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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三年冤獄 歐陽洪波再被冤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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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副院長馬洪宇和瀋陽市中級法院法官曹世軍,在沒有任何證據和事實的情況下,對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歐陽洪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不顧他八十四歲的老父無人照料。

歐陽洪波曾留學烏克蘭四年,之後從事與烏克蘭的國際貿易生意多年,歐陽洪波二零零六年才開始真正的修煉法輪功(之前他母親修煉,歐陽洪波知道法輪功好),可是歐陽洪波剛剛走入修煉不久,即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被瀋陽市東陵區楊關派出所綁架,並於同年八月三十一日被瀋陽中級法院執行局高新開發分局(長青街)秘密審判,被以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罪」被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獲得自由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年從本溪監獄回到家中之後,從前的生意已經荒廢了,一直沒能夠找到合適的工作,就一直在家照顧八旬老父親,每天照顧父親的衣食起居。如今又再次被迫害。

歐陽洪波再次被綁架是在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自己生日那天,因去朋友家串門,被和平區國保大隊的張宏偉和張心赤等警察構陷,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一月被非法庭審,之後休庭八個月之久,又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再次非法開庭。

開庭前後,法官馬洪宇對歐陽洪波本人說:如果歐陽洪波放棄信仰,就可以放他回家,這種說辭本身不就表明歐陽洪波是無罪的嗎?試問那些真正犯了國法的人,能夠因為一個好的態度就免於刑罰嗎?

因為歐陽洪波不肯放棄自己的信仰,還委託家人給高檢和高法遞交了起訴江澤民的信件,誰知一個月之後,在沒有任何理由和證據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六年,家屬不服請北京的律師向瀋陽市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狀,歐陽洪波的家人親自送到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馬洪宇的手上。

可是半個月之後律師給馬洪宇打電話,馬洪宇竟然說還沒送到中級法院呢,律師於是又寄了一份給瀋陽中法刑二庭的曹世軍法官,誰料想這邊說上訴材料還沒送到,而同時瀋陽中法法官曹世軍那邊,只是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號,草草的對歐陽洪波進行了一次電視「提審」,然後於六天之後的十一月十七號,就下達了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之後法院也沒有通知律師,律師一直都不知情,直到一個月之後,律師去會見歐陽洪波的時候,才知道裁定已經下來一個多月了。歐陽洪波的家屬去問中級的法院的法官是怎麼回事,那位法官說:不服的話就去申訴。

對於沒有法律的中共來說,哪裏還有老百姓說話的地方呢?如今歐陽洪波因為被毆打,身體狀況很不佳的情況下,又面臨著被投監繼續迫害的境況,家裏人十分的擔心。

瀋陽和平區法院法官:馬洪宇
手機電話:15640569919
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地址:和平區新華路78號

瀋陽市中級法院法官:曹世軍
辦公電話:024-22763667

瀋陽和平區檢察院檢察長:周偉
電話:024-23381939
瀋陽市和平區檢察院負責法輪功案子的兩個人王楠(女)、陳實(男)
電話:024─31900183
瀋陽市和平區檢察院地址:和平區新華路20號

瀋陽市和平公安分局、和平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 和平區民主路109號 電話:23526637 郵編:110001瀋陽市和平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張心赤、張宏偉(涉案警察)
電話:024─23523556

瀋陽集賢派出所地址:瀋陽市南八馬路60號
副所長:劉波
手機:15640556308
警員:譚力
手機:15602411722
警員:劉福臣、王佳鵬、張曦
電話:23862289、83991202、2321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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