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610辦公室是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糾集的特務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王世強控告江澤民,是行使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王世強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向中國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李兆國以王世強是體制內人員,強迫王世強寫「悔過書」之類的所謂「四書」,不寫就開除公職。如果宣化縣國稅局不開除王世強的公職,李兆國就將宣化縣國稅局領導定性為「包庇法輪功」而處理。
二零一四年中共公檢法冤判宣化區法輪功學員米秀英七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二零一五年冤判賈鵬飛四年,李兆國是幕後黑手,都是他內定判幾年,而後檢察院、法院依據他的指令執行走形式而已。
張家口市宣化區政法委副書記、宣化區「610」主任李兆國電話:0313-3238073、13933763868,郵編076100,區號:0313,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委區政府辦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