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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陳秀梅被迫害致死情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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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濟南法輪功學員陳秀梅女士被綁架到濟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多月,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家人突然接到通知說她突發心臟病,心絞痛死亡。濟南市看守所不顧陳秀梅家人的悲痛心情和百般阻止,已於三月十一日強制家人同意火化。

陳秀梅女士,五十九歲,住在山東省科學院宿舍樓,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早晨八點多鐘,在家中突然被泉城路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劫走家中許多私人用品。陳秀梅女士被綁架前身體健康。

看守所主要負責人員脅迫陳秀梅家人簽字同意火化,強調說現在中共開「兩會」期間,這種事不能拖著,必須馬上處理。家人要求死亡賠償,看守所所長威脅說公安部有「五十六號」文件規定,在押人員正常死亡不賠償死亡費用,說已經讓家人看了陳秀梅死亡前三天的監控錄像,沒有人毆打虐待;說家人如不服,可請律師向檢察院、法院上訴。還說,如費用不夠,可以向民政局申請。

陳秀梅家人力爭,說律師都查了,國家並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煉法輪功不違法,是憲法賦予的公民合法權利,被你們超期關押八個多月,也並沒給她定甚麼罪名,這是違法的關押。關押前她身體健康,現在卻死了,你們還說沒一點責任!心臟病也不能一發作就會死,你們搶救上就沒責任嗎?

經過反覆爭辯,最後看守所承認了有搶救遲緩,用藥量小的責任,給了她家人兩萬塊錢,並出面草草火化了事,當時只有她老伴、一個女兒、兩個兒子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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