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屢遭殘忍折磨 山東招遠市張淑香控告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山東省招遠市張星鎮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淑香女士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被非法抓捕十五次、拘留八次、送勞教所三次(因體檢不合格被退回),被非法判刑四年,多次被強制洗腦達二百多天,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發布通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張淑香女士,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控告江澤民觸犯了《中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二百四十七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等等,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出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下面是張淑香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是在一九九五年被本鎮計生委小分隊無辜的打成重傷、上訪無門、被傷痛折磨生活無望的情況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嚴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肝病、胃病、腰椎盤突出等十多種疾病和被打留下的傷痛都不治而癒。心胸寬廣了,脾氣也變好了,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我們全家人都感恩救命的大法,法輪大法真的是一部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然而,被控告人江澤民處於小人妒嫉和專制的變態心理,踐踏法律,濫用職權,命令各級公檢法系統,在全國自上而下的發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迫害,啟動國家的全部宣傳機器,製造了各種的謊言假相,挑動國民對法輪大法的仇恨,將無數不明真相的善良人推到了「真善忍」的對立面去,把其生命置於危險的境地。

八次進京上訪被毒打、折磨

為澄清事實真相,還法輪大法的清白,控告人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進京上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大法被打壓的開始第一次上訪,到二零零零年的臘月二十一日最後一次上訪,歷時近一年半的時間,控告人共進京上訪十次,但每次都上訪無果而被非法抓捕(有半路被地方攔截、有被北京警察抓捕),後被本地政府和公安強行拉回本地非法關押,多次的被綁架、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因進京上訪,被北京警察非法抓捕,被濟南駐京辦事處拉去強行非法關押。因我不報地址和姓名,被一姓萬的廳長非法踢了兩腳,打了四個耳光,(當時,因他用力過大)把我打昏過去了。

同月中旬,我第五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打橫幅被非法抓捕,人還沒到家,張星派出所就去我家非法抄了家。一到招遠就被綁架到了拘留所非法關押。半月後,由張星派出所警察張海和王志義強行拉入派出所,警察阿兵逼迫我寫不上訪的保證書,我不寫,就把我繼續非法關押在派出所達七十二天。期間,大小便受限制,白天強迫我們打掃衛生、洗車,還要給警察們洗衣、打掃院子,還要軍訓,不聽就打,不幹活就罰。一次,因我實在是跑不動了,被付文會打的毛衣都打碎了,頭髮被揪下了一把,又強行拉到屋裏抓住頭往牆上猛撞。還朝我的臉狠狠的打,臉都打腫了。一邊打一邊說:誰打你了?誰打你了?當我把這事告訴所長王啟德時,他竟說沒有打人的。每天中午只給很少的一點飯吃,早晚兩頓都是家屬輪流去送。我女兒托人講情,王啟德勒索了我家人一千五百元錢後才放人。

回家後,當我得知被勒索錢之事,就去張星派出所要錢,所長王啟德自知理虧,開始避而不見,在我的一再堅持下,他出面講了一些不講道理的話,隨後指使警察侯新周拿來囚室的鑰匙打開門,把我強行推了進去。第二天,阿兵拿來一張寫好的表叫我按手印,我不按,他說:不按沒有關係,對法輪功不講法律。就這樣沒有任何事實證據和法律手續又把我強行拉到了看守所。

一個月後,張星派出所警察阿兵和王志義去看守所把我拉回派出所,路上我跟他們要釋放證,阿兵不給,並說:所長說給誰也不給你。回到派出所,我和王啟德講理,他不但不聽,還說我態度不好,就又叫阿兵再填表又把我強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這一次連續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我第七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警察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回答「是」時,就被綁架到了北京市宣武分局看守所非法關押。我絕食反迫害,被六個警察和兩個醫生按住腿、胳膊和頭插皮管強行灌食,因管子插不進去,他們就銬住我的雙手打吊針,我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九天。這期間,張星派出所放出消息:張淑香在北京昌平監獄死了,拉出去埋了。家裏人聽到消息後,心急如焚,丈夫和女兒急忙趕去北京,找親托友到處打聽我的下落,幾乎找遍了北京市的各個看守所、派出所、監獄,也不見我的人影,只好回家。當我離開看守所往家中打電話時,丈夫聽到我的聲音,難過的哭了。他這時因難過和上火已經得病了。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一日,我最後一次進京上訪,在打橫幅時被警察綁架到了天安門派出所,因我不報姓名,關在地下室背法,警察們暴跳如雷,用腳踢,膠木棒狠命的亂打,有的功友被打破了頭,警察照樣使勁的打,我的頭也被打出了一個大包,當時昏倒在地。

我是被兩個人架著走上警車的,被分流到了懷柔警局,去後先被非法搜身,再排著隊在外面挨凍,一直到凌晨兩點,才叫我們進了監室。我們凍得真受不了了,就坐下打坐,剛坐下就從外面衝進了四個警察手拿膠木棒子,沒頭沒腦的亂打一頓,打累了停手,追問是誰帶頭煉的,不說還打。吉林的一個功友說是她,警察們就把她拉到外面打了一頓,又給她把外衣扒了下來,從脖子往身體裏裝雪,凍到早晨五點才把她架進來。惡警冷笑著說:誰煉誰往前走一步,有四個功友往前走了一步,惡警們竟用煙頭燙她們的臉,並拳打腳踢。第二天上午,我向審我的人反映了警察犯罪的情況,此人用偽善的面孔欺騙我說出了地址姓名,時間不長,我就被招遠駐京辦的人拉走了。

多次遭警察入室綁架、圖謀勞教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四,張星派出所副所長孫世勛帶人闖進我家抓我未得逞。初八,張海帶人來我家叫我去派出所說有事談。我不去,他說:如果你不信叫你兒子一同陪你去。兒子陪我一同去了派出所,王啟德已在派出所門口等著了,他叫我兒子在院子等著,把我叫到辦公室,說有人舉報我正月初一發資料,我說:沒有啊!他不信,我要回家,他說:你來了就別想回去。我質問他:你這個所長怎麼說話不算數騙人呢?他說:不騙你騙誰呢!不騙你能來嗎?兒子在外面聽說不讓我回家,也進來質問王啟德,王讓我兒子先回家,說還有事和我說。兒子被騙走了。

下午,張海和另一個警察就把我強行送到了看守所,並在外面給我辦了三年的非法勞教票,叫我家人按手印,被拒絕。他們說:按不按都一樣,對煉法輪功的不講法律。說完就走了。老伴聽說我被勞教,連嚇帶上火又得了嚴重的腦血栓,住院花費了四萬多元錢也沒有治好,手腳不能動,後通過煉功不治自癒。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九天,出現了吐血的症狀,他們怕出人命,叫我小女兒按了手印拉回了家。因他們勞教我的陰謀沒得逞,不死心。皇曆二月十六日,孫世勛又帶人闖入我家,當時我身體不好,正在炕上躺著,丈夫央求他們不要抓我,小女兒也對他們說:我媽身體不好,你們不能抓她。孫世勛說:不行,今天就得去。他們把我蓋得被子掀掉,強行把我從炕上抬到了警車上,看到女兒追了出去,他們鑽進車裏趕快溜走了。到了派出所,他們把我抬下車扔到了床上,兩個人一班看著我。第二天早晨,阿兵和三個警察把我拉到市看守所,我和二十四名功友一同被拉到了山東王村勞教所。體檢時因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

回家剛半個月,孫世勛又帶人闖入我家把我非法抓走。第二天清早把我送到市公安局門口和看守所被關押的功友又一同送王村勞教所。查體時,醫生說我肝不好堅決不收,無奈,他們只好把我拉回張星派出所後送回了家。

第二次勞教未成,他們還是不死心,不斷的騷擾我,被逼,我只得去女兒家中住。九月下旬有功友被抓將我供出,市610、張星派出所到處抓我,我不能在女兒家中住了,只得流離失所。他們到我女兒家,逼女兒說出我的下落,被女兒拒絕後,他們就非法抄了女兒的家,並把女兒綁架,也把在女兒家串門的一個不煉法輪功的婦女綁架了。女婿不在家,只剩一個六歲的孩子在家哭喊。女婿回家見此情景,馬上去要人,開始他們不告訴,直到女婿發火後,才告知去羅峰派出所領人。期間,我家中無人,市610夥同張星派出所翻牆進入我家抓我未成,非法抄家,搶走師父的法像、一條紅塔山香煙、三百元錢、和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價值約五千元的金條。事過兩天後又去我家抓我沒抓到,就叫我丈夫領著他們去我大姐家找,樓上樓下、小草屋、平房等地方都找遍了也沒找著我,把我丈夫嚇得整日提心吊膽的,一聽到汽車和狗叫聲就很恐懼。我在外面也無法安心,多家親戚都不敢收留我,最後在一位好心人家住了下來。

臘月二十五日,我回家給丈夫做點過年的東西,被人盯梢,第二天晚上十一點左右,我聽到狗叫聲,接著就聽到打門聲,這時我發現在我家的後牆上、平房上站了三個人,手電照的我家透亮。我叫丈夫把門打開了,馬上就闖進了十二個警察。我質問他們:你們深更半夜的又上平房又爬牆頭的,有人沒人就非法闖入我家中隨便搶東西,你們還講不講理?他們根本也聽不進我的話,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又綁架到了派出所,關進了又髒又臭的囚室。因我拒絕按手印,他們把我拉到了610專案組,在審問我時,罵我,指點我,敲桌子,叫我供出其他的功友,我沒有答應,警察頭目欒德青惡狠狠地對我說:下午叫你嘗嘗厲害。中午也沒讓我吃飯,下午把我送去了看守所非法關押。

正月初五日,我又開始吐血,他們怕出人命把我放回了家。回家後,張星政府的劉漢兵去我家,叫我不准外出,每天要往政府打一次電話。他剛走,小步又來所謂的看我,也告訴叫我每天往政府打電話。第二天小步來電話問我為甚麼不往政府打電話,我丈夫接電話後,憤怒的說了幾句話就扣電話了。

在洗腦班被打的臥床不能動

二零零二年正月20日,我在城區發資料,被湯前村巡警抓住,通知了泉山派出所,我拒絕回答資料的來源,所長氣的罵著走了,叫他手下人把我關進了囚室,三天不給我飯吃,後張星劉漢兵來把我送進了招遠臭名遠揚的洗腦班。

拳打腳踢
拳打腳踢

在洗腦班,我給一個矮個子的男人講真相,他甚麼話也不說,上來就朝我的胸前打了一拳,又踢了我幾腳。我被他突然打倒在地,接著又進來了一個高個的,他倆把我從地上抓起來放到牆根,讓我站著面壁,因我站不直,又被他們踢了幾腳,我更站不起來了,躺在了地上,他倆一看就溜了,功友把我扶到了床上,已經是晚上十點鐘了。

第二天,邪悟人林淑希(男)和劉翠花進來問我為甚麼不起來吃飯,我說不能吃,他們說不能吃也得吃,說著,劉翠花把門一關,把被子一掀就動手打,邊打邊問你煉不煉了?我不說話,他們繼續使勁的打,打的我說不出話來,疼的從床上滾到了地上,滿地滾,林淑希把手錶鏈都打斷了,手打疼了又拿起《轉法輪》書朝我的頭上使勁的砍,打的我頭和臉全腫起來了。劉翠花說:頭打腫了打身上,林淑希就用腳踢我的前胸和肚子,疼的我都喘不上氣了。這時洗腦班的頭目宋書琴進來,踢了我一腳說:起來。我被打的起不來,她惡狠狠地說:死個煉法輪功的還不如死只小雞呢。看我一直不起來,他們把我抬到床上,臉朝下躺著。

我被打的在床上不能動,大小便都得功友照顧。邪悟者劉玉玖、劉進才坐在我的床頭不停的散布歪理邪說。我的頭被打的腫了,昏的一動就鑽心的疼,他們還不放過我,拖著我強迫去看洗腦的錄像。我坐不住,抬不起頭,睜不開眼,才把我扶到床上。我一口飯也吃不進去,只能喝一點菜湯和白開水。林淑希一天四、五次的逼迫我寫不修煉的三書,不寫就動手打,「打死算自殺」這是他們的口頭語。我被他們折磨的真是承受不住了,違心的接受了他們的逼迫,三書我不會寫,他們寫好叫我照著抄,劉翠花說:她是假轉化,受不了了才寫的,是騙我們的。他們不讓我睡覺,三個人一班,一班兩個人輪流看著我,逼著我抄了四遍他們寫的三書,才勉強讓我睡點覺。我身上被打的一個月還沒有恢復。

這期間,610經常去提問甚麼案子,我不知道,610頭子林濤氣急敗壞的說:你不說,照樣判你十年。這次,我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長達一百一十二天,被610非法提審六次,談話式的問話十二次,610、張局長、隋松娜、林濤、宋書琴等面談十八次。他們費盡心機甚麼也沒有得到後,氣憤的說:等你身體好後非送你去勞教不可。宋書琴曾當面對我說:張淑香,我勞教不了你,我那裏有人,走後門也要把你送進去。

被非法判刑四年、殘酷的迫害導致精神失常

二零零四年十月份,我在集上發資料被人舉報,讓泉山派出所的劉志柱和另一個人抓到了派出所,我不回答他們的問題,他們把我強行拉到了610辦公室,楊立平問資料的來源和外地功友的案子,我不知道,將我送去看守所非法關押。

第三天,楊立平、隋松娜、王金欣來非法提審我,楊立平說:張淑香,你不是要證據嗎?這次給你,看看有多少證據。我說:我不是要證據,而是要證人。王金欣氣的打了我一個耳光,又揪住我的頭髮,非要叫我交代問題,我被連揪帶打打倒在地上,因為已三天沒吃沒喝了,又戴著手銬,倒在地上起不來,楊立平把我拉起,後讓我回了監室說是讓我回去想想。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二零零五年四月下旬,我被市610騙出去綁架到洗腦班,他們懷疑我與其他的功友聯繫。他們問我是否傳過資料,我說沒有。話剛說完,洗腦班的頭目孫啟全帶領三名打手把我用繩子綁起來了,吊在暖氣管上,身體離地有半尺,接著拿鞋底猛抽打我的臉和頭,臉被打的都腫了起來,滿頭大包,嘴流鮮血昏了過去,才將我放下。

非法審問無結果,九天後把我轉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被非法判刑四年,我以絕食的形式抗議對我的迫害,他們就給我打針,打針後我的腿馬上就站不住了。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腿一直無法站直,是被兩個人架著強行送去了濟南女子監獄。

在監獄裏,因我拒絕罵師父、罵大法,被獄警非法關禁閉、蹲小號、灌藥物、打耳光,限制我洗刷,大小便不自由。殘酷的迫害導致我精神失常。丈夫得知後,由於過度的悲傷患上了尿毒症,先後花了三十多萬元錢也沒有治好,最後含冤去世,年齡只有六十二歲。迫害給我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損失。

二零零九年五月我出獄後,身體一直不好,一年多後身體稍恢復,我因告訴人們我被迫害的冤情,結果又被610綁架到了洗腦班。我因喊「法輪大法好」被季曉東(主任)指使惡人劉學東、曲濤拿近一寸粗的鋼棍,將我毒打的遍體傷痕,竟把那麼粗的鋼棍都打彎了,吃不進飯,喝不下水,就這樣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最後610又以賄賂的手段將我送去王村勞教所勞教兩年。因慘重的迫害,精神受到強烈的刺激,白天晚上都無法睡覺,打針吃藥毫無效果,醫生診斷為精神病,七天後勞教所通知家人將我拉回了家。

二零一二年因在路上和人講法輪功的真相,又被610綁架到了洗腦班,遭袁賓奎(主任)拳打腳踢打耳光,打的眼冒金星,看不見東西,晚上不給被蓋,不給飯吃。非法關押一個星期,無任何證據,眼看身體垮了,才通知家人接回了家。

這十六年來,我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被迫害的很嚴重,以上所述只是其中的一部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