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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咱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法官都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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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那年,我因向民眾講法輪大法的真相而被關入山東省女子監獄。不知道為何,和我關在一個監室中的有幾個法官,其中一個我叫她劉姐。劉姐知道我是法輪功學員後,一次小心翼翼地的問了我一個她久思不解的問題:「為甚麼咱市的法官凡是參與了你們的案子後都出事了?」她目不轉睛地盯著我,期待我的回答。

聽她這一問,我心裏沉甸甸的。因為我之前只聽說本市的警察有遭惡報的,這是頭一次聽說本市有這麼多法官遭惡報。我沉思了片刻對她說:「我試著說說我的看法,看看你能不能接受。」她重重地點點頭。

我說:「概括的說就是善惡有報,這是天理的表現,善惡有報是任何人都逃不過的宇宙規律,這個理,我們炎黃子孫傳了幾千年了,可是到了中共這不認這個理了。但是天理是無法被否認的。大量的事實就擺在面前。人做了善事、積了德就有福報;做了壞事、造了業就遭惡報。作為法官,如果能對殺人犯、投毒放火犯、拐賣婦女兒童犯等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審判,那是為社會正義做好事,也是法官的職責;但是法輪大法是佛法,是宇宙大法,法輪功學員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對這樣的人,你們進行冤判,那不是助紂為虐嗎?其罪過之大可想而知的。儘管你們的理由是上頭壓的、為了保飯碗不得已而為之,但是我認為生命可比一時的飯碗重要多了,要飯碗不要命是非理智的選擇。其實,誰真正維護了大法,保護了大法弟子,往往好事不斷呢。而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已經紛紛在遭惡報,或進監獄、或得絕症死亡了,還不止這些,他們的惡行還可能會連累父母子孫。這是所有大法弟子最不願看到的悲劇,所以才捨命講真相啊。」

不知甚麼時候,劉姐已經哭成了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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