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中歸正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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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我在大陸的一家公司從事銷售工作,日常報銷規定中有很多空子可以鑽,如宴請親朋好友的發票,在報銷時隨便填上一個客戶名就能夠報銷,如果找一些或者買一些發票交給公司報銷,可以額外獲得本不應得到的報銷款。這些漏洞很難監管,而且操作起來很方便很容易。所以曾經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報銷了很多原本不應該報銷的款項。

我在讀李洪志師尊的《轉法輪》時,我能夠意識到我的這種行為是違背「真、善、忍」的,是作假的行為,是應該立即停止的錯誤行為。但是為甚麼那麼長時間自己一直都無法杜絕這種行為呢?經過自省,我發現是因為那時候我的人生目標是發財,是追求名利,通過虛假的報銷我可以獲得額外的金錢,符合自己當時的人生目標,所以這種不良行為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無法杜絕,說來真是慚愧。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我應該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實踐「真、善、忍」,按照師尊教給我們的方法修煉自己,淨化自己,從身體到心靈淨化自己,我的人生目標不應該是追求名利,而應該是淨化自我,證實法,一言一行都應該體現出大法弟子的風範,不能給大法抹黑。我現在對自己的報銷要求很嚴格,每一分錢,填寫的每一個名字都要真實。我估算了曾經錯誤報銷的金額,擇機準備返還給公司或老闆的親友。

除了報銷之外,我可能會有機會獲得金額很大的回扣,幾十萬、幾百萬都有可能,為此我也曾想入非非,但是就像上面提到的自省過程,我認識到這種吃回扣的行為是見不得人的惡劣行為,是違法的,是嚴重違背真、善、忍的,所以,我不能做那樣的事情。

有一次我在等電梯,電梯門打開時從電梯裏走出一個人,穿的很髒,拉著一個拖車和一個拉桿箱,他把拖車拉出電梯後讓我幫他把拉桿箱拉出電梯,當時我很不情願,覺得他不應該打擾別人,覺得自己沒有義務幫他做這種本應他自己去做的事情,他看出了我的不情願,於是他說箱子很輕,不然也不會讓我去拉,用的是一種覺得自己很佔理的口氣,而且他邊說還邊用他很髒的手推拉我的衣服,當時我覺得如果換其他人即使不和他打起來,可能也不會理會他的這種無理要求,雖然我當時心裏很不情願,但是想到師尊教導我們要做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要為他人著想,於是我把箱子遞出了電梯,但是只是放在了電梯門邊,讓他很不方便的地方。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心裏都放不下這件事,覺得對方不佔理,覺得自己被侵犯了一樣,覺得對方在要求自己做一個本不該要求自己做的事情。我知道我心裏反覆想著這個事情就是放不下的表現,作為一個修煉人是應該放下的,這些事是不應該往心裏去的,我開始反思為甚麼自己放不下,我發現,之所以自己心裏難受,是因為妒嫉心,妒嫉對方能夠侵犯自己,師尊告訴我們妒嫉心是很不好的一個心,是修煉人必須要去掉的一個執著心。如果我完全是無私的, 也不會覺得難過,正是因為自私的心理才會覺得對方對不起自己,如果以善良的心態去面對,如果以替他人著想的心態去面對,看到遇到困難的人時,我是不是應該主動的幫助對方呢?當時我的表現是冷漠,而且因為對方的行為沒有符合自己當時認為正確的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邏輯,造成自己感到很憤怒。如果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怎麼會憤怒呢?師尊告訴我們應該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想到這些,我的內心開始逐漸平靜下來。

以上是幾件小事,我覺得正是這一件件小事,我需要去做好,我需要嚴格按照師尊告訴我們的「真、善、忍」的標準去身體力行的做好,因為我們是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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