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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讓國保警察很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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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報導)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職業高中教師冉崇東,因課堂上給學生講按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被不明真相的家長舉報,被紅山區公安國保警察非法抓捕和抄家,至今已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對於這事,學校的老師和領導反響很大。

紅山區公安局國保警察私下裏提到冉崇東的事時說:「我最懶的管你們的事,判又判不了,放又放不了。」這讓警察非常犯難:批捕了,證據又不足判不了刑。可是放人呢?又不敢放,抓人的時候鬧得風聲挺大,上上下下都知道,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政法委這些政治打手又在那瞅著。不放人呢,又違法理虧。警察的這話很是為難無奈,迫害十幾年了,法輪功的話題已經成為世界性的,好壞誰都清楚,哪個警察願吃這碗沒良心的黑飯?誰願擔這個不仁不義的黑名?

可是,最明白的人,往往容易幹最糊塗的事;最精明的人,往往最容易幹最傻的事。赤峰市這些年因打壓法輪功遭惡報的人,都是那些看似很「精明」的人。610頭子楊春悅、安全局的頭子翟大明、公安的張英……精明不精明?筆桿子王然、展國龍精明不精明?人死了,還留下個惡名聲,傻不傻?就是最笨的警察,都知道法輪功是咋回事!法輪功的核心是真善忍,警察教育孩子也得讓孩子做真善忍的好人呀,不能讓孩子去假惡鬥吧?可是為甚麼辦案時就糊塗了呢?雖然有上指下派的壓力,可是活是自己幹的,分寸是自己掌握的;選擇是你自己的,路是你自己走的。共產黨很會卸磨殺驢那一套,老百姓都說:「共產黨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歷史上共產黨搞的那些運動有不平反的嗎?如果有那一天的話,那帳可算大了,赤峰市教育界冤情有多少?

細心的人能看出門道:這兩年出台的法律針對性極強,對誰來的?治誰的?只是社會形勢和運用法律時機沒到罷了。誰冤枉了都想打官司,誰犯罪了都得伏法,這是天理。先看看這幾款法律規定:

中共中央政法委二零一三年出台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違法辦案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可見,誰辦案誰終身負責,你就是調離或退休了,做過的事也得兜著。

二零一四年十月份,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這是對那些執法犯法者量身定做。

去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了《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其中第九條: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它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現在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儘管口口聲聲說是「依法辦案」,就怕有一天傻了眼去伏法,每一個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親戚朋友都在盯著那些具體辦案人員。

作為法輪功學員對警察心胸是寬廣的,無怨無恨,總想從多渠道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講真相,好讓他們及家人有個好的將來,因為生命是可貴的。再鐵石心腸的警察都有善心,都能掂量出法輪功學員是一群甚麼樣的人?這是個高尚的修煉群體,是在修心養德走向高境界的人。對這些人開綠燈和善待,必得大福報!如果對這些人打壓的話,也必遭大惡報,這是天理啊。

選擇在自己,福報惡報在一念間;鋪路在自己,獲福招禍就差一點點。每個警察都有許多理由和機會為被正在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鬆綁──也是給自己及家人鋪墊福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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