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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寧市方正榮被庭審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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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四十分左右,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分別對已被非法關押近一年的法輪功學員方正榮(女,六十四歲)和張中華(男,五十多歲)進行非法庭審。來自北京的姜律師為方正榮做了強有力的辯護。

據悉,方正榮和張中華二人都是戴著刑具進入法庭的。方正榮的健康狀況極差,面容憔悴,消瘦,走路緩慢,無力,而張中華是被兩名警察扶著進去的。而被非法判監外執行的三名法輪功學員楊澤林、陳光蘭和鄧中瓊也以所謂的「證人」被傳到了法庭受審。

在法庭上,公訴人問方正榮:「你原來是否犯過罪?是否被勞教過?」方正榮回答到:「我雖被勞教過兩次,但都是被冤枉的。我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兩年,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期間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姜律師及時指出:「這都是過去的事了,習主席上台已經廢除了勞教制度,它本身就是錯的,還想給當事人罪加一等,勞教本身也是非法的,怎麼把過去的事拿到現在來說啊?」公訴人聽後沉默無語。

公訴人又指控,去年在方正榮的家裏和陽光城小區的房裏搜到了很多《轉法輪》、《九評》、光盤和資料,這些都是違禁品。方正榮說:「搜東西時,有兩個警察按住我的頭,不讓我動,我沒有這麼多。」法官馬上打斷方正榮,不讓其繼續發言。

姜律師及時插話:請問,搜到的光盤、資料和《轉法輪》,你們看過沒有?打清單沒有?你們是否在場?

公訴人感到理屈詞窮一時不知所措。姜律師又接著說:你們既沒看資料、光盤,書上的內容,也不了解,暗箱操作。因此公訴人指控當事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公訴人又接著指控方正榮是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姜律師義正詞嚴的駁斥道,「你是否拿得出一條法律規定說法輪功是×教,公安部列出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提到過法輪功,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而你們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你們既無事實,還不讓人說話,那就是罪上加罪。」

姜律師說:「習近平都講『不把信仰拉入政治。』且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是為了做一個好人,為了祛病健身,沒有其它個人目的,說明煉法輪功無罪,做法輪功資料是不違法的,幾位當事人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公訴人指控的所有罪名是不成立的。」公訴人被駁得啞口無言,再無控詞。

方正榮等四名法輪功學員也以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匪淺的親身經歷向法庭作了陳述。

最後姜律師向法官陳詞:希望法官秉公執法,公正辦案,無罪釋放我的當事人。法官宣布休庭後,徑直走到姜律師面前,與姜律師握手。

從上午九點四十分左右開始到中午十二點過結束,庭審過程持續了三個多小時。整個庭審過程,姜律師依法辯護,有理有據,聲音洪亮,他的這一善舉對遂寧同行也是一個不小的震撼。旁聽席上,許多警察和被指定的四名遂寧律師聽了北京姜律師的慷慨發言,都非常的感動,很多人在做記錄,暗中佩服姜律師的正義之舉。

為了促進中國社會真正的和諧與文明,讓悲劇不再重演,希望所有的公檢法司各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守住自己的良知,執法,守法,真正為民作主,不在製造冤假錯案,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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