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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三次非法勞教 天津李義芬女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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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天津市法輪功學員李義芬女士於2015年7月11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遭多次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期間受到酷刑折磨。 以下是現年52歲的李義芬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1998年12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頭疼病、嚴重的鼻竇炎,坐月子後留下的腰疼病,全身乏力總感覺累,醫生說是疲勞綜合症。修煉後全都好了,感覺身體輕鬆,精力充沛,我無比高興,感謝師父感謝大法,大法讓我有了健康的身體,給了我新生同時我身心健康,每天快樂的生活,家庭和睦幸福。家人發自內心的說法輪功太好了。

為甚麼法輪功祛病健身和歸正人心具有如此神奇的效果呢?是因人內心按法的要求歸正變好的,身心自然健康。修煉是在生活中,一切環境中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實修自己,要善心對待任何人和事,做事為別人著想,發生矛盾都要找自己的過錯,錯了就向人道歉,矛盾瞬間平復。法輪功是一個和平、與世無爭,提升人的道德的修心大法,不管你是教授,學生,工人,農民,甚至是犯罪的人,只要按書中說的歸正人心,按照「真善忍」去做,做個更好的人就會得到精神和身體徹底的淨化。試想人人都信仰真善忍,那國家就會國泰民安!

綁架、關押、非法勞教三次

1999年7月,出於妒嫉的江澤民一意孤行,對這些善良的好人發動了史無前例的滅絕人性的迫害,使眾多的修煉人及家庭遭受了巨大的傷害,我本人一次被拘留30天,3次被非法勞教,修煉的大姐2003年被迫害致死。

1999年底,我為大法鳴不平,去北京打橫幅,被押送回天津市南開區看守所拘留30天。

2000年的最後一天無緣無故的被警察叫去派出所,結果強迫我寫保證放棄信仰,我不屈服,堅持信仰,不放棄信仰,結果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2003年3月,我講真相中被惡人舉報,非法勞教兩年。

2008年奧運會,警察瘋狂抓人,我被迫流離失所,在青縣講真相中被綁架勞教一年零八個月。關押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

遭刑訊逼供

在2001年被關押在南開區看守所期間,因為我不允許迫害修煉人,看守所劉所長把我叫到一間沒人的屋裏,卯足勁打了我幾個嘴巴子,打的我腦袋都暈了,然後強行給我戴上手銬腳鐐,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2003年我被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在天津女子勞教所不讓睡覺、罰站、做奴工扛一百斤的豆子,擇豆子很累,縫汽車墊子,用的針又粗又大,把手都紮腫了,很晚才睡覺,還經常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片子,學污衊法輪功的材料。

2008年奧運會期間,警察瘋狂抓人,騷擾我,我被迫流離失所,在青縣講真相中被綁架勞教一年零八個月。在青縣派出所,一個警察脫下鞋打我的臉,問我是哪裏人,還揪住我的頭給我照相,在當地看守所還叫死刑犯人狠狠打我,打的我嘴流血。在青縣看守所,我絕食了十天。

剛剛被劫持到河北省勞教所時,勞教隊隊長趙園喊我,我沒回答,他就把我拉到一間沒人的屋裏,狠打我臉,把我痛打一頓,渾身無力的我,暈了過去,半天才醒過來。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還隔一段時間,檢查一次身體抽一次血。

演示圖:電棍電擊

我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受盡折磨,因為不穿號服,被勞教隊長電擊,電的胸前都是小糊點,腿電的抬不起來。因為不做奴工,姓劉的隊長用筷子把我臉劃的全是血痕(當時做奴工是串筷子),很多人都哭了,說這不是給你毀容了嗎?因為不做奴工,警察三九天把我的衣服扒下來,只穿秋衣秋褲拉到外面凍著,關小黑屋並戴上手銬腳鐐一天給一頓飯一杯水,不讓去廁所,屋裏放個盆,拉尿都在屋裏,四五天才允許倒一次,冰冷的屋裏甚麼都沒有,也沒有床,沒有暖氣,身上穿著單衣服凍得發抖,根本睡不了覺,這樣殘酷的迫害了兩個星期。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強迫讓我聽污衊法輪功的污衊材料,我不聽,看我的人就把我按在地上強制我聽,夜裏不讓我睡覺,不知誰推了我一下,我猛的摔在地上,我出現了幻覺,幾乎精神崩潰。

在我被迫害期間我的父母和丈夫,孩子及親人精神受到很大打擊,還有我那八十歲的父親和母親整日以淚洗面,終日難眠。公公還要照顧我十幾歲的孩子吃喝,他老人這麼大歲數本應享受兒媳對他的照顧、孝敬,享受天倫之樂,卻讓他天天勞累,痛苦發愁。我丈夫開出租車每天回家很累,沒有時間照顧家。我丈夫的精神也備受打擊,我被綁架時,他躺在床上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精神幾乎崩潰。迫害差一點使我的家庭破裂。

像我這樣遭受迫害的家庭成千上萬,這是江澤民一手發動的迫害造成的,江澤民必須承擔責任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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