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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諸城董桂剛起訴江澤民遭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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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諸城市林家村鎮趙家莊村法輪功學員董桂剛,2015年依法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2015年9月15日被林家村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一起被綁架的還有董桂剛的妻子王桂美。

警察是拿著寄往高檢的「訴江狀」上門綁架的,同時非法抄家。從董桂剛家中抄走許多法輪大法書、真相資料,還有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

董桂剛被關押在諸城看守所,王桂美被關押在濰坊看守所。

董桂剛家有八十歲的老父親,身體不好,還有一個五、六歲的小孩,需要有人照顧看護。這次綁架,董桂剛被非法關押38天、王桂美被非法關押30天。

事情還沒有就此結束,諸城市610辦公室(江澤民糾集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臧姓主任、徐姓主任,還有一個三十歲左右戴眼鏡青年,於2015年10月25日下午,在林家村鎮610主任李傳芳的帶領下,通過大隊幹部到剛回家兩天的董桂剛家中騷擾。

2016年1月11日,董桂剛、王桂美夫婦接到鎮派出所通過本村書記張祖金委派的治安主任的通知,告知他們被起訴了,案件到了檢察院,讓他們第二天到諸城檢察院。

董桂剛認為自己煉法輪功沒有違反中國的任何法律,是江澤民在犯罪,依照中國現行法律起訴江澤民是公民的權利,無任何過錯。因此他們沒有去檢察院。

2016年1月21日下午3點多,諸城國保和林家村鎮派出所警察開兩輛警車共六人,直接到了董桂剛和王桂美夫婦上班的廠子,把董桂剛夫婦帶到了檢察院。檢察官張亮詢問並做了記錄。

2016年6月30日上午10點左右,諸城國保大隊4個警察開車闖到董桂剛家,將董桂剛綁架到諸城看守所非法關押。

期間家人到林家村鎮派出所詢問,鞠姓副所長說找國保,家人到市裏國保大隊,國保的警察說案子到了法院,歸法院管。

董桂剛的女兒打電話詢問法院,法院的人說1個月或1個半月後宣判,到時候就通知家屬了。

到了2016年9月7日,家屬幾經周折見到了諸城法院刑庭法官王永堂,其人說案子現歸甚麼「管委會」管,並說早宣判了,被抓的那一天就宣判了。

家人無奈,只好請了律師。律師見了董桂剛及法官王永堂,經交涉於2016年11月1日上午9點,對董桂剛從新開庭。目前董桂剛仍被關押在看守所,人身失去自由。

自2015年5月1日起,習當局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規,全國已經有二十一萬的法輪功學員,公開、實名、依法起訴江澤民,百萬計的國內外正義人士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公開聲援。

董桂剛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這是《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構陷任何罪名都不成立。

2013年,習當局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分別對公、檢、法人員辦理的冤假錯案實行終身追責制。

諸城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執法辦案人員,在這正邪較量中,你們要堅守良知與公正,不做徇私枉法之事,看清當前形勢,做到「依憲治國」、「依法治國」,與江時代的權力切割,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中分離出來,給自己今後的人生道路鋪一條平坦路。

目前,所有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都已構成犯罪,都將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

希望諸城公、檢、法人員能夠認識到這一點,做事能夠三思而後行。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這種犯罪行為,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董桂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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