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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人遭酷刑、冤獄 湖南郴州市老太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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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現住湖南省郴州市孟慶蓮,全家人修煉法輪大法,因為不放棄信仰,孟慶蓮被北京石景山看守所注射不明藥物,她的丈夫廖松林和兒子廖志軍也曾被非法判刑。至今,兒子仍被非法關押在網嶺監獄。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孟慶蓮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給他們一家帶來無盡災難的首惡江澤民,希望民眾透過他們的控告事實,了解法輪大法好和發生十六年的這樣殘酷迫害。

孟慶蓮,女,七十歲,退休工人,丈夫廖松林,七十四歲,郴州市軍人接待站退休職工;廖志軍,四十四歲,湖南衡陽車輛段郴州火車站列檢所職工。

孟慶蓮在她的控告書中說:「我是一九九四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一九九四年,老伴參加了李洪志師父在郴州舉辦的法輪大法學習班,他一身的病,如:胃病、肺結核等多種疾病,煉功不久他的病就全都好了。我原來身體也不好,有肩周炎、胃病、深度子宮糜爛等疾病,也是一個藥罐子,為此我也走入了大法修煉,修煉沒幾天,我的病也好了,心中感歎大法的神奇,我後來走路一身輕,騎自行車好像有人推我一樣,我沉浸在身心健康的喜悅之中。」

孟慶蓮的丈夫廖松林修煉法輪功後,以前患的神經官能症、肺結核、鼻竇炎、前列腺炎及三十多年的胃病、工傷引起的腦震盪後遺症都好了,每年節約藥費幾千元。他還多次為單位維修水電設施,不要一分錢報酬。為鄰居維修水電器具,不收禮也不讓他們請吃喝。單位領導委託他做生活區物業管理,不收一分錢管理費,義務為大家服務。孟慶蓮的兒子廖志軍心地善良,憨厚勤快,樂於助人,是一個好青年。

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使我、我的家庭、我的親人們都受到了極其殘酷的迫害。」至今,孟慶蓮的兒子廖志軍仍然被非法關押株洲網嶺監獄。

北京石景山看守所:注不明藥物

我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趕赴北京上訪,只想告訴世人法輪功是好的,我師父是被冤枉的,應該還我師父清白。就因為講幾句真話,就被北京警察抓起來關進北京石景山看守所,遭非法審問,我當時未報姓名,先後遭受不斷的打耳光,打我的警察後來自己痛的發抖,可見他下手夠狠。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大冷天,脫掉我的棉衣,當時氣溫只有零下七度,警察拉住我的毛衣領往脖子裏灌了一雪碧瓶的自來水,還給我注射不明藥物,我全力掙扎,他們幾個將我雙手抓住,用手將我兩顎夾住,使嘴張開,用針筒將藥物噴進我的嘴裏。

到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我被轉送到郴州駐京辦事處。郴州公安局將我關進宜章縣看守所,四月十五日被單位接回,關在軍人招待所二十多天,五月,又被關到洗腦班半個月。這次被關押時間達五個月之久。

郴州市公安局警察陳兵志還搶走了我身上五百元現金,從北京劫持我回郴州的來回差旅費三千八百元錢也強迫讓我出。我回來後郴州「610」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對我罰款五千元,還將我關在招待所二十天的費用按每人二十元一天,共計四百元讓我出。共勒索我九千七百元,使我原本不富裕的家又增加了一筆沉重的經濟負擔。

全家人遭受的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上午,湖南郴州市「610」主任張和平、副主任吳代明發出指令,以郴州市國安局為主,北湖區、蘇仙區國保大隊為輔,對廖松林老人一家進行迫害。當時來了四、五輛小車,十幾人強行扣押廖松林、孟慶蓮老倆口。老廖不服,被一人踢倒在地,搶去鑰匙,然後將他雙手反扣推入一輛白色小車。孟慶蓮被扣著推上樓進屋,看著他們抄家。他們的兒子廖志軍上班時遭綁架。兒媳帶著四歲孫女佳佳一週前回娘家探親,在湖南常德安鄉她娘家門口被綁架。警察強行 將她拖上汽車,連鞋子都沒穿,四歲的佳佳看到媽媽被抓的恐怖場面嚎啕大哭。

廖家被抄走的財物有兩台電視機、助力摩托車一台、一台影碟機、十 套電視接收器、MP4一個、MP3三個,郵政存摺八本、現金四千多元(只要回一千九百多元)及大量法輪大法書籍和法輪功真相資料,就連老廖年輕時朋友送做 紀念的日記本(裏面有幾十元收藏幣)、兒媳的記帳本和孫女的成長日記及老孟準備十一月回老家的路費、嫂嫂送給老母親的紅包(放在衣櫃棉衣口袋內,衣在錢不 在)都一併搜走。還有他們每個人的鑰匙共四套,在被抓的當天也被國安搶走了。據鄰居說,在家裏無人的情況下,國安警察又來過三次,包括雜房,想怎麼翻就怎 麼翻。

被關押在郴州市看守所時,老廖的兒媳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會遭受如此苦難,精神崩潰。一個月後,老廖一家全部釋放。從後來發生的情況來看,國安警察是有意實行「放長線釣大魚」的詭計。

時隔半年之後,二零零八年五月十日,廖松林一家再次遭到同樣的迫害。來了十七人綁架抄家,九套電視接收器和安裝工具(如起子、錘子等)被洗劫一空。郴州市國安局謝功香、郭神光等連放在衣櫃裏的衛生巾都一張一張的捏過,一分錢生活費都不留。搜走存摺一本、定期存單一張計三萬多元,還有孫女衣褲裏準備上幼兒園的八百元學費,老廖夫婦準備回岳陽老家長住一段時間的開支約六千元和二張火車票,別人的有線電視費四百元等。

其中那張定期存單二萬多元是法輪功學員許郴生躲避迫害不能回家時托其兒媳保管的。當廖家多次向他們要這筆未開具手續的錢時,謝功香、郭神光不認賬,郭神光還伸出胳膊揮舞道:「你胳膊擰不過大腿,自認倒霉吧。」

當時小佳佳和奶奶被綁架到國安局,被審訊至半夜後放人,國安用警車送她們回家,而小佳佳扯著奶奶的衣角,不肯坐警車,要走路回家。當奶奶抱她上車,佳佳在奶奶的懷中仍然發抖,要求奶奶下車走路。此後小佳佳一看到穿警服的和警車就緊張的說:「壞人來了。」

後來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以「郴北檢刑訴字(2008)第一百七十二號起訴書」公然誣陷廖氏父子幫民眾安裝新唐人衛視天線是「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五十分,郴州市北湖區法院對廖父子非法開庭,庭上沒有宣布結果。過後法院刑事判決書「(2008)郴北刑訴初字第二百二十七號」分別非法判廖父子四年、三年半刑期,投入湖南常德津市監獄七監區和一監區關押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下午,廖志軍在公司上班時再次遭綁架。警察聲稱懷疑廖志軍在牆壁上噴寫「法輪大法好」等內容的標語。郴州市蘇仙區法院分別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和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兩次對廖志軍非法庭審。儘管辯護人為廖志軍作了有力無罪辯護,但是蘇仙區法院仍強行對廖志軍非法判刑四年,至今仍在株洲網嶺監獄遭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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