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第一次非法開庭,公訴人念完構陷材料後自己都覺得滑稽,不了了之,決定擇日十二月十二日再開庭。
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點開始,公訴人念完構陷材料後,張秀珍和黃大貴的辯護律師分別為她們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信仰無罪,他們的當事人張秀珍和黃大貴的行為沒有觸犯刑法三百條,罪名不成立,從一九九九年到現在中國現行憲法和任何法律法規都沒有對法輪功定性和定罪,兩高的司法解釋不是法律,不能利用來對法輪功信仰者定罪,要求無罪釋放。
張秀珍的辯護律師當庭指出警察對她的構陷材料不實。
同時倆位辯護律師指出公安人員在沒有他們的當事人及任何一位親人在場的情況下,私下打開門搜查她們的住宅是違法的。
黃大貴在庭上也講述了自己以前因販賣假發票被關押,在關押的時候因了解了法輪功真相而決定棄惡從善,因此走上了修煉法輪功的光明大道,法輪功在她身上展現的祛病健身奇效並淨化了她的心靈。她的信仰及行為是在救人,沒有給任何人帶來危害。
張秀珍的家人也告訴在法庭裏面的法官及公訴人和警察,她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的美好變化。
上午十一點二十分後法官宣布退庭,怎樣判決結果還得問上級610。610本來就是一個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法院本應司法獨立,可是卻受到610的操縱。
當天一位去法庭聽完開庭情況的人出來後很氣憤地說:(中共)真是荒唐,太愚弄我們老百姓了,律師明明指出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懂法律的公檢法卻誣陷人家。怪不得法輪功案子開庭不敢讓人進去法庭裏面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