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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監視、洗腦 長沙曹志敏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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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湖南長沙市曹志敏女士,今年四十二歲,一九九六年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迫害後的十六年中,她人生的路上充滿了艱難和困境,她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兩次被送洗腦班,本人和家庭歷經磨難。


曹志敏女士說:「從二十四歲至今,我最寶貴的青春年華在江澤民一手發動的這場迫害中流逝。從冤獄出來,沒有錢,沒有房子,被剝奪了一切社會資源的我與丈夫,在物價飛漲的城市過著底層的生活,在歧視、冷眼、誤解中,走過十六年的艱辛歲月。」二零一五年九月,曹志敏也加入了訴江大潮,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下面是曹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

上京說句公道話 被枉判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來到北京中辦、國辦信訪局上訪,簡單說明情況後即被派出所來人帶走,後被非法關押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近一個月。

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我被要求脫光全身所有衣服搜查,二十多年來頭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脫光,這是對我人格的極大侮辱。在看守所裏條件極為惡劣,二、三十人擠在一間僅有十來個平米的監室裏,白天被要求坐在地板上十多個小時,晚上睡覺只能側躺著,無法翻身,像豬圈一樣擁擠骯髒,近一個月沒有內衣更換,只洗過一次澡。每天吃的是窩窩頭、清水菜湯,天天忍飢挨餓。

十一月下旬,湖南省直汽車公司派人把我接回長沙,但我並沒有獲得人身自由,我是上午到的長沙,當天下午,長沙市芙蓉區五里牌派出所人員就將我送往長沙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我與十幾個刑事犯罪嫌疑人關在一起,居住條件同樣惡劣。幾乎每天都要做奴工,奴工勞動包括刮(書)頁子、折(糊)紙袋、穿燈泡等。有的時候,一天要從早到晚連續做十幾個小時,那樣的勞動強度,對人的身體摧殘很大。

家人為我請了律師,但在當時的高壓和恐怖氣氛下,律師根本不敢為我們說話,所謂辯護既不能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也無法維護當事人的權益,二零零零年五月我被帶到芙蓉區法院「開庭」走了個過場後,我被冤判三年。

我不服冤判,提出上訴,但二審長沙市中級法院仍維持原判(沒有開庭及向我本人調查),二零零一年初,我被送到湖南省女子監獄進一步迫害。

在湖南省女子監獄遭受身心摧殘

我在湖南省女子監獄內被關押了兩年零一個月,不僅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大多數時間裏,我每天都要做十多個小時的奴工(刮頁子、穿竹蓆、剝蠶豆等),而且承受了極其嚴酷的精神迫害。

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迫害包括:安排夾控犯人24小時貼身監控,不讓煉功,不讓法輪功學員交流,嚴密限制人身自由,連洗澡、上廁所都要跟隨;強制「轉化」,強迫看誹謗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書籍、光碟,強迫寫「三書」,強迫做有損於法輪功的言行等。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我們都是在努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所謂的「轉化」要把我們轉到哪去呢?多麼荒唐啊。強迫最終改變不了我們的信仰。

因為我否定洗腦迫害,向獄警口頭聲明「三書」作廢,被獄方轉到警服八隊。後來,又因要將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隔離,獄警把我轉到長豐五隊──女子監獄勞動強度最大的中隊,被犯人稱為「魔鬼隊」。臨出獄前兩個月,為加重對我的迫害,獄警再次將我轉往「教轉隊」──監獄為迫害法輪功後來成立的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中隊,當時,我不配合,他們就指使犯人強行拖我過去,後來在「教轉隊」,又把我關禁閉……

兩次遭「轉化」(洗腦)班迫害

(1)遭長沙市芙蓉區「610」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底,三年冤獄期滿的我被湖南省女子監獄薛芳等兩名獄警挾持到長沙市蓉園派出所,然後又被送到位於長沙市芙蓉區火星鎮常德捲煙廠駐廠辦事處六樓的芙蓉區「610」洗腦班。

當時,母親摔了腿,也被他們拉來做「陪人」,與我同住在一個房間裏。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能邁出房門一步,被關了一個月後,我被逼寫下「不上訪不串聯」保證才得以回家。當時參與迫害我的人員有:芙蓉區「610」的王曙光、王陽春、李增欣等人。

(2)遭長沙市「610」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零年七月五日,我送女兒去幼兒園,不料在自家樓下,遭長沙市蓉園派出所王某某和何某某等人攔截綁架,被脅迫上了他們的黑色轎車。而後,我被綁架到位於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鎮的長沙市「610」洗腦班。

這個洗腦班很邪惡,不僅安排倆人24小時貼身監控,每天還有幾個人全天候圍著我洗腦、「談心」,軟硬兼施,威逼利誘做「轉化」工作,不法人員恐嚇我說,「學習班」是滾動式的,不「轉化」就不放人,頑固的可以直接勞教。後來又說要把我丈夫弄到洗腦班來。我被關押了十七天才獲釋。參與迫害我的人員有:長沙市「610」吳凱明、高雨田等人以及他們從湖南各地「610」抽調的人員蘭小明、王羽、張同新(音)等。

我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的丈夫陳陽,原湖南省醫藥公司工程師,他忠厚老實,愛崗敬業,曾多次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自小體弱多病並患哮喘的他於一九九五年十月修煉法輪功後,哮喘等疾病不翼而飛,身心受益良多。一九九九年十月他和我一同進京上訪,在北京遭綁架遣返回長沙,不久遭枉判四年,被送入湖南省赤山監獄,工作也被開除。在監獄,他曾遭電擊等多種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摧殘。

我的父親是處級幹部,母親是主治醫師,我的公公陳義和先生與婆婆劉再如女士,均為中共軍隊轉業幹部,他們一生老實本份,勤懇工作,江澤民及其幫凶對我與丈夫的迫害給四位善良老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我與丈夫雙雙被非法關押期間,兩家父母長年為我們擔驚受怕,導致我母親的冠心病加重,父親也患上高血壓等病症。更令人傷感的是,我七十多歲的婆婆積鬱成疾患胰腺癌,於二零零七年去世,而八旬公公身患尿毒症,不得不長年住院治療……

經濟上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從湖南省女子監獄出獄回家後,得知我已被湖南省直汽車公司單方面開除,停發工資,但此前我並未接到單位的任何口頭與書面的通知。

我找公司負責人與人事科反映情況,無果,後來才給了我一張《關於對曹智敏作開除公職處理的決定》的所謂文件,落款竟為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日,可見他們對我的「開除」是完全違法與不符合程序的。

我於一九九一年在湖南省直汽車公司參加工作,至一九九九年因堅持信仰被迫害時已有八年工齡。二零一三年湖南省直汽車公司改制(買斷)後,所有在職及離退休幹部、職工均根據其具體工作年限獲得了相應的經濟補償(據說多的有幾十萬,少的也有十來萬),但仍然沒有我的份。我找到公司負責人李力夫及經辦人邱楊等人,他們卻以我被判刑、開除為由,聲稱我不具備參加改制(獲得經濟補償)的條件。就這樣,不明不白被開除的我,八年的工齡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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