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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連州市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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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五年九月,廣東省連州市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連州市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晚,廣東省清遠地區連州市法輪功學員鄧枝青、官愛珍、何美蓮、潘球珍被連州市一群警察闖進他們各自的家中,非法抄家、綁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之後將他們非法關押在連州市陽山縣兩個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在連州市法院,由審判長唐家勝、法官陶森、法官成培堪、公訴人於博玲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聘請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做了無罪辯護,要求法院釋放無罪的法輪功學員,當時在法庭上法院沒有作出任何判決。

休庭後,法院非法宣判鄧枝青五年,官愛珍四年六個月,何美蓮三年,潘球珍三年刑期(潘球珍監外執行)。

現在鄧枝青被非法關押在連州市看守所,官愛珍、何美蓮被非法關押在清遠市陽山縣看守所。

廣東省清遠連州市警察自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多次綁架法輪功學員。使用的手段有電話監聽、手機監聽、追蹤、長期在學員家蹲點監控。公安局把迫害法輪功作為所謂的「工作重點」。

有關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名單:
清遠市「國安大隊」指導員:王萬鬱,男,42歲,電話:13602943919,他直接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偵查及抓捕。
歐曉輝,男,41歲,連州市國保大隊隊長,電話:13902357223。
吳建靈,男,45歲,連州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電話13828599777。
連州公安局局長電話:0763-662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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