大包天,帶這麼多新經文,不要命了,打他,往死裏打。三個小伙子爭先恐後地一齊對我下手,雨點般的拳頭落在了我的頭上、眼睛上、鼻子上、嘴上、脖子上、眉頭上。我支持不住倒在地上,他們把我揪起來繼續打個不停,直到他們打累了為止,我的頭立刻變得老大,兩隻耳朵轟轟叫,甚麼也聽不到,兩隻眼睛腫的封死了,甚麼也看不見,我瞬間變成了一個瞎子,聾子。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這件事天一亮就傳到了王所長那裏,他叫別人把我領到他的辦公室,說甚麼我也聽不清,我只管說我的,所長,你可要管管你的手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憲法》、《刑法》都規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容侵犯,不管我帶多少經文,也不應該動手打人,而且是往死裏打,你給我照張相,你不給照相,我可以自己照,讓你們局的局長看看,叫局長為我做主。他知道,我聽不見,也就沒跟我說甚麼,招呼手下把我就送回來了。不怪人們說:長春朝陽溝勞教所是迫害法輪功的人間地獄,這回我真的領教了。

四、街道和派出所等部門的不斷騷擾、長期迫害

除了在幾個勞教所遭受的酷刑外,回家後,吉林市龍潭區遵義街道辦事處的「610」張主任,叫我寫不煉功的決裂書,否則他們就把我送到省興隆山的洗腦轉化班。「看你歲數大了,還有兩天又過年了,初五之前來街道辦手續,或交不煉功的保證書,或交2000元錢,兩樣都不做,我們跟派出所警察一起送你到長春興隆山轉化班,不過路費從你單位工資裏扣」。我甚麼也沒說就走了。大年初三,我就到外地去了,我走上了流離失所之路。

2008年奧運會期間,龍潭區遵義派出所的劉片長,三天兩頭打電話給我老伴,要我地址。我老伴說他在山東他大哥家,劉片長威脅說:他要不回來我們派人去山東,跟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繫,由當地派出所替我們監護,他也可以不回來,後來我老伴兒挺不住,要我站出來。我搬回到派出所眼皮底下,管片的片兒警叫陸海,到我家翻到10點多鐘,跟一個值班的協警當時就準備綁架我,結果沒得逞。不到一個月,陸來我家4次,有一次跟他來的副所長一同準備拉我走,又沒得逞,他攆我搬家,說他們小區是區裏的先進街委。我不走,他給房主出難題,房主就攆我走。這一年我就搬了3次家,使我身心疲憊,在精神上和物質上都受到了很大損失,因為我一直在派出所是掛號的,行動一直受到監視。

2010年春天我因講真相被舒蘭派出所非法抓捕、拘留半個月,2013年在烏拉街鎮,講真相被抓,也是拘留半個月。

綜上所述,我在4個勞教所,在8年多的流離失所中,在2010年和2013年的兩次拘留中經受到迫害,還有我見證到的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以各種方式迫害致死致殘,所有這些血淋淋的片段都充份說明了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運動,是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浩劫!特別是他拋出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造成的危害之深、範圍之廣、毒害之大、後果之嚴重都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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