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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朝陽縣柳城鎮派出所迫害訴江公民 毆打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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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在遼寧省朝陽縣公安局下達迫害指令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上午,朝陽縣柳城鎮派出所張越、趙景利等三名警察,闖入柳城鎮郭家村法輪功學員張樹環家中抄家。

張樹環不在家中,他們便追到地裏將正在地裏幹活的張樹環綁架,劫持到派出所後,審問是否訴江了,然後強迫在寫有所謂「誣告」前中共主席單子上簽字。不簽就非法拘留十五天,卻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不許講法律,不許說話。最後張樹環被強行送去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副所長趙景利讓張樹環的丈夫在單子上簽了字,並要1000元錢,其丈夫說沒有,我就一百元錢,趙景利說一百元也要,被拒絕。

同一時間柳城鎮派出所警察去了本村法輪功學員王樹傑老人家,進屋先抄家,抄走大書,法像等私人物品,後將七十多歲的王樹傑綁回到派出所,審訊後放回。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下午,柳城鎮派出所時磊、胡克聞等又闖到二營子村法輪功學員姜玲芝家,直接闖入屋內就找法輪功物品,將姜玲芝與正在她家串門的宮俊榮、孫洪偉綁架。

到派出所後,審問訴江之事,然後強迫在寫有所謂「誣告」前中共主席單子上簽字。三人拒絕後被分別拘留十五天,因身體不合格又帶回派出所,警察把家人都找去強迫在單子上簽字後晚九點多才放回家。

期間柳城鎮派出所警察幾次到法輪功學員董玉坤抄家,法輪功物品全都抄走,因人不在家綁架未遂。

八月十四日上午,張樹環的丈夫與兒媳帶著六歲小孫子去柳城鎮派出所索要張樹環被拘留時的拘留單,副所長趙景利說沒有,不給。兒媳再要,趙景利就用非常難聽話罵兒媳。兒媳問:警察怎麼還罵人哪?這時趙景利惱羞成怒:「我罵你,我還打你哪。」兒媳手領著六歲孩子,這時上來一夥警察粗暴打兒媳耳光,孩子被嚇得哇哇大哭,在旁公公急忙喊:警察打人了。這一喊所有警察全出來了,所長晏樹廣等人嘴裏罵罵咧咧。

趙景利撲向張樹環的丈夫拳打腳踢,將人打倒在地,趙景利對一個手無寸鐵的百姓瘋狂的失去理智,邊打邊吼道 : 「我就打你了,你記住我的警號,愛上哪告,哪告,這還有證人,(去派出所辦事的一個人在旁看到這一幕)你找我,我就打你,我上你家把你家全抄了,給你家點著了,燒了。」

公公掙脫出來後與兒媳只好跑離開派出所,幾個警察狂追出很遠又把公公抓住,雙手反背押回派出所,非要拘留,張樹環的丈夫問趙景利:「你因為甚麼拘留我?」 趙景利無言以對,只好放了張樹環的丈夫。

張樹環的丈夫被打傷
張樹環的丈夫被打傷

張樹環的丈夫帶著悲憤的心情回家了,這是個甚麼世道,還讓人活嗎?蒙冤十六年,政府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憲法》規定公民有控告的權利,難道江澤民犯了法就不算犯法了嗎?就不能控告了嗎?公安機關應該保護公民控告的權利,幫助公民懲惡揚善。怎麼反過來還打擊報復這些合法公民。被無理拘留要個拘留單還遭到警察毒打。

現當權者提出以法治國,到底體現在哪裏呀?這不還是說一套做一套嗎,政府可以滿山放火,就不許百姓屋裏點燈嗎?對無辜百姓持續十六年的殘酷迫害,這千古奇冤,還強迫不許控告伸冤,這滔天罪惡,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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