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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和平區國保大隊萬柏昌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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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萬柏昌(男,四十歲左右),迫害法輪功,利誘下屬派出所作惡。

萬柏昌
萬柏昌

在控告江澤民的大潮中,其人更欲藉此撈取資本往上爬、向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瀋陽市公安局局長許文有邀功。萬柏昌在瀋陽市率先綁架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多次揚言「必須讓他們簽字」、「利用控告江澤民的事再抓一批。」其人此舉比瀋陽市公安局布置的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下旬開始統一騷擾控告江澤民的民眾提前兩個月。

一、萬柏昌在瀋陽市率先綁架控告江澤民的民眾

二零一五年八月,萬柏昌煽動和平分局集賢派出所警察配合其作惡,許諾給警察金錢獎勵。據悉,因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集賢派出所副所長王建亞出警時,被一老年醉酒者的頭部碰到其胸部而身亡,瀋陽市公安局局長許文有樹其為「英雄」,並接見了集賢派出所警員。萬柏昌認為可以利用集賢派出所,達到讓自己在瀋陽市公安局長面前出頭揚名的目的。

萬柏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下旬,夥同集賢派出所警察楊蘊峰(男,三十三歲,刑偵副所長)、劉鷹(男,三十三歲,刑偵副所長)等人,去派出所轄區內數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抄家。萬柏昌親自到樓下撿一塊磚頭,去砸一老年女法輪功學員的家門,迫使其開門。萬柏昌當日唆使集賢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董敬哲、孫士友。在萬柏昌的指揮下,集賢派出所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下旬將幾名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送入瀋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六旬女法輪功學員顧英華,已經屢遭集賢派出所迫害,至今情況不明。

在和平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萬柏昌的指使下,從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開始,和平區各派出所大肆騷擾、綁架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數十人被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萬柏昌編造所謂的案卷,遞交給和平區檢察院,唆使檢察院對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予以「批准逮捕」。王亞萍、王愛華、毛娟、洪瑞勝、劉華榮、紀春玲等法輪功學員至今已被非法關押兩個月左右。

二、萬柏昌利誘五個派出所行惡 農業大學附近八人遭綁架

萬柏昌此前為了在瀋陽市搞所謂的「大案」、「立功」,唆使五個派出所(渾河灣派出所、吳淞派出所、長白派出所等),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早晨統一綁架農業大學及附近的李薇(農業大學老幹部處員工)、張文藝、張文藝的女兒(農業大學教授)、小穎(農業大學教師)、孔繁珍、林紅、馬秉貴、李文國等數名法輪功學員。這些法輪功學員大多遭「批捕」,非法關押至今。

三、萬柏昌利誘集賢派出所警察參與犯罪

1、許蕙娣女士被迫害致死

在和平分局國保大隊萬柏昌的利誘下,集賢派出所屢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其中集賢派出所警察劉東(男)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上午身穿便衣,綁架了在和平區發真相資料的許蕙娣女士(瀋陽市大東區法輪功學員)。在集賢派出所,劉東換上警服進行非法審訊,許蕙娣說:「你是警察呀?」並對他勸善,集賢派出所劉東等警察非但不聽,還去抄家,搶走許蕙娣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DVD影碟機、真相資料等私人財物,這些警察走時家門都沒給關,許蕙娣家人回來發現門開著。警察劉東等人將許蕙娣送入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許蕙娣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被迫害致死。

2、歐陽洪波遭毒打致傷 被冤判六年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中午十二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歐陽洪波,被和平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張宏偉和張心赤綁架並毆打。隨後,歐陽洪波被帶到集賢派出所的地下室的廁所裏,警察毒打他、往他的身上、鼻子裏澆涼水,還把他銬上背銬,吊起來打。歐陽洪波發出慘叫,警察看他快不行了,才把滿身是水的歐陽洪波放到地下室的鐵椅子上去吹涼風。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歐陽洪波被非法庭審,因為無證據,休庭達八個月,期間國保大隊萬柏昌等人編造構陷材料,歐陽洪波被冤判六年。

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民主路109號 郵編110001
和平分局電話:024-23526637 值班室:23863537 秘書室:23507448
政治處:23507441 法制科:23507554 政保科:23864045
副大隊長:萬柏昌(男,四十歲左右,身高約1.80m,人稱「萬隊」),主導迫害法輪功學員。
辦公地點: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大樓9樓
另一名副大隊長:男,五十歲左右,可能兼任610頭目,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請知情者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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