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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沒有罪」

——山西陽泉市礦區法院非法庭審張建勇、王玉紅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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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山西省陽泉市礦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建勇、王玉紅夫婦。來自天津的律師為他們作了無罪辯護,民眾聽明白了真相,張建勇的父母拽著法官說:「放了我兒子吧,我兒子沒有罪。」

上午九點左右,法庭內外聚滿了來聽真相的民眾,其中張建勇、王玉紅夫婦的家屬都到庭旁聽了整個過程。在開庭時,陽泉市礦區法院警察將戴著手銬和腳鐐的法輪功學員張建勇、王玉紅夫婦帶上了法庭。他們的老爸、老媽、姐妹、親戚和他(她)們的兒子們及旁聽的有緣人士,看見了好人被迫害戴著刑具時,都默默的流下了心酸的眼淚。

在庭上,正義律師根據公訴人對他們夫婦的所謂指控,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正義律師指出:「就本案來說,就是假的,就是冤案、錯案。」

律師認為:「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只是為了強身健體。祛病健身,從思想和行為上沒有構成犯罪,也沒有危害社會。公訴人指控我的當事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是不成立的。我的當事人,自己在家煉功組織了誰?利用邪教組織(編者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怎麼個利用邪教組織?破壞了甚麼法律實施?破壞了法律的那一條,那一款,使那一條、那一款法律不能實施了?破壞的過程形式是甚麼?」

律師試問:「你們對我的當事人的質問:看過電視和聽過新聞嗎? 知道國家對法輪功的規定嗎?本律師鄭重的試問公訴人、審判長及所有的工作人員,關於法輪功,你們了解多少?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確定的14種邪教其中沒有法輪功。你們知道嗎?說法輪功是x教是江澤民一人的主張,你們知道嗎?法輪功不是x教,反而對國家、對民眾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我的當事人在家中的大法書籍和所有物品,是個人思想信仰的具體表現和行為。這些都不能作為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有罪。」

律師最後說:「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本案的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罪名不成立。我的當事人沒有犯罪,應該無罪釋放。」頓時法庭內響起了一片掌聲。

最後,張健勇、王玉紅夫婦在庭上也做了自我辯護。張建勇說:「我只是聽師父的話,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到哪裏也是個好人。」王玉紅在庭上說:「我煉功只是強身健體,做個好人,這也是我們師父要求的。我的行為沒有危害社會,應無罪釋放。」

整個庭審過程就是民眾聽真相的過程。休庭後,家屬和民眾都對正義律師豎起了大拇指,稱讚不止。真正明白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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