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撐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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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七月二十八日,黑龍江省賓縣各鄉鎮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綁架,大多數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八月三日是接見日,在賓縣看守所,當地的同修一週來第一次遇到一起,就此次大規模的迫害進行了交流。大家達成了共同認識:第一,控告江澤民沒有錯,法中有這個理,在人中我們享有控告和起訴的權利;第二,迫害發生了,一定有我們修的因素,我們應及時歸正不符合法的思維向內找,同時擺正基點,變迫害與被迫害為被救度與救度的關係;第三,不能被邪惡表面的囂張所嚇倒,及時恢復集體學法,在法上交流整體提高整體昇華,思維在法中才是最安全的;第四,及時曝光邪惡的一切信息便於更大範圍的同修形成整體;第五,積極配合家屬要人必要時也可走法律程序聘請律師。

現在回頭看,這件事能在賓縣發生、能發生在寧遠鎮,值得我們思考!

據說二十七日晚賓縣及各鄉鎮大多數大法弟子都接到了「二十八日凌晨二~四點全縣大搜捕」的消息。當時有的同修就說,把家裏東西收拾收拾,出去躲一躲。有的說這幾天也別出去了,自己在家學法發正念吧。也有的說,不承認邪惡的安排,正念解體它。有的說:當時寫控告書的那一刻就沒有怕它,誰來就給其講真相救他等等這些想法。

當迫害發生了,再看看同修的表現:寧遠當地同修想把知道的情況曝光找不著人;有的同修跑了很遠的路到同修家,家人卻說不在家,去哪兒哪兒了,幾個月才能回來。其實同修明知道被找的同修就在離家不遠的地方,但家人就是不說。大多數都是這種情況,感覺一盤散沙。縣城的狀態是:有的學法小組也停了,部份同修也「藉機」走親訪友了,也有的同修問別人自己是走還是留,正常的大組學法也不敢參加了,電話也打不通了等等。如果迫害前的這些想法及迫害後的這些表現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普遍,那這是不是這場迫害發生的理由呢?

其實不管是迫害前的想法還是迫害後的表現,首先就是「怕」!從常人的法律角度講,我們有控告和起訴的權利,十六年對大法弟子的血腥迫害,我們控告它不應該嗎?此時害怕的應該是他們,我們應該堂堂正正、理直氣壯的履行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何怕之有啊?!

在這次綁架中有這麼一件事:當警察剛進同修家門就要往裏走時,同修的女婿(未修煉法輪功)厲聲說:換鞋再往裏走。就在警察換鞋期間同修把一切收拾妥當,同修的女婿也準備好了照相,警察進屋後手碰到哪就照哪,警察就不敢亂動了,最後很客氣地和同修說:你和我們走一趟,了解一下情況,很快就會回來。同修跟他們走了,在路上給他們講真相,警察們說:你可千萬別給我們上網啊!結果這位同修很快回家了。明白真相的常人都能做到這點,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徒啊!難道還不如一個常人嗎?!

再從修煉角度看,訴江的全程師父都已鋪墊好了,師父要的就是我們用正念去做!有師父做後盾我們還怕甚麼?這是不是不信師、不信法的表現呢?!

再者,畢竟表面看是因訴江引起,那我們真得靜下心來,反觀一下自己寫控告書的基點問題。如果為了我如何如何、為了洩私憤讓江某某如何如何而寫,那都偏離師父所要的了。其實控告他不是目地,是為了制止這場迫害,以解救更多被他毒害的眾生。那我們就問問自己:我做這件事是為了救度眾生嗎?如果不是,那是為甚麼?這樣問下去就能找到根本。

從接到大法學會通知到發生綁架三個月以來,通過和同修在一起學法交流,認識上提高很快,尤其最近幾天學法組同修們的變化──由開始的忐忑不安到後來的坦蕩無畏,真是體會到了大家在一起交流的重要。邪惡製造種種迫害假相就是不想讓我們形成整體,平時我們也都說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否定不是嘴上喊的口號,而是在行為上不承認。只要我們在法理上清晰了,加之我們的神通──發正念,邪惡自然消失遁形。在這裏真的希望沒在一起學法的同修快點走到一起來,集體學法是師父給我們留下來的修煉形式,必須遵循。現在還不在家的同修或聯繫不上的同修,快快回來或出來,和當地的同修儘快形成整體,共同撐起我們救度這一方眾生的責任,完成歷史的使命!

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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