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徐彥自述遭受的迫害:
我叫徐彥,一九六三年出生,家住哈爾濱市雙城區韓甸鎮小馬屯,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因長期在外打工,吃住條件不好,得了很多病,前胸痛得有時連氣都不敢喘,痔瘡疼起來連路都走不了,胃病犯了得用手頂著胸口,吃了很多藥也沒見效。此外,我還有喝酒抽煙的壞習慣。修煉後不長時間,所有的病都不治而癒了,並且我也戒掉了煙酒!我不禁暗嘆:法輪大法真是神奇呀!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小人的妒嫉,利用手中的權力,不顧國家法律,對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進行殘酷的迫害。我也是被迫害中的一個。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早七點左右,韓甸鎮派出所的張銳、杜玉廣、張紹剛及另兩個不知名的警察與小馬屯的周存富來到我家。張紹剛和一個警察見到我之後就上前把我架住,一邊問「你還煉法輪功嗎?」,一邊把我架到屋裏,然後狠命的把我摁到炕上。
當時家中只有我一個人。這夥人說:有人舉報你煉法輪功……我說:「我煉法輪功沒犯法……」這夥人根本不聽,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由兩個人摁著我,其餘四個人把我家翻了個底兒朝天,一邊翻一邊錄像。我家的鄰居進屋想看看發生了甚麼,卻被這夥人給轟了出去。當時他們就非法搶走了我的私人物品:打印機、投影儀、DVD機及布匹,還有師父的法像。他們把我綁架到了派出所後又回來搶走我的電腦等東西。
在派出所,他們非法審問我,我說我沒犯法。下午二點左右,他們把我綁架到雙城拘留所。五月十三日晚,張銳領著兩個人到拘留所非法提審我。一個大個子問我:你知道我是誰嗎?我叫王玉彪,聽說過吧?是國保大隊的……從他的問話中我知道,他們又一次去抄了我的家。他們問甚麼我都不回答。最後,王玉彪氣急敗壞的說:「這要是前幾年,看我不好好收拾收拾你,明天給你找個好地方……」說完氣憤的走了。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
第二天下午,張銳把我非法關進了雙城看守所。剛進看守所,所警就把我的家人在拘留所給我存的剩下的七百九十元錢全部翻走。後來我向他們要,可他們一直沒給我。在看守所,獄政所長吳佳峰指使犯人強迫我擦地板、擦廁所。號裏有個五家鎮的在押犯人叫張老五,說我點名時回答聲音小了,用拖鞋抽我的臉用腳踹我的前胸。一次因我晚上睡覺咳嗽了一聲,家住雙城鎮內叫左丹的在押犯指使一個叫小曹的犯人打了我三十個耳光。還有一次,我在號裏得了腸梗阻和闌尾炎,不能吃東西。所裏給了我一袋奶粉,卻被左丹和另一個殺人犯搶去喝了。在這期間,張銳,張紹剛、王玉彪,雙城檢察院的張振庭,還有四個哈爾濱的人非法提審我。
大約八月中旬的一天,剛吃完早飯,看守所的警察就來叫我,要我去法院,今天開庭……來到法院,我看到法庭上坐著四、五個法官,左面坐著張振庭和一個女的,右面有兩個法警,後面旁聽席上有兩個人,其中有個是錄像的。整個法庭不超過十二人。我質問他們為甚麼不告訴我的家人,沒有人回答我。後來聽看守所的警察說:不敢告訴,怕家人到法庭上鬧……非法庭審中,一個叫胡業林的說了許多誹謗大法的誹謗師父的話,我聽了非常難受,幾乎失去了知覺。非法庭審草草收場。
九月初法院送來了所謂的判決書,非法判我三年。九月十日,我又被非法關押到呼蘭監獄。在集訓監區,我被逼轉化,強迫寫所謂的「四書」,後被非法關押到九監區,強迫做奴工……
這場迫害,對我及我的家人從身心到物質都造成極大的傷害!惡人揚言要抓我的妻子,使我的妻子長時間不能回家;我的女兒被派出所不管白天黑夜的隨時傳喚;大兒子因惦記我辭去了北京的工作,小兒子面臨大學畢業不能安心找工作,姐姐因為我身體日漸消瘦。惡人們還搶走了我許多私人物品,價值五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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