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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68歲馬筠被關押迫害十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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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68歲的法輪功學員馬筠女士堅持修煉給了她新生的法輪大法,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二次被非法判刑,並被關洗腦班兩年六個月,共遭十四年零六個月的非法關押。

二零一二年十月在甘肅女子監獄,馬筠女士被轉到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專門機構,科長朱鴻、副科長孫立偉指示全科包夾人一哄而上,把她壓倒在地上,拳打腳踢,擰胳膊,按腳的,狠踩她的腿,揪頭髮,一陣亂打,使她傷痕累累,行走需要人攙扶。朱鴻派科裏打人最兇的販毒犯梅菊包夾她,梅菊天天拳腳相加,手用力扳手指,馬筠的右手中指至今明顯殘疾;當時她的左腿被打的青紫,腫得有一拳多高,二年多也沒消下去……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下面是馬筠女士自述她的經歷:

我叫馬筠(馬軍),甘肅蘭州人,回族,1948年出生,大專學歷,1969年工作,蘭州市金城旅遊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幹部。在修煉法輪大法前,患有嚴重頸椎骨質增生,壓迫神經,最後發展到手臂不能活動,生活不能自理,連字也寫不了,右肩、胳膊疼痛難忍,尤其夜間痛得我整夜不能入睡。再加上患有嚴重胃病(胃中有一拳頭大的疙瘩,一家醫院活檢診斷為胃癌;另一家醫院還沒斷定病名,我不想再檢查下去了,心想都這樣了,由它去吧。)胃脹氣,經常打嗝且聲音如吼,吃不下飯,痛起來要命,搞得我筋疲力盡。但生存的本能讓我繼續求醫問藥,均見效甚微,病魔迫使正值中年的我,不得已離開工作崗位,1992年辦了病退,因而對人生消極悲觀。

一九九五年八月的一天,我在蘭州大學校園散步,看到有許多人盤腿打坐,練過多年氣功的我,認定這是上乘功法,當即加入煉功隊伍,並得到一本《轉法輪》,我生活中的許多困惑在這本書中找到了答案。煉功不長時間,渾身的病不翼而飛,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快樂。我按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道德不斷提升。在我被聘用為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甲方代表兼工程監理的工作中,從不接受施工單位的禮品、紅包,秉公辦事。朋友裝修房子,找我要幾袋水泥、沙子,我都按價替朋友付了錢。為保證工程質量,我兢兢兢業業在工地奔忙,因而得到領導和同事的信任讚譽。

我全家是回族,父親是蘭州市宗教事務局的離休幹部,其實對其它信仰接受起來有些障礙,但大法的博大法理和神奇功效打動了父親,雖然他沒走入修煉,但告訴哥姐弟妹們要支持我修煉。我以前性格固執,脾氣倔強,很難與人溝通,法輪大法淨化了我的心靈,使我懂得了做事為別人著想,變得善良、寬容、真誠,我的改變得到了家人的認同。

只因堅持做好人,堅持修煉給了我第二次生命的法輪大法。我數次被非法關押判刑、兩年六個月的洗腦班,共十四年零六個月的非法關押。我曾被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派出所、「610」前後綁架四次,非法判刑二次。

一、無辜被拘、上訪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大約二點,八、九個公安砸門闖入我家,沒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搶走我十多本大法書,大法錄像帶、錄音帶、師父法像,錄音機等,將我綁架到蘭州市伏龍坪龍寶山莊,非法關押期間二女一男警察寸步不離看守我,在這裏我被非法關押21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我依法上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反映自己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在國務院信訪辦被蘭州市政府駐京辦事處人員押回。當晚乘飛機回蘭州,又被城關公安分局警察魏東、張玉霞等人綁架到蘭州桃樹坪拘留所,給予關押15天處罰,我絕食抗議,九天後被家人領回,敲詐了家人500元。駐京辦人員和我的飛機票都從我的工資中扣除。

二、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元月十五日清晨,我在電信局煉功點煉功,並掛「法輪大法」橫幅,被城關區公安局公安綁架,他們收走我家門鑰匙,在我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抄了我家,具體拿走甚麼,不得而知,公安把我綁架到桃樹坪拘留所關押了24小時後,又轉押到蘭州城關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元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期間,我六次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為此女隊主管隊長秦曉惠打我耳光煸臉,打的我鼻子流血,她指示犯人給我野蠻灌食,七、八個人一哄而上,捏鼻子的,撬嘴的,坐在我腿上壓胳膊的,旁邊的犯人,用勺把子或牙刷把子撬牙齒,灌食者坐在我的胸部往嘴裏灌食,幾次我差點被嗆死,處於昏迷狀態,三次我被送到勞改醫院搶救。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蘭州城關區法院非法判我三年冤獄,開庭時沒有通知我的家人,也不讓我講話,我的上訴被無理駁回。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城關看守所將我轉押到甘肅女子監獄。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我到甘肅女子監獄當晚煉功,被值夜班犯罪人惡告,我所在二監區警察監區長安瓊、教導員李亞琴、中隊長朱媛媛,指使犯人將我雙手分開,銬在床架上。每晚都問我「煉不煉」,我回答「煉」,就這樣銬了我40多天,銬得我胳膊伸屈不得,疼痛難忍。

二零零二年夏天,我不戴胸牌,管理科科長王燕在全二監人們面前問我「是不是打算永遠不戴」我回答「是」,她下令讓監區把我銬在一掌寬的矮凳子上,十幾天。

三、出獄就被關入洗腦班繼續折磨

二零零三年元月,在我期滿的前幾天,城關公安分局公安張玉霞等人來監獄問我:「還煉不煉?」我回答:「煉」,他們說:「你出監,換個地方繼續關押」。二零零三年元月十六日出監,兄妹們接我回家,在監獄門口卻被貢元巷派出所,城關公安分局公安強行塞到他們的車上,綁架到城關區洗腦班非法關押,在這期間因煉功,時常遭保安毒打。我寫書面材料告訴他們對我的關押是犯法行為,城關區洗腦班主任董建民說:「你白告」。

為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我尋機跑出,快到山下時,被人惡告,保安將我抓回,一路上拳打腳踢,打倒在地,又從頭髮上揪起來繼續打,一直打到住地。回來後又遭所謂的「幫教」幹部的毒打,他用皮鞋狠踢我的胸部、臉,揮動拳頭在我頭上身上使勁打,打得我渾身是傷,臉嚴重變形,陪員看我這樣子,嚇得不敢進房間。

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間,城關區洗腦班解體,將我轉到蘭州市龔家灣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為強制我轉化,在主任 韻 玉成、剡永生、祁瑞軍等人授意下,我被四次關禁閉吊銬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將我投入禁閉室吊銬,警察指使陪員,將我的雙臂拉到身後,再後拽到頭部高高吊在鐵門上,銬子將我的手磨出了水泡,磨破後流血,手腕上多處傷疤,24小時這樣銬著,只有吃飯,上廁所才開銬,打盹時雙腿一跪,就拉傷胳膊,腳腫得鞋穿不上,只能光著腳站在水泥地上,這樣吊銬了我十幾天。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二零零四年四月又將我投入禁閉室,手臂高舉吊在鐵門上,一打盹就拉傷胳膊,吊銬八天,我的腿發黑紫到大腿根部,他們怕我死掉,就放下來扔在水泥地上,等腿好一點,又繼續吊銬,就這樣關了我一月多的禁閉。解銬後,我腳痛的根本不能站立,走路。衛生員天天來量血壓,從他們的表情手勢,我得知血壓很高了。

二零零四年七月中旬,那年正好是高溫天氣,外面烈日炎炎,5分鐘就能把人烤昏,而陰冷的禁閉室裏,看守我們的人都穿著棉衣,我穿著單衣,不許我加衣服。長期吊銬,一直解不下大便,精神恍惚,出現神志不清。這次將我手臂後背,銬在鐵門上,大約十幾天,其餘時間都睡在水泥地上。這次關了兩個月。

二零零五年五月上旬,第四次將我投入禁閉室,雙臂後背銬在鐵門上,四天後將我放下來,沒幾天,又吊銬直到五月中旬,長期吊銬,吃不下飯,腹部脹的很難受,雙臂失去知覺,連飯盒也拿不住,一年多才好轉,五月下旬我才出了禁閉室。六月我終於自由了。

四、再一次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為了制止對仍在非法關押洗腦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我們善意的把洗腦班負責人祁瑞軍叫到我家,給他講善惡有報的天理,被他誣告,被蘭州市公安局二十六處公安綁架。在我離開家時,他們開始非法抄我的家,搶走了兩千元現金,沒有任何手續,當晚他們就大吃揮霍了。還搶走了我的播放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各一台,還有手機、硬盤及耗材。在市公安局非法關押的二十四小時期間,女警察用腳狠踢我的腿,不斷緊銬子,辱罵聲不斷,刑訊逼供。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我被公安綁架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有次警察們的上級來看守所檢查「工作」,走到我所在監室時全體都站立歡迎,我坐著未起,遭十四隊主管田慶平隊長報復,此人非常陰險,指使號室長故意刁難我,不給打飯,不讓上廁所,田慶平隊長一個眼神,犯人就把我的櫃子裏放的食品,方便麵等全倒廁所裏,把我的經文、師父的講法強行收走。為此,我絕食抗議,田慶平又讓犯人給我野蠻灌食,撬開嘴把一個瓶子塞到我嘴裏,使勁轉動瓶子,牙都轉掉了一顆。田慶平又讓醫生給我插胃管,筷子粗的皮管從鼻子裏插進塞到胃裏,管子在胃中摺疊,再抽出來,再插,反覆幾次,後來管子出來時滿是血,灌的是濃鹽水,洒在衣服上,很快結成了白鹽漬。還讓犯人拉著身心疲憊的我跑步,並拳腳相加狠毒的打我,我的腰、胸部嚴重受傷,腰直不起來,胸部骨折(犯人醫生檢查後說)臥不倒,起不來,不能側身,渾身是傷,本來二零零六年底要把我轉到女監,只好等到我傷好,二零零七年四月將我加戴手銬腳鐐轉到甘肅女監。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在女監,邪科科長朱鴻叫犯人強行將我衣褲扒光,說是安檢,逼穿囚服,把我的外衣全部收走,由二個包夾人監視,不許說話走動。後把我轉入監隊,由袁雪英,等三個犯人包夾,監控,跟蹤我的言行。強迫在大太陽下軍訓,背監規,看誣蔑大法的碟片,我不配合,並寫申訴真相材料,安檢時被拿走。五月十四日監獄管理科科長王燕、教育科科長朱先中,以我點名不蹲為由,關我禁閉,把我雙手銬在床板的彈簧上,十幾天後,又加碼,將我銬在一掌寬的稜角分明的小凳上,只有吃飯,上廁所開銬,二十四小時銬著。我的屁股上磨出了血泡,老繭,腰痛的無法站立,直到七月初才走出禁閉室。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將我轉入四監區,由三個犯人包夾,我在從車間到監舍的路上,給犯人講真相,監區長文雅琴,教導員張燕萍知道後,不讓我去車間,把我隔離在監道嚴密監視我的言行。

二零零七年除夕那天,監獄頭頭搞團拜,為給監獄長擺功,文雅琴讓包夾人把我從來不按規定打的被子,折成了豆腐塊。我不願意拍監獄長的馬屁,就用手抹去了折成的楞子,犯人安莉報告了文雅琴,文讓安抱走了我的鋪蓋。告訴我要被子就要保證以後按規定打好被子,我拒絕。在寒冷的冬天,我在空床板上睡了12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二零零八年三月,為逼我轉化,文雅琴調一名吸毒販毒慣犯李小紅和一名經濟犯包夾我,並授意在沒人時或監控盲區狠毒打我。李小紅時不時的打我,她手卡住我的脖子,拽著頭髮,使勁往牆上撞,用針扎我的嘴、手、臉部,在我的胸部,腰部墊上一本厚書用拳狠打,用腳踩,用棒子打,她告訴別人這樣打只有內傷看不出外傷。打得我坐不下,起不來,腰彎著胸痛的喘不上氣。有次,我上廁所,剛蹲下,就被李小紅一把拽下來,拉到宿舍裏拳打腳踢,揪著我的頭髮狠命往暖氣管上撞,擰我的大腿,打的我連續吐血,連內衣也被撕破了,滿臉是血,躺在地上起不來,還不時的辱罵。

就這樣折磨了我三個月。接見時,大哥和妹妹看到我腰直不起來,行走艱難,向監獄提出抗議,要求帶我到外醫院檢查,並給監獄和勞改局寫了控告書。在家人的干涉下,我的情況稍有好轉。二零零八年底文雅琴的丈夫得了白血病,治病花了不少錢,不長時間死亡,人們說這是文迫害大法弟子遭的惡報。

二零零九年三月,在管理科科長王燕和監區教導員董尚恆的授意下,將我關在常年不見陽光,陰暗潮濕、不到七平米的黑屋裏,早飯後鎖門,中午12點開門,吃飯、上廁所只開幾分鐘就鎖門,晚上六點半開門,限制我的活動和上廁所,妄圖把我關出神經病。二茬包夾人受不了被關黑房子的寂寞,痛苦,也都患上了嚴重的風濕病,關節變形,大便解不下,濕疹,神經紊亂,心臟病等症,包夾人紛紛要求調離了,我在這裏關了一年三個月,但身心健康。

二零一二年十月,我被轉到邪科(這裏是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專門機構),第一天,我過警戒線沒喊報告,朱鴻科長、孫立偉副科長指示全科包夾人一哄而上,把我壓倒在地上,拳打腳踢,擰胳膊,按腳的,狠踩她的腿,揪頭髮的,一陣亂打,我的腳、胳膊多處成青紫色,腳腫得穿不上鞋,行走需要人攙扶。第三天,朱鴻孫立偉授意二名回族販毒犯,以我是回族煉法輪功違背了伊斯蘭教為由,對我搧耳光,拳打腳踢,毒打半個多小時,使我傷痕累累。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朱鴻派科裏打人最兇的販毒犯梅菊包夾我,並傳授折磨我的伎倆。有朱鴻暗中支持,梅菊時時,天天對我拳腳相加,飛腿踢我的胸部,我倒地後,她用腳狠踩踏我的腿,手用力搬我的手指,我的右手中指被她扳得彎曲,活動受限,至今中指明顯殘疾,左腿被打的青紫,腫得有一拳多高,二年多也沒消下去,腫包處有積水。搧耳光,撥頭髮,隨意體罰,罰站,罰蹲,稍一動或打盹,就是一頓毒打,打的滿頭疙瘩,痛得不敢洗頭,腳腫的鞋穿不上,渾身發紫發黑,洗澡時人們見了都害怕。不准上廁所,要上廁所非要你喊上幾十遍某包夾人,我要上廁所。更甚者讓你罵師父,我不罵,二晝夜不讓我上廁所,屎尿弄到褲子上是常事,還不讓洗。一連好幾天不讓洗漱,時常把痰吐在我的臉上,罵人的話不堪入耳,梅菊在座墊上寫上師父的名字讓我坐,不坐就罰我一直站著。她們的目的就是把我們往死裏折磨,逼著我們放棄修煉大法。

我因修煉法輪功被城關區法院非法判三年冤獄,單位以此為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第二十一號文《關於對馬筠開除公職並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將我非法開除公職,並將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三月,共計兩年四個月的工資非法停發。

二零一五年三月,我去市社保局辦理養老金手續,市、區社保局副局長蔣劍斌等人以各種理由搪塞,不發給我養老金。1992年就已經病退的我,現在因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好了,快七十歲了卻沒法退休。只因修心向善做好人,就剝奪我享受養老金的權力,是嚴重違犯《勞動法》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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