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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獄11年 陝西肖豔萍再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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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南鄭縣公安局警察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肖豔萍。肖豔萍曾遭受十一年冤獄,從陝西女子監獄出獄回家僅一年多,又再次遭綁架。

肖豔萍女士原是陝西省南鄭縣大河坎七十六號信箱的一名職工,因修煉法輪功,曾先後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八年、被開除公職、這場迫害使她家破人亡,父親、丈夫、母親先後離世。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肖豔萍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肖豔萍女士自訴遭迫害主要事實:

遭勞教、判刑、開除工作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下午,我在單位上班時被南鄭縣公安局國保、政法委、「610」人員強行帶到保衛科辦公室非法審問,理由是說我與鄰廠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傳遞法輪功真相資料,後將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單位將我開除公職。我丈夫被勒索兩萬元左右,才將我提前八個月從看守所回家。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二日下午,我外出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時,遭到大河坎刑警綁架,被南鄭縣610辦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八月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 一群便衣突降我開的「百馨屋文具店」到處亂翻,他們搶走了我的兩台電腦、兩台愛普生打印機、一台激光多功能一體機、一個160G移動硬盤、多箱A4複印紙、二個mp3、一包打印好的護身符和法輪功書籍資料,他們把這些東西作為所謂的證據,將我綁架到大河坎金土地山莊進行刑訊逼供,連續六天六夜不准我睡覺。直到汶川大地震波及到漢中、南鄭,他們為了逃命,在五月十三日匆匆把我拉到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判刑八年。我寫了上訴書,但沒有任何回音,無人理睬。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我被劫持到西安陝西女子監獄。

在陝西女監,我遭到了漫長殘酷的迫害,被打、被罵、體罰、不准上廁所、不准和別人說話,每天二十四小時被人看著,晚上起夜還得打報告,被迫做奴工,每天十幾個小時高強度勞動,監獄每年都有被累死的。

這場迫害使我家破人亡

二零零二年夏季,兒子在中考考取了漢一中重點學校。然而在剛剛入學第四天,我被綁架,兒子承受著社會、家庭、工作的巨大壓力,生活無人照顧,成績下降,最後輟學。株連政策影響了兒子的學習工作前程。二零零七年,兒子因我修煉法輪功受株連,被部隊遣返回家。兒子受不了這沉重的打擊曾喝農藥自殺。幸遇人相救才脫離生命危險。現在兒子快三十歲了還沒成家。這就是這場迫害帶給我們家的災難,江澤民煽動仇恨的結果。

我的老父親因我被迫害精神受到嚴重打擊得了晩期糖尿病綜合症,在二零零五年冬離開了人世。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壓力重重的丈夫出車禍身亡。

這場迫害,使我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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