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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勞教判刑 湖南岳陽蔡桂姣又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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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法輪功學員蔡桂姣堅持信仰,遭中共非法勞教、判刑,在勞教所、監獄和洗腦班遭受折磨。她的女兒也受到迫害。近日,蔡桂姣再次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七個月。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家住君山區採桑湖鎮團北村六組的蔡桂姣(六十六歲)正在自家田裏種油菜,被華容縣公安國保六人驅二輛私家車著便衣(其中有國保隊長白君平),將蔡桂姣強行抬到車上(連鞋子都沒穿,而且家中只有蔡桂姣一人,兒女們都在外地打工去了),將蔡桂姣綁架到華容縣,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判蔡桂姣七個月,後關押在岳陽雲溪看守所。

蔡桂姣女兒得知情況後,幾次到岳陽雲溪看守所看望自己的母親,都遭拒絕。十二月二十一日岳陽雲溪看守所再次剝奪女兒家人的探視權。現岳陽雲溪看守所還關押幾名法輪功學員,同樣不准家人接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蔡桂姣和嚴重喜(家住華容縣萬庾鎮蒼台村)在華容縣界的路上行走時,被正在行駛經過她倆的一輛華容縣國保車警察看見,不由分說就把她倆非法抓捕,只因車裏的警察認識蔡桂姣和嚴重喜是煉法輪功的,而且以前還判過她們倆三年刑,她們才從冤獄回家幾個月。

蔡桂姣和嚴重喜被岳陽雲溪看守所關押四十一天後,嚴重喜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剛滿三年獄刑回家後,身體一直處於病狀,時常腹部疼痛,不能吃或吃很少的東西,身體非常瘦弱,看守所害怕擔責任,就以取保候審,將她倆人放回了家,華容縣國保隊長當時揚言還要找她倆人,威脅她們倆人不准告發他們的暴行和不准與他人接觸等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華容縣公安國保警察綁架蔡桂姣後,下午華容縣國保隊長白君平、李哲魁等又綁架了嚴重喜,把她倆人再次非法關押在岳陽雲溪看守所,因嚴重喜不能吃飯、人瘦得皮包骨,雲溪看守所害怕其有生命危險,到醫院檢查結果是胃出血,不敢收留,就放回了家。

以下是蔡桂姣控告江澤民十幾年來對她個人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長期折磨我的多種頑疾不治而癒,思想道德也得到提升,十幾年來身體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群體的瘋狂迫害後,我多次被「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警察及其他人員非法抄家,綁架、非法關押、洗腦、勞教、判刑,經濟上也被勒索。還兩次被逼得有家不能回。給我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造成傷害。

去北京上訪,遭綁架抄家

我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上訪,想為法輪大法和師父說句公道話,就被綁架到離北京很遠的一個地方關押。非法審訊兩天後,又被本地「610」人員李勇和兩名警察劫持到湖南岳陽女子收容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回家後,「610」人員經常到家騷擾、抄家,我被迫離家出走一百多天,期間,鎮「610」沈成、政法委孫衛星強迫我的老伴帶上他們到我所有親戚家追蹤、攔截,企圖把我們母女倆抓去洗腦班。

在洗腦班歷經摧殘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我在地裏摘棉花,村支書曾金泉帶政法委書記徐洪、派出所段德良、沈成等六人強行將我抬上警車,劫持到岳陽市洗腦班。在這個洗腦班的六十個日日夜夜,我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整天被罰站,有時還把手腳捆綁起來吊在電視機的鐵架上,吊了半天才放下,還逼迫我寫四書,我不配合,他們就天天變換花樣折磨。有天晚上,他們把我關進一個黑暗的空房子裏,兩個年輕警察裝神弄鬼嚇我,造成我精神緊張。他們還經常用臭襪子堵我的嘴。有一次天氣很熱,他們用棉被將我包住,一個體重一百八十斤的頭目橫壓在我身上長達三小時,最後發現沒有反應了,以為我死了,才把被子揭開,當時被子都汗濕透了。一次我在打坐,一個姓黎的女頭目就用竹條子不斷地抽打我,一名姓張的男警察穿著皮鞋用腳猛力踢我要害部位和下身等處。

被非法勞教再遭非人迫害

一天,洗腦班人員輪番逼我寫三書,各種手段用盡,就因為我沒有寫這些,他們就把我送到了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勞教一年。那是一個整法輪功學員出了名的地方。在勞教所,我不寫三書,警察就不准我上廁所,不准睡覺,不准說話,不准到垃圾桶裏吐痰。每天長時間罰站,罰了二十多天後,又被轉到嚴管處,在那裏,日夜只能蹲著,就這樣折磨了我四、五十天,還用板凳打我的腰,致使我腰部嚴重創傷,被逼一度精神失常。

再次流離失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與姑子到湖北桃花山做客,被人構陷遭到九佛崗派出所綁架,後被該所警察勒索了三千二百元錢才放人。由於當時他們通知我們當地派出所把我們看管起來,我們只好流離失所,在外又度過了艱難的一百多天。

女兒被非法勞教,母親伸冤遭毒打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二十二時三十分,岳陽市君山區國保大隊、良心堡派出所朱綱要、沈文新、楊文烈、向岳華、李軍、胥俊等十幾人突然闖入我女兒的家抄家,搶走電腦和其它私人財產,價值一萬多元,女兒被送進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他們當時沒有辦任何手續。

為替女兒伸冤,我請人寫了《對陳敏被非法勞動教養的申訴書》。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我將申訴書送到君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當時警察向岳華、李軍一見到我便不分青紅皂白,對我拳打腳踢。這時進來一個所謂「領導」,不但不制止惡行,反而火上澆油,對其手下說:你們如果不制止她,平息她,明天就自動下崗離職。於是向岳華更是有恃無恐,助紂為虐,邊打邊罵:你要把我的飯票子搞掉了,我就打死你,踩死你,放你家的火,殺你的人。我被打得鼻青臉腫,嚴重踢傷,棉衣的紐扣全部扯掉,直到我不省人事才罷手。

枉判三年,飽受牢獄之苦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我被湖南省華容縣馬鞍山派出所警察劫持到華容看守所關押了半個月後,又被劫持到岳陽市第一看守所關押了長達九個多月的時間。期間,我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看守所五、六個人強行給我灌食,打針,把我牙齒撬壞,口腔出血,還給我帶上板銬,酷刑折磨我兩天一晚。

二零一三年元月七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長沙女子監獄,關進了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六監區,由監區獄警對我實施強制轉化措施,從早上六點半到晚上半夜,每天罰站十八個小時,長達二十六天。我幾次暈倒,獄警還利用犯人輪班監控我,用腳踩,用膝頭衝撞我後腰。又一輪二十六天玩新樣迫害。逼我一隻手提熱水瓶,另一隻手拿礦泉水,還在兩腿中間夾一個小本子,不准掉地上,還逼我連續四天四夜不睡覺,並用軍姿下蹲九天,且一直不准家人見我。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我七十多歲已白髮蒼蒼的姐姐及我大女兒帶上身份證,戶口簿再次來監獄看我,還是被監獄拒絕,姐姐和女兒只好含淚而返。在監獄,我被迫參與奴工勞動,我曾兩次寫下在迫害中所有對師父、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的聲明,每次都遭到獄警的辱罵和毆打。

我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回家後,拿退休卡去領取工資,被告知全部工資被當地政府扣壓。家人去找司法所,卻只給了三百元生活費。

鑑於以上事實,為了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保障公民的正當合法權益,打擊犯罪,保障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特向最高檢察院提出控告,追究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立案調查,繩之於法。


岳陽雲溪區 郵編:41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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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容縣「610」辦 李春勝: 1307711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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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容縣監察局:0730-4188005
華容縣國保隊長:白君平 李哲魁

君山區政法委書記兼「610」主任彭常華 13974060986
君山區採桑湖派出所 0730-89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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