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文勝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修大法身康體健 道德提升
母親封守蘭煉功前患有腰痛、腿痛、皮膚病、氣管炎等多種疾病。幾十年用了多種民間偏方,用了無數的中西藥花費了不少的錢物,病不但沒治好,反而越來越嚴重,氣管炎轉換成肺氣腫,肺氣腫轉換成肺心症,醫生診斷生命只能維持一年。就在這多方醫治無望的情況下,母親於一九九五年修煉了法輪功,折磨她幾十年的各種疾病在沒花一分錢、沒吃一粒藥的情況下逐漸好轉,最後完全康復,不但家庭生活能自理,還時常到莊稼地裏幫著幹農活。
我父親李海修煉大法前患有胃病,時常吃藥,有時腿痛,抽了幾十年的煙,喝了不少酒。得法後,按照師父講的法理要求自己,修心做一個好人,隨著學法煉功,胃病,腿痛不治自癒,很快戒了煙酒,身體健康,幹活像年輕人一樣。
因父母修煉,家裏有法輪功著作,有一次我看了《法輪功修訂本》,師父講的真、善、忍的法理使我耳目一新,使我迷茫的心靈得到震撼!我按照師父講的法理修煉自己,重德向善,做事先考慮別人。就這樣隨著不斷的學法修煉,思想上改變,行為上做到,身體也在變化,幾十年的牙痛,不翼而飛,腰不痛了,抽了二十年的煙很快戒掉。身心輕鬆,幹很多的活也不覺得累。
當時的社會風氣不好,打架鬥毆、偷盜成風,集市的布匹衣服、食品等,百姓養的大小牲畜,種的糧食水果、蔬菜等時常被偷盜,成了人們生活中最頭疼的事。但是當大法洪傳到我們當地後,很多人學了法輪功後,不但身體健康,道德也迅速提升,變得真誠、善良、不偷不盜、不打架、不罵人,家庭祥和,當時的村領導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後,高興地說:「誰煉法輪功,就發義務工。」法輪功的洪傳對當時社會道德的提升是世人有目共睹的。
堅持信仰全家遭迫害
然而上億人受益的法輪功,卻受到了江澤民的妒嫉,江以權代法,在一九九九年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血雨腥風的迫害。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郝戈莊鎮及村裏的不法人員就對控告人進行跟蹤,監視居住,登門騷擾等。因抱著對政府的信任,在七•二零我想到北京說明我在法輪功修煉中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鎮政府和派出所人員把我從濰坊劫持到郝戈莊鎮宋家莊子村,後轉移到郝戈莊鎮西嶺(高中學校)非法拘禁。當時有十多人對我管制,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太陽底下暴曬,最惡毒的手段是金雞獨立,就是一隻腳成四十五度向前抬起,腳尖上還要放一塊磚頭,如果堅持不住放低了,他們就對我拳打腳踢。有一次放低了,警察王華就用磚頭砸我的腳,用小木棍打我的腿,腳趾砸破流出血,腳面腫的很高,走路疼痛難忍。他們的目的就是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強迫誹謗法輪功,當時非法拘禁我7天,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父親同樣受到了郝戈莊鎮書記李永明,政法委書記王新軍操縱的派出所所長李逢春、警察王華、鄭德明、周建波、張重光、魏立華、范偉剛,片長趙丙軍、小莊溝村郭方學、郭方明等人的迫害,他們強迫他放棄修煉,對他進行了惡毒的體罰和打罵,並強迫他在會上做檢討和上電視誹謗大法,他的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師父叫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是法輪功的身心受益者,應該把這個事實真相講出來。於是我就在一張紙上寫了「法輪功是正法,是宇宙的真理」,於一九九九年臘月二十二日交給了原郝戈莊鎮書記李永明。第二天派出所李逢春等警察就把我綁架進派出所,多名警察對我進行了打罵、恐嚇,威脅、用兩電棍輪番電擊身體多部位、用橡皮棍輪番毒打。
二零零零年六、七月份,我因向王新軍聲明繼續修煉法輪功,王新軍操縱派出所一幫警察對我用橡皮棍毒打,電棍長時間電擊。後我被非法拘禁在三個村莊,有多人跟蹤,管制,在兩個村莊。白天戴手銬步行來回十多里到派出所幹活。炎熱的夏季中午不讓休息,夜晚基本不讓睡覺,很長時間銬在排椅上,值班室門口的牆上或廁所門口的地上。
在我受迫害期間,我的父親李海同樣遭到王新軍、李逢春、郭方學、郭方明等人的謾罵、威脅,逼其借錢或搬家,在父親為我送飯的路上,被馬車撞到,腿撞成重傷,即使這樣,他們也沒有放過我。後來他們敲詐我家一千九百元現金,將房產證作抵押,才將我放回家,(這次迫害共計四十多天)
我遭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我和母親封守蘭,為法輪功討公道,進京上訪被綁架,母親被非法行政拘留半個月,我被非法拘禁兩個月,期間遭到王華、張重光、郭方明用楊木棍、橡皮棍毒打。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我被劫持到昌樂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在勞教所期間,我受到了警察韓會月(中隊長)操縱下的劉春祥(大組長)、牛新中、田維祥、許文咨、張金濤等十七名勞教犯的輪番毒打以及強迫扒光衣服在寒冷的冬天在廁所裏洗冷水澡,用三角帶製成的鞭子暴打等。
我和母親被迫害的同時,還被諸城市公安局罰款一萬元,為了這一萬元派出所和村裏幾乎輪番天天登門要錢,謾罵,恐嚇,敲詐勒索,並派專人在我家對我父親看管和跟蹤。有一天晚上,諸城市政保大隊,派出所,鎮委村委等十幾人,上門恐嚇,謾罵,翻箱倒櫃的抄家,抄走了大法資料和錄音機等物品。李逢春用掃炕的笤帚猛打我父親的頭部,逼其交錢,並揚言不拿錢,就把他趕出家門。父親被迫賣牛(耕牛是山區種地必備的幫手)、花生、大豆、玉米,我當時管路的工資也被他們私吞,就這樣一年的收入全部被敲詐洗劫一空。
父親含冤去世
在這慘無人道的迫害下,父親時常精神恍惚,老淚縱橫。有一次,在郭方學、郭方明的挑唆下,李逢春將我父親綁架到派出所對他恐嚇,謾罵後用一鐵器猛擊他的頭部,當時就被打得眼冒金星,一口氣堵在了胸口中,從此父親時常精神恍惚,心中鬱悶,幹活沒力氣,看到警察、警車就害怕,腿萎縮,他的身體每況愈下,堵在胸口的那口氣時常往上翻,腿的三叉處時常出現一根二十多公分的鼓包,上半身疼痛難忍,口中吐血,有時疼的在地上連滾帶爬,身體上的病痛煎熬了他兩年,可心理上的創傷所帶給他的疼痛使他根本無法言表。還要時常掛念被非法勞教的我。父親於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三日含冤離開了人世。
洗腦班、看守所的暴行
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晚,諸城市國保大隊樊傑帶領多名警察爬牆撞門闖入我租住的房子,將我用手銬銬住拖到外面的車上,他們搶走了師父法像及多部大法著作,他們搶走了我的摩托車,兩箱小喇叭,DVD小電視,手機,近千元現金等一大宗物品。
我被他們綁架到諸城洗腦班。在洗腦班,他們把我的手從背後反銬,把胳膊掛在床沿上,把羽絨服蒙在我頭上。我當時胳膊疼痛難忍,呼吸困難,幾乎窒息。警察不讓睡覺,他們多人輪番值班,不讓大小便。白天銬在床頭上,晚上手銬在窗戶的鋼筋上在地上站著。
在洗腦班非法拘禁兩天後,我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這個看守所俗稱「人間地獄」,強迫做奴工,每天長達十七八個小時,吃不飽飯,還要受其他惡犯欺負,精神高度緊張,身心遭到極大摧殘,真的是度日如年。在看守所還遭到獄醫李新明,管號警察車洪福的打罵和坐鐵椅子的迫害。
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看守所關押我一年後,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把我送到山東省第一監獄,非法判我五年。我在監獄不配合他們的強制洗腦,被他們嚴管兩次、共五個多月,期間受到了警察操縱下的勞改犯張風順、王小雨、劉冠廷、韓濤、趙學強等人的打罵體罰等折磨。在我被非法關押迫害期間,我的母親,妹妹為我東奔西走,所有的家人親戚也都為我擔驚受怕,他們同樣受到世人的冷嘲熱諷,另眼相看,給他們都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上的傷害和經濟上的損失。
只因修煉法輪功,只因按真、善、忍做個好人,只因說句公道話,我溫暖祥和的家就被江澤民迫害得家破父亡。古有岳飛、竇娥冤,今有萬古奇冤:法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