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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冤獄十三年 浙江劉德喜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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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浙江省台州市法輪功學員劉德喜、羅素娟夫婦原有穩定的生意和不菲的收入,一九九九年之前,他們每年的收入高達幾十萬元。然而,僅因他們堅信「真、善、忍」,堅持做一個好人,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殘酷迫害,劉德喜被非法判刑十年,兩次被非法勞教,總共陷冤獄長達十三年,生意早已失去,目前家中經濟狀況極為拮据,女兒須靠親屬接濟才能上學。

劉德喜、羅素娟夫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劉德喜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他本人及其家人遭迫害的事實:

夫妻雙雙走上修煉路

一九九八年九月,我在大連經商時,一天去勞動公園跑步,看到法輪功簡介性命雙修功法覺得特別好,問了旁邊法輪功學員,學這個功要不要錢,這位學員告訴我法輪功免費教功,我曾經是個氣功愛好者,學過不少別的氣功,教功都要錢,也沒得到真傳。當時借了一本《法輪功》,看了書才知道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修煉,按「真、善、忍」 修煉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目的,淺層次上是勸他人向善的,當人知道做人的真正目的和一些因緣關係後,人真會自覺的變好,我從此走上修煉道路。

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戒掉了賭博的惡習,原來我和妻子經常鬧矛盾,修煉後夫妻倆相敬如賓。一般商人都把利益看得很重,而我修煉後,上貨時由於進貨量大,每次碰到貨主算錯少收貨款時,都主動提醒,一分不少的支付貨款,多則幾千元,少則幾百元。貨主感慨的說:「做一輩子買賣也沒碰到過這樣的好人。」

看到我的變化,我妻子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也相繼走上修煉的道路,沒修煉前她有頭痛病、胃病、子宮糜爛、連洗衣服洗碗幹的家務活都腰痛的不行,醫生說:每年花幾千元吃藥,病也去不了根,從煉了法輪功不到兩個月這些病全都好了。我們一家人過的和和美美,生意也蒸蒸日上。法輪功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兩次進京鳴冤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濫用他的職能部門、職位和黨內重要領導人的關係以及政治和軍事力量,在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恐怖迫害,捏造法輪功修煉者的信息,企圖是想取締法輪功為目的進行全面性的鋪天蓋地的抓捕和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就是維護我們自己的信仰,遭到了任意的逮捕和綁架。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們夫妻帶著五歲女兒行使憲法賦予的上訪權利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不料剛到北京,就被旅店老闆告發,我一家三人被綁架到浙江省公安局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兩天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政保科王凌軍和幾個警察將我一家三人帶回台州,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看守所。警察不管我五歲女兒哭鬧,強迫叫家人領走。我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妻子非法關押七天,其間每天奴役我倆幹活(做塑料夾)。派出所向我家人索要押金三萬元才放我們,並一年不許我們離開台州老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再次去北京天安門拉橫幅,為大法鳴冤,當時就遭到北京警察的毒打,警察把我的頭壓在地上,用腳使勁踩我的頭,我的頭被踩出了血。隨後我被綁架到浙江省公安局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兩天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政保科將我帶回台州,我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看守所。當天傍晚,警察去我家把我妻子連女兒誘騙到三甲派出所非法審訊,半夜兩點硬叫家人來把我女兒帶走,把我妻子劫持到椒江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關押期間警察去我家抄了四、五次家,連我媽家也抄。當時我媽就說了句我兒子學好沒有錯,法輪功確實好。警察就把我媽也綁架到椒江區看守所,第二天晚才放回。我大姐夫當時在我媽家幹活,也被綁架關押一天。他十五歲的女兒問警察:我爸爸沒學,為甚麼抓我爸爸?三甲派出所所長惡狠狠的也要綁架她,我姐攔著求情才沒被綁架。

在椒江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我倆每天穿節日燈泡,、手都磨出了泡。

被非法勞教兩年半

之後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半,我妻子被非法關押了六個月。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六日,我被劫持到浙江省金華十里坪勞教所四大隊入教隊,每天被強迫幹奴工(做一次性打火機電池),一個月後,警察把我轉到六大隊二中隊繼續迫害,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有包夾(叫兩個吸毒勞教人員二十四小時輪流看著),目的就是不讓我煉功。在勞教所每天奴役我十二個小時,從早上六點幹到晚上六點(是紡紗活),強迫我寫三書、轉化,把我一個人關在小房間裏,兩個包夾幾天幾夜不讓我睡覺,我困的閉上眼睛,他們就把我弄醒,我睏的站都站不住,眼睛看不清,摔倒地上一次。我被迫害的血壓升高,每天還強迫我看侮蔑法輪功的錄像。在勞教所我按實話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六大隊幹事馬上把我轉到四大隊繼續迫害,不讓我睡覺,強迫看侮蔑法輪功錄像。我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結束非法勞教回家。在浙江省金華十里坪勞教所我身體上遭到的傷害和精神上的摧殘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

妻子遭綁架一度命危

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和妻兒來到大連,開始新生活,將以前的生意接著做起來。而台州市椒江區政保科警察竟追蹤到大連來迫害我一家,致使我一家三口人流離失所,生意也不能繼續做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晚上九點,台州市椒江區政保科警察王凌軍夥同大連「六一零」陳欣到我家,以索要房東電話號碼為由,騙開房門,綁架了我。我的妻子背著一張大法師父法像和兩個法輪章,大法經書二十多本和一些真相資料被迫從三樓跳下,導致頸椎、骨盆粉碎性多處骨折,肺葉破碎,當時昏迷過去,我妻子背的東西當時被他們全部搶走。醫院斷定我妻子有生命危險,很有可能癱瘓,即使恢復好也是殘廢。我妻子堅信大法,剛恢復意識就躺在床上煉功,結果第三天拍片,骨頭就奇蹟般的癒合了,原本要動手術治療也不需要了,一個月後就能下地行走,兩個月後就完全恢復了正常,我們又一次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遭酷刑折磨

在椒江區看守所,因為我煉功、不配合照相,被銬腳鐐一個月,關禁閉,一手一銬懸空掛起來,痛得我昏迷過去,再給我放下來,現在手上還留著手銬的傷疤,強迫我幹活拉節日燈線,一天要拉一百根線的五十串,拉不完成,幹到通宵,現在食指都變形。

我被非法抓捕後,「六一零」政保科王凌軍在椒江區看守所指使十多個警察對我進行七天八夜輪番審訊、逼供、不許我睡覺,致使我精神恍惚,在他們寫好的假筆錄下簽字。

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我被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當天,刮起了幾十年不遇的颱風。我依法上訴。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法院第二次開庭,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六日,警察把我劫持到浙江第五監獄,結果浙江第五監獄拒收。第二天警察把我帶回椒江看守所,大約過十幾天,警察把我同少年犯一起送往浙江第四監獄的路上,我趁警察不注意跑走了,沒想到武警在我身後連開兩槍,我跑的時候聽到子彈的聲音,都沒打著,我繼續往前跑,再後跑不動,武警追上來,給我帶上銬,拉著手銬整個人躺在地上拖了一千米拖回到車上。到浙江省第四監獄門口,這次第四監獄又拒收。警察就將我劫持到浙江省第二監獄。 我被椒江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年四個月。

在浙江省第二監獄,我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他們就給我手往身後反銬連拉帶推第二監獄醫院,兩手兩腳分開綁在床上,用管子插在鼻孔上灌食,強行打吊瓶。後又將我轉到四大隊三中隊,派七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看著我,逼我看誣蔑法輪功的書和碟片,逼坐小板凳、罰站……我被關押在四樓小房間,拉上窗簾,不讓外人知道,三十九度的高溫不讓搧風,衣服整天都濕透了,兩天洗一次澡,洗澡時間只限五分鐘;還不讓上廁所。有一次,我喊「法輪大法好」,中隊指導員曹國明指使犯人包康和王海波對我拳打腳踢,足足打了半個小時多,身上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嘴上牙齒上打得全是血,衣服都染上血。

被非法勞教兩年

我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結束冤獄回家。本以為歷經苦難的一家人終於可以團聚,沒想到災難再一次降臨。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我在大連市三十里堡北樂市場附近一居民區內粘貼揭露迫害的不乾膠時,一居民因被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謊言所欺騙將我誣告,我被三十里堡派出所綁架、當天下午把我坐在鐵椅上,銬上手銬,警察用拳頭使勁打我胸部,使我胸部咳不出來,我不配合非法提問,再給我劫持到大連市普蘭店醫院胸透視,我不配合,就喊法輪大法好, 警察就使勁用拳頭打我身上各個部位,再給我劫持到大連市普灣新區看守所。一間房關著三十多個人,側身都躺不下去,根本就睡不好覺,白天粘紙袋把手的奴工,警察強迫我穿囚服,我不穿, 警察拳打腳踢給我強制戴上手銬帶去提審。後對我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大連教養院七大隊。

在勞教所,勞教人員在獄警的教唆下,對我拳打腳踢,有一次,晚上間室掃衛生,上面要來檢查,他們都在弄虛作假,我不配合,勞教人員過來打我, 警察給我帶到辦公室,王軍七大隊中隊長使勁打我,把我嘴巴打破了,流得滿地全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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