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最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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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我於一九九七年春走上了法輪大法修煉之路,在風風雨雨的十九年中,我經歷了很多,也收穫了很多。今生得遇法輪大法我是多麼的幸運啊,修大法是我今生最正確的選擇。

績效工資算錯之後

在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度,單位工資結構有所改革,加了績效工資這一塊,就是每人每月扣一百元錢,單位裏再拿出一部份錢作為基數,年終時根據工作量和工作成績等打分評級而發放。一般職工都能拿回自己這一百元還略多點。那年我的工作性質和內容有所調整,年終時按領導的要求,我的績效工資按平均數算。而我所在部門領導在造表統計工作量時忽略了此事,致使發放績效工資時我的這部份工資少的可憐。辛辛苦苦幹了一年,不但無甚受益,還得往裏倒貼錢。我發現此事後及時找到該負責人反映了情況,他也承認是弄錯了,但不肯給以改正,覺的過去那麼長時間了,不好改了(此工資確實沒有及時發放)。還說,你看這些年咱關係也挺好的,就算我拿了你這幾百塊錢吧。我看出他是怕改來改去的反覆找領導對他影響不好,在領導和同事們當中沒有面子。你為了面子為了影響不給我改,我心裏真是覺的委屈、氣恨。想想平時對他工作的支持、幫助和理解,想想這一年工作的辛苦,真是咽不下這口氣,雖說只有幾百塊錢,可這是個「理」呀。

這期間師父的法時時在我腦中顯現:「我們怎麼對待這個問題?遇到這種矛盾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冷靜,不應該和他同樣去對待。當然我們可以善意的去解釋,把事情說清楚都沒有關係,可是你太執著了也不行。我們如果遇到這些麻煩的時候,不要和人家一樣去爭去鬥。他這麼搞,你也這麼搞,你不就是個常人嗎?你不但不要和他一樣去爭去鬥,你心裏頭還不能恨他,真的不能恨他。你一恨他,你不就動了氣嗎?你就沒做到忍。我們講真、善、忍,你的善就更無從有了。」[1]「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1]

想到這裏,我的心漸漸平靜下來。是啊,我不是一般的人,我是一個修煉的人,我要按大法的要求來處理這件事。想想年輕人考慮工作難免有疏漏,今年剛被提了部門主任,也想把工作幹好,在領導和群眾中留個好印象。我若為此事與其爭執起來,確實對他影響不好。為了他的名聲,為了以後工作的和諧我就忍了吧,不再與之計較了。

我的姿態也使他很受感動,路上看見老遠就親切的打招呼。這事就算過去了。有意思的是,在後一年的績效評審中,我的分數特別高,比以往要多發好幾百塊錢。正如師父講的那樣,「那麼我們修煉人就更不應該這樣去做了,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

放棄了九十多平米的房子

老家有一處院落,靠北四間房。在二十多年前老人就分好了家。我和大弟弟每家兩間房,院子一分為二,並立了字據。這些年來一直是老人居住。在二零一零年要進行舊村改造。因我們在外地工作,大弟弟在當地縣城上班,那這拆遷之事就讓大弟弟到時候給我們個信,如需簽字、交補差款等及時通知我們。

其實在拆遷前,我們心裏也有打算,要能分一套樓房,就歸大弟弟住,要能分兩套,由他挑,畢竟是自家兄弟。結果在整個拆遷、發放補償款、選房簽字過程中,一直沒有個信。幾次問他都說是還沒弄好呢,還不知道怎麼弄呢。直到房子分完了人家都住上了,我們才從外人的口裏知道,房子早就分完了。按政策我們這個院一共可分得大小兩套樓房,大的一百四十平米,小的九十多平米。而且兩套樓房都寫在了大弟弟的名下。

當聽得此事時我的頭一下子就大了,心裏卻天真的想,不能吧,親兄弟哪能做那種事。為此事我們回老家與大弟弟商議。他先是編了一個個的理由說房子應該全歸他。被一個個戳穿後,他翻了臉,像換了個人似的,不跟你講理了,就是說這兩套房子都是他的。近八十歲老公公終於聽明白了這個事,「老二這是想獨吞這兩套房子。」老人當日給我們寫下了字據,表明了他的態度,不同意不承認大弟弟的做法(因這個院的房產證是寫的我公公的名字)。

我真是傷心、委屈、怨恨到了極點,想想這些年來對他那麼照顧,對他的孩子那麼關心,每當老人需要花錢時我總是跑到前頭。而現在咋變的這麼自私?沒良心。家族的弟兄們和親戚都氣不過,幫著給出主意。為此事我也諮詢了律師。律師說此類糾紛分家時的單據是最有力的證據。趁你家老人還不糊塗,趕快起訴他,勝算的可能性極大。

怎麼辦呢?我又一次陷入了痛苦的糾結中。打官司有可能要回我的房子,畢竟是九十多平米的新樓房,要賣的話也值幾十萬。這對我們工薪階層來說也不是個小數,況且我正愁幫孩子買房湊不足房款呢。但這樣做就可能得讓近八十歲的老公公出庭作證。都是親生兒子,讓老人怎麼面對。

說實話大弟弟不幹,說謊話於心不忍,也對不起我們。而且老人這麼大歲數了,需要我們幾家輪流贍養。老人要得罪了他們,輪到他家贍養時,老人能有好臉子看好日子過嗎?再說親兄弟對簿公堂,縱然你有理,這也不是個好事啊。想到這裏我猶豫了,下不了決心。我很難受,心裏放不下。

於是我使勁學法。我漸漸的冷靜下來了,不再鑽到這裏邊看問題。這房子是老人分給你的,本來就不是你的。現在權當是老人把房子收回去,願給誰給誰吧。沒有這套房子我們不是也沒住在露天地嗎?至於給孩子買房,我們能幫到甚麼程度就幫到甚麼程度吧。我們決定不再與大弟弟爭執了,也不計較他的所做所為了。反正人在做天在看,一切順其自然吧。

就這樣我們的房產糾紛問題解決了。此事我們一直沒有告訴孩子,怕他年輕再做出甚麼過激的事來。直到三年後我才找了個機會慢慢告訴他,沒想到他比我還淡定,說:「你是修煉的人,不與他計較就對了。老師不是講過不失者不得的道理嗎?你看我爸和人家同一年退休,就因為生日小了幾個月,連漲了兩級工資。你看我的工作那麼順利,收入也不低,這不都是大法給咱的福報嗎?」

我既感到震驚又備感欣慰。孩子不但工作上讓你省心,還能深明大義,這都是大法的恩賜啊!我想通了。是法輪大法的法理把我從委屈、怨恨的心境中解脫了出來。

修大法有神佛佑護

在大法中修煉十九年,我真切的感受到,修大法的人確有神佛保護,相信大法就能逢凶化吉。

大約在二零零五年夏天,我參加市裏的一個會議,中午騎自行車回家。當時天下著小雨,路上泥濘不堪。行至一十字路口,也沒見紅綠燈亮,路面空曠,我便騎著自行車自東南方向向西北方向斜插過去。剛行至路中間,只見一輛疾速行駛的摩托車自西向東飛奔而來,只聽見「銧」的一聲,與我正面相撞。

我被撞到了路的北邊,車把被撞歪,人還以騎車的姿勢站在地上;而那輛摩托車被撞到路南面摔在地上,車燈也掉了崩出去老遠,人坐在滿是泥水的地上。他爬起來後很惱火,大聲責罵,可能見我是個弱女子,又是騎的自行車,也就沒再計較,扶起摩托車罵罵咧咧的推著走了。我這邊將車把正了正,也騎上自行車往家趕。一路上止不住的淚水往下流,好懸哪,你想,摩托車速度那麼快,車身又那麼重,相撞後我卻毫髮無損,而且還站在地上,這不是師父的佑護是甚麼!是師父救了我。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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