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聘請的四名維權律師逐一針對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並嚴肅指出:對法輪功這麼多年的持續迫害,觸目驚心,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當事人採取非法關押、刑事處罰,相關責任人都已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製造偽證、徇私枉法、枉法追訴、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律師的辯護過程中,沒有受到干擾或阻止。
庭審中,法輪功學員每個人都以親身經歷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前後身體和心靈發生的巨大變化,以切身實踐證明法輪大法對個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表明自己向世人講清真相所做的一切都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並無任何違法行為。陳述過程從時間、內容均未被限制或阻止。二零一三年同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胡榮英時,繼續踐踏法律,不斷限制、阻止或制止胡榮英的陳述。
法輪功學員王冬玲在陳述中講:十年前我丈夫(原勝軍,濟源市物資局局長)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九年後自己又以相同罪名再遭非法拘捕。拘捕時兒子因車撞事故正在承擔刑責,兒媳因承受不住殘酷打擊離家出走;原本需要照顧的婆婆已經七十二歲,卻還得全日制看護只有三歲的曾孫。有人對我說,看你把家庭搞成啥啦。是的,我原本有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婆媳和睦相處,夫妻相敬如賓,兒子無憂無慮的快樂成長,工作滿意,事業順心。修煉大法後,全家更是身心愉悅,其樂融融。可是,僅僅是因為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我的家庭卻遭遇了魔咒般的苦難。迫害致使我的家庭支離破碎,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難道信仰真善忍、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錯的嗎?這苦難是我及我的家人造成的嗎?我及我的家人究竟錯在哪裏?請誰告訴究竟甚麼才是對!請誰告訴我?誰應該對發生這殘酷的迫害承擔責任!參加庭審旁聽的很多聽眾聽後都忍不住而落淚。
王冬玲的丈夫原勝軍曾任河南景弘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紀檢書記、三分廠廠長、書記,濟源市物資局局長。原勝軍按照大法標準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一身正氣,不貪不腐。人們評價原勝軍:「一不喝酒,二不吸煙,三不跳舞,四不玩女人,五不打麻將。」「對人有禮貌,像原勝軍這樣的幹部現在太少見了。」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造謠污衊、迫害法輪功,原勝軍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給江澤民寫了一封公開信,講述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因此被非法拘捕,誣判三年,先後被關押在濟源看守所、鄭州監獄(新密)。期間,原勝軍遭受毒打、電擊、洗腦等酷刑折磨,並被單位開除公職。期間,王東玲也被監視居住。
二、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中午十一點半,濟源市國保支隊隊長王明麗、政委王國友夥同「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惡人,闖入原勝軍家裏強行抄家、 抓人。在濟源市看守所,原勝軍絕食抵制迫害。第八天,原勝軍被劫持到第一人民醫院野蠻灌食。四月二十九日,濟源市公安局非法下逮捕令,不允許原勝軍的家人探視。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濟源惡人非法對原勝軍秘密開庭,誣判六年。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半,原勝軍從醫院走脫,跑到濟源市承留鎮南桃村一村民家。之後原勝軍被惡警團團圍住,惡警強迫南桃村大小隊幹部,在原勝軍還未死亡的情況下,簽字證明原勝軍已死亡,當場將原勝軍拉往火葬場。在路上,原勝軍被惡警活活打死。惡人把原勝軍冷凍在殯儀館,寫的名字是:「無名 氏」。
原勝軍的母親張玉平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七十六歲的張玉平老人在控告書中說:「我的兒子在這場浩劫中被殘忍迫害致死。兒媳又幾次三番的被綁架,長期超期羈押,孫媳因承受不了沉重打擊離家出走,留下孫子和一個二歲的曾孫由我一個已 年逾古稀的老人艱難支撐,導致我的精神幾乎崩潰。迫害已經使我原本美滿和諧幸福的家庭瀕臨絕境,生存難以維持。如不改變現狀,無異於繼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