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上折磨逼迫寫「轉化」材料
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只要一進監獄,就被不明真相的警察進行「攻堅戰」強逼迫寫放棄修煉的所謂「四書」,寫對大法不敬的話,謾罵師尊的話。並指使在押的刑事犯「包夾」法輪功學員。每天二十四小時威逼折磨。若「轉化」成功,就給「包夾」單項獎,還有提前減刑等。否則就是「攻堅戰」,迫使刑事犯拼命的從精神上到肉體上折磨法輪功學員,使每個法輪功學員在高壓狀態下內心相當痛苦。
監獄最邪惡的黑窩表面上說不參加超負荷的勞動,而實質上卻是非常蠻橫的集中了邪黨無惡不作,邪黨邪惡極致的體現。當然這些生命也是受邪黨的毒害的受害者,因為是江系的追隨者。
1、不讓學員看有關的法律知識,隨便沒收個人法律書籍。
2、指使刑事犯給不轉化的學員背地裏下藥。
3、法輪功學員不給家屬寫信,就強迫讓罰站從早晨七點三十分一直到晚上十一點,持續二十多天。還強制到車間出工,幹最髒最累的活,還指使其他學員不讓跟講話。
4、家屬會見時指使刑事犯監視跟蹤並與其家屬直接交談,其違反會見章程。
5、為了達到所謂「轉化」目的,不惜幹違法的事為代價,不讓家屬會見。
6、個人資料出獄時不讓往外帶。
7、指導員在開生活會的謾罵、詆毀事實真相是家常便飯。
8、凡進入監獄成立的迫害法輪功所謂的「轉化」小組,只要不寫所謂的「四書」就輪班包夾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不讓洗漱、不讓正常的出入,在一間特別的監舍關押。而且監獄還安排包夾人員有特殊的生活待遇,對邪悟的學員和包夾人員還賦予法律之上的特權,可以隨便調出他人的檔案資料。
9、表面上是學習小組,實質上是批鬥小組。稍有一點不符合指導員意願的意見和不同想法的都要遭到無端的批鬥,和文革的期間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10、每個月要印刷出一些謾罵大法與師父的所謂測試,要每個學員都要過關。誰不配合就會遭到指導員和包夾的迫害。那些殺人犯還有辯解的機會,而對法輪功學員甚麼人格和人權也沒有了。
11、當學員在對照師父的經文想一些問題時,包夾就告發遭到指導員歇斯底里的謾罵、毆打簡直沒有人性的瘋狂至極。
12、法輪功學員在迫害的高壓下寫的所謂「四書」都是一個模式,是邪悟的學員炮製出來的。目前來講沒有一個是自願的,就是這樣一份毫無任何價值的東西,也必須在全監獄當面念過才認為達到他們的目的,也算是對江系追隨者的交代吧!
13、刑滿釋放時全程錄像,包括換衣服。這是對正常人人格的侮辱,也是侵犯人權的一種犯罪。
14、對法輪功學員的刑滿釋放,不是到期就放按正常的法律行使。而是要當地的非法機構「610」和派出所來接,才肯放人。
在山西省女子監獄裏大多都是六十歲左右的老婆婆,最大年齡七十七歲,最小年齡三十九歲。就因為堅信法輪大法,堅信「真、善、忍」做人原則,被非法關押迫害。人格受到侮辱身心被摧殘,歷經被中共江系迫害的事例何止是這些。這只不過是冰山一角而已,對於法輪功的迫害,中共邪黨施行的惡行真的是罄竹難書。作惡多端中共必將遭到天滅中共的天懲。奉勸那些給中共江系賣命的不明真相的警察們,趕快醒悟、趕快罷手給自己和家人還有後代留下一個美好未來。
新司法規定是針對江系破壞法律的有力回擊。站在江澤民一邊是藐視憲法和法律。因為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是江澤民和其追隨者,十八大後落馬或死亡的各級腐敗官員基本都與迫害法輪功有關。例如:山西平定縣原政法委書記楊豔紅遭報被判刑十二年。
因為監獄是司法部門的最後一道程序,是執行機構。基層政權是整個權力體系和民眾的一個直接交接面,監視和鎮壓的職能就是他們來完成的。基層官員和民眾之間的對立非常嚴重,而且幾乎是仇視的一種情緒,這是怎麼產生的呢?這是中共邪黨宣揚無神論宣揚鬥爭哲學,讓人們心存僥倖不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被中共邪黨灌輸成黨叫幹啥就幹啥,跟黨保持一致的歪理邪說所導致的,這是基層道德的逆向淘汰。
天滅中共在即,保黨不可能。只有順應天意認清中共邪黨拋棄邪黨,選擇三退(退黨、退團、退隊)向上天表明心意,棄黨才是唯一的出路,願每個人都有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