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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三位法輪功學員在安徽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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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南京溧水區三名法輪功學員黃兆貴、孫廣玉、肖玉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安徽馬鞍山博望區法院遭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九個月、十個月、一年零六個月,並企圖勒索黃兆貴與孫廣玉一萬元、索肖玉珍二萬元。

黃兆貴,男,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三日出生;孫廣玉,女,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五日出生;肖玉珍,女,一九六二年九月十一日出生,現被非法關押在馬鞍山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安徽省馬鞍山市博望區博望鎮的廟會上,黃兆貴、孫廣玉、肖玉珍在向當地民眾講真相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受邪黨謊言毒害的人誣告,三人被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九點多鐘,博望鎮警察到黃兆貴家非法抄家,之後又到肖玉珍家裏去非法抄家。

二十二日,三位學員的家人一同到博望派出所要人,派出所仍然推諉,讓他們去找刑警大隊。直到下午五點鐘左右,家人見到三位學員在派出所內被劫持上警車,送至馬鞍山市看守所。

在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下午的連續庭審中(中間沒有休庭過程),來自北京的三位維權律師不畏強權壓力,分別為黃兆貴、孫廣玉、肖玉珍做了無罪辯護。各辯護人當庭質問法官,在庭被迫害的各當事人他們違反了國家的哪條法律法規。

律師們嚴正指出法輪功不是邪教,三位當事人沒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法規實施的行為,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沒有相關規定依據。律師指出三位當事人行使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權利。

法官明知理虧、無言以對,只好宣布休庭,沒有當庭做出宣判。

審判長 施瓊
審判員 鄧維麗
代理審判員 張平

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博望區新合路
郵編:243131
電話:0555---2370978
傳真:0555---2370909
違法舉報電話:0555---23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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