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綁架、關押、逼供 黑龍江勃利縣李樹琴幾度命危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法輪功學員李樹琴,今年五十三歲。二零零七年四月,她被當地警察綁架、刑訊逼供,一度被迫害致命危,還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她遭保外就醫期間被迫流離失所,受盡苦難。

以下是李樹琴自述遭迫害經歷:

在我修煉法輪功之前,疾病滿身,經常休克,家裏的藥種類多而齊全,吃藥像吃飯,花錢無數,病情不但不見好,反而身體更糟,折磨的我沒有三天好日子過,精神幾近崩潰。走投無路之時,幸遇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按照法輪大法要求做品德高尚之人,在很短時間內,不知不覺全身疾病不翼而飛,有生嘗到了甚麼是無病一身輕。是我的師父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新生,給了我生身父母所不能給予的身心健康和道德昇華,法輪大法就是我的生命、我的靈魂。在修煉中我嚴格按照師父的教導,做事先考慮別人,為他人著想,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

可是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江澤民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命令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六一零辦公室」,對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群體學員實行「殺無赦」、「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我為了證實師父和法輪功的清白,告訴世人真相,遭到世人告發。

一、遭綁架、逼供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晚,在七台河市和勃利縣政法委「六一零」的操控下,國保大隊、派出所等多人聯合一起到我住處,以我家樓下鄰居的名義,謊稱自來水漏到他家,以此騙取我的信任給他們開門,他們蜂擁闖入我家開始非法抄家,為首的是勃利縣國保大隊的史萬新、張啟華等很多人,其他人員我寫不出具體名字了。他們拿走我的大法書籍,三台電腦,一台打印機及其全部設備。其中兩台電腦和一台打印機都是全新的,總價值近二萬元,其它還拿走甚麼東西不詳,因為他們一邊抄家一邊直接往樓下的車子上搬,我被他們控制在房間的臥室裏不讓動。

抄完家,他們強行帶我到看守所,實行車輪戰術,兩天兩夜對我不停的審訊,逼供,恐嚇、強迫承認他們提供的所謂事實。他們為了達到目的,不讓我閤眼,不讓我睡覺,讓我不吃不喝,滴水不沾,並遭到他們的羞辱和謾罵。由於長時間的站立,我開始腿疼、腰疼、頭暈、血往上湧,胸口煩悶,腿站不穩,遭到了張啟華的一腳猛踢和滿嘴的出言不遜。公安局高局長在審問我時,將一瓶礦泉水強行塞到我嘴裏,被我拒絕,弄得我嘴唇、牙齦很痛,滿臉、滿身都是水。他身邊的一個警察罵我敬酒不吃吃罰酒,使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據事後我姐姐說我突然失蹤,三天不知音信,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 ,我姐姐和我父母心急如焚,不知我發生了甚麼事,我八十五歲的父母承受不住如此打擊當時昏了過去,我姐姐這邊惦記我;那邊又要搶救父母,哭聲一片……三天後家人才被告知我因講真相被告發遭綁架。

四月十九日,我被關進拘留所,說沒事七天後放我回家。但我被關進來第三天,和我一天被綁架的(我以後才知道的)我縣的一個女法輪功學員,被當地報到省裏政法委、「六一零」,說抓到了很重要的法輪功人物,要通過她抓到更多的法輪功學員以表政績,想不到這位女法輪功學員走脫了,激怒也嚇壞了這些準備報功的頭頭和參與者,整天整夜的在各個道口、車站對來往車輛和「可疑人員」進行盤查、圍堵攔截、緊張程度如臨大敵。由於他們無法向上交差,只好拿我頂替,我就成了「重要人物」。

二、被迫害致命危

四月二十九日,縣「六一零」和公安局國保大隊給我捏造了「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關到本縣的北監獄(看守所)。進監獄後,就進行非法收身,皮鞋被扒掉,腰帶被抽掉,拉鎖頭被扯掉,牙刷把被截掉,眼鏡被收掉,錢物都被收的一乾二淨,光腳進入陰冷潮濕、臭味難聞到處都是重重鐵柵欄的監房。強行逼我背監規,不讓我和同監室的犯人說話,說怕被我赤化也學法輪功。這裏吃的是連豬狗的主人都不餵的食物,一天兩頓生不生,熟不熟的有些都是發了霉的苞米麵做的發糕和鹽水湯鹹的要命,湯底都是沙泥。五月監獄十分寒冷,仍舊穿著棉襖棉褲,犯人得不到放風,曬不到太陽。洗臉我的手都被刺骨的冷水凍的通紅,洗衣服手就會麻木紅腫,擦身就更難以忍受,感覺心臟、皮膚、肌肉都聚到了一起,血液停止了流動,渾身起雞皮疙瘩。而擦身、換衣服,上廁所,來例假換紙巾都是暴露在監控探頭之下,沒有任何遮擋,更沒有人應有的尊嚴和隱私。白天夜晚獄警的叫罵聲不斷,時常被驚醒,整夜不能入睡。

二零零七年五月中旬,我姐姐與國保大隊警察多次交涉,強烈要求見我(我被綁架後到這之前沒讓家人見過我),那時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毫無人性的殘酷迫害,活摘器官,我姐姐要證實我是否還在世上。後來姐姐見到我後簡直讓姐姐不敢相信:我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完全脫像。我姐姐心裏陣陣酸痛、淚如泉湧。此後我們家人更加擔心我的安危了。

由於看守所裏環境的惡劣和高壓監管,二零零七年 五月十八日,我身體出現心臟、腹部疼痛,胸悶,頭痛,眼睛視力模糊,呼吸急促,渾身顫抖、抽搐,倒在冰涼的水泥地上不能動,嚇得同監室的小姑娘喊叫獄警,卻遭到獄警的大聲謾罵,獄警根本就不管。同監室的小劉使勁攥住我的手控制我身體的抖動,她看我的情況越來越重,痛苦不堪,嚇得讓小姑娘繼續叫獄警,小姑娘只好壯著膽子又叫獄警。幾次過後,獄警罵罵咧咧走過來說:大夫不在!回家種地去了。就走了。我就這樣在極度的痛苦中煎熬著。晚上我幾乎休克,小姑娘又驚恐的跑到鐵柵欄的門前,喊叫聲也變了調,獄警一聽到這樣的叫聲知道事態的嚴重,其實通過監控探頭,我們這裏發生的事情他們都看得一清二楚。很晚大夫來了,嘴裏嘟囔著很不情願的給我開了兩片白色藥片和兩瓶點滴(具體甚麼藥,不清楚),我遭受這樣的痛苦,大夫還嘲諷我是裝出來的。第二天早晨我仍不能起來,縣裏的政法委書記任傳生領著醫院大夫,帶著醫療儀器(應該是檢測心臟的儀器)還有政法委、國保和「六一零」的有關責任人,進到監室當場檢查我的身體,結束後他們一行人就匆忙走了。傍晚前突然我的姐姐、親屬、單位領導和同事來監獄說要接我回家。

後來我姐姐說:「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一名有良知的不知名的好心人冒著危險告訴我,你妹妹在監獄裏病的快不行了,快去救救她吧,如果晚了會有生命危險。我大腦空白,連眼淚都沒有了。驚醒之餘,腦海只有一念:快救妹妹。我怕年邁的父母承受不住這巨大的打擊,沒有告訴他們。我不顧一切的找到國保大隊長史萬新,又找到政法委書記任傳生,告訴他們我妹妹在監獄裏面被折磨的就要不行了,要出人命了,快給她保外就醫。如果我妹妹有個三長兩短我就找你們兩個。我不停的找他們,最後他們答應明天去監獄檢查妹妹身體,如果屬實就辦理保外就醫,否則還關在裏面。我徹夜在等待與煎熬中。五月十九日傍晚,我被通知到監獄去辦理妹妹的保外就醫手續。兩天如隔兩世,妹妹是被背出來的,她被折磨完全脫了像,大家都流淚了。」

這我才知道,是我姐姐的努力奔走營救,不法人員他們怕我死在裏面承擔責任,才允許我保外就醫,取保候審。出來後我直接到了娘家,由年邁的父母照顧我。

三、遭非法勞教

一個多月後,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國保大隊姓白的警察拿著一份表格讓我簽名,並告知我被判勞教一年半,二天後送到哈爾濱市省女子戒毒所。就這樣在沒有開庭和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非法判了我勞教。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身體還沒有恢復的我被送往非法勞教之路,前後二台警車,警察都背著槍,把我們這台麵包車夾在中間,車上男女好幾個警察圍著我們(車上除了我還有兩個男法輪功學員,一個女的刑事犯)。車子開到一半路程時,我突然開始胸悶、心口疼痛、呼吸急促、身體抽搐,倒在座椅上已經不能說話,警察就把車停到路邊,把兩粒救心丸塞到我嘴裏,大約半個鐘頭後,身體沒有明顯緩解,就又趕路了。有點醫療常識的人都知道,心臟病發作時,身體不能動,要靜臥,否則會有生命危險,但這一路顛簸,兩個多鐘頭後到達哈爾濱市省女子戒毒所。我身體和精神都遭受了巨大的痛苦,飽受煎熬,真的是生不如死。昏昏沉沉中我被警察抱到樓上勞教所醫院,檢查結果我身體嚴重心臟病、腎臟病、肝臟腫瘤、血壓非常高,勞教所拒收。

我的兩個姐姐知道我被非法勞教,在我被送往哈爾濱市省女子戒毒所的前一天,特地從外地趕來,提前來到省女子戒毒所門前,為的是在我進勞教所前見我一面。但姐姐看到的是我被警察抱下車來,警察又把我抱到樓上勞教所醫院,一會又抱下來,姐姐看到我已經不能走路了,姐姐知道了我體檢的結果後,都嚇的直哭。姐姐們要求直接帶我去看病,經過交涉後,半死不活的我被姐姐接走了。

四、被迫流離失所

本想身痊癒後可以回家、上班、過正常人生活了。可他們根本就沒有放過我。幾天後,七台河和勃利縣政法委、國保大隊、「六一零」又開始到處抓捕我,致使我被迫流離失所,過著非人生活。真是雪上加霜,迫害步步升級,使我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傷害。

不法人員經常到我娘家、到單位去騷擾,去要人,逼著他們去找我,供出我所在地址。單位、親屬的手機、電話、電腦能通信的設備都早已被監控,我能去的地方全部被監視。

我的兒子在我被非法抓捕後,不敢呆在屋子裏,怕黑,怕靜,怕一個人呆著,對房間產生恐懼感,覺得呆在屋裏不安全。只能到外面睏了才敢回去睡覺。國保大隊的人抓不到我,就要抓我兒子來替換我,家人嚇得托朋友連夜把兒子送到我這裏,由於我和兒子甚麼都沒有帶,身無分文,只有一套換洗衣服,親屬把所有現金都借給了我。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我和孩子踏上了從北到南的萬里路程。為了躲避盤查和追捕,我們不敢住店,不敢呆在車站裏,也不敢走在大道上。我們飢一頓、飽一頓,甚至沒吃、沒喝、餓著肚子。車站經常盤查、詢問,造成環境的恐怖,使人心臟、神經都被這氣氛繃得緊緊的。三天三夜我和孩子來到了南方某省的親屬家。他們對我們的突然到來覺得很奇怪,我告訴他們實情,他們很是驚恐,為避免我們被發現,只能每天呆在屋裏,說話也要小聲,怕鄰居聽見起疑心。南方的盛夏炎熱難耐,經常是38度。我們住的房間沒有空調、沒有紗窗、沒有蚊帳,對北方人來說就像坐在蒸鍋一樣,衣服幾乎沒有幹的時候,起床後一個被汗水濕透的身體的印子清清楚楚的留在上面,很快起了一身熱痱子,晚上又被蚊蟲叮咬的渾身是包,奇癢無比,撓的皮膚到處是血痕,真的是體無完膚。更難受的是睡在硬板床上沒有被子也沒有墊被,皮包骨的我們就像睡在刀刃上,骨頭硌在上面疼痛不堪,只有疼到麻木才感覺好些,一夜起來疲憊不堪,渾身疼痛,腰伸不直,皮膚紅腫,骨頭處硌的青紫,後來皮膚磨出繭。看著孩子跟我遭受這些罪,心裏真是說不出的痛。我們來這裏給親屬的心理和生活造成很大負擔,也帶來諸多不便,他們幾次問我們什 麼時候回去,怕時間長會被告發而帶來麻煩。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我們又從南方回到了北方,八月末我兒子報考北京的一所技能培訓大學,也因此被扼殺了。也是從這時起,我一個人再一次被迫出走和孩子、父母、家人,失去了聯繫,整整三年,我就像從地球消失了一樣。孩子失學,沒有工作,沒有生活來源,每天東躲西藏,有家不能回,生活在時刻提防被抓捕的恐懼之中。這三年我不知道他是怎樣生活過來的,但我能體會到一個失去母親的孩子的那種無助、孤獨、惶恐和絕望……我完全被剝奪了一個母親對孩子應盡的義務與責任,也給我們母子日後的生活和感情留下了陰影。

我被非法抓捕後與回到上海家中的丈夫完全失去了聯繫,我的電話他一直打不通,他撥通我娘家電話,母親難過的告訴他我被非法抓捕了,不知道關在哪裏,還在找尋中,並告訴他以後不要再來電話,說話不方便(電話已經被監控了)。丈夫又打來幾次電話詢問,想知道緣由,我媽媽告訴現在甚麼情況也不知道,不要再通電話,也不要來。我丈夫快急瘋了,活不見人,又音信皆無,天天擔心、焦慮、煩躁、迫切的等待我的消息,但家裏人再沒有給他打過電話。他絕望了,感覺自己崩潰了。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我流離失所到了上海,看見身體消瘦和臉上仍舊帶著驚恐與不安的丈夫。我的事使他受到沉重的打擊,他的心臟、肝臟、前列腺都出現了毛病。他說經常有人利用我的QQ號,冒充我與他聊天,套問我的情況。我剛到二、三天,那裏的片警就找到我說:你們那裏的人詢問你是否來上海家中,我沒有理會,因你沒有在這裏犯法,我也不想找你麻煩。幾天後又有人上門以調查為名登記我的證件。相隔幾天警察又來查居住證,並讓我馬上去登記辦理,在這裏同樣遭到騷擾,原來這裏的住處和電話也早被監視監控了,縣裏的國保大隊、「六一零」居然追查到了上海。

二零零七年十月末,我離開上海從此我和丈夫又失去了聯繫。我又回到東北。但我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對丈夫、孩子不能盡責,對父母不能盡孝……妻離子散,人不像人,家不像家,時刻面臨著被抓捕的危險,視力急劇下降了七百度。那種刻骨銘心的痛無以言表。在三年的流離失所中,居無定所、不停的變換自己的住所十六處,走動近十萬里,不知花費了多少資金。這樣的日子甚麼時候是頭,難道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也有錯嗎?

二零一零年三月我結束了三年的流離失所生活,家人擔心我再一次被抓,沒有讓我回家,而是住到了父母家中。

五、迫害仍在繼續

二零一二年六月,我回到自己家中。房蓋多處漏雨,泥灰、牆皮脫落,家具、地板被侵蝕的一塌糊塗,我的密碼箱在我被抓捕後也隨之丟失,有人開鎖進屋只拿走密碼箱。當初被非法抄家時史萬新打開過密碼箱,在場有幾個警察也看見了。箱中有:金項鏈二條、戒指三枚、耳環二對半,銀手鐲三隻,珍珠項鏈兩條,水滴玉石墜一個,翡翠手鐲一隻、一大一小水滴狀昆蟲琥珀,墨鏡、結婚證等,還有其他的一些飾物已經記不清楚了,其中母親給我的翡翠手鐲和琥珀尤為珍貴。

我的父母,從我被非法抓捕後,經常呆坐,記憶力急劇減退,經常被噩夢驚醒,一坐就是一夜。父親右眼失明,左眼只能看見模糊的影子,腿腳行走困難,兩耳幾乎失聰。

我工作的單位,國保大隊、「六一零」也沒有放過,不斷的去騷擾,去要人,攪的人心惶惶。我在單位做會計、並身兼幾職,是主要的業務骨幹,我離開三年使單位工作受阻,各種報表無法完成,給單位帶來很多不便和損失,也給上級部門帶來很大影響。

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回到上海,警察跟我說:你的來往、去哪裏幹甚麼、你的一舉一動我們全都知道。時至今日,對我的監視、監控仍在繼續……

我和我家人所遭受的迫害僅僅是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