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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公務員被勞教三次、冤獄八年 妻子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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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潘剛,男,五十七歲,吉林省農安縣地稅局公務員。修煉法輪功後時時嚴格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遠離吃、喝、卡、拿、沾,跟他出去辦事的人,都說他是傻子,因為他們也得不到實惠和好處了。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手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潘剛因堅持信仰做好人,被單位違法停發工資十多年,並多次陷害使其身陷牢獄飽受酷刑摧殘。潘剛又於二零一零年遭非法冤判八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公主嶺監獄遭受迫害,近期家屬前去接見被告之潘剛被關小號嚴管,不允許接見。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潘剛的妻子幾次給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對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下面是潘剛過去十六年來遭受迫害的事實:

初陷囹圄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農安縣地稅局把潘剛非法監禁在單位,因潘剛不寫誹謗大法的東西,被單位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裏,潘剛經常遭到管教毒打辱罵和體罰,挨凍受餓,苦不堪言。即使這樣,每天還要交二十多元的伙食費,不給收據。單位負責洗腦迫害的主管局長彭延福曾說:如果你能和大多數地稅幹部一樣,吃、喝、嫖、賭、抽、並收受賄賂,我就不管你了。

第一次勞教摧殘──打掉兩個腳趾蓋 撬掉兩顆門牙 踢折一根肋骨

二零零一年元旦,農安縣寶塔派出所的警察崔平、柴立冬早八點強行把潘剛綁架,並關進拘留所,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把家洗劫一空。當時潘剛八十八歲母親在旁,他們全然不顧。

在拘留所裏,刑警隊趙雲龍、姚國慶對潘剛拳打腳踢,後又把潘剛摁倒在地,用一根一米多長的四稜木棒子狠狠打臀部,把木方子都打折了,又用打折的木棒子繼續打,直到累的打不動為止。第二天,又繼續打,把潘剛臀部都打成青紫色。管教劉中曾對潘剛拳打腳踢,逼做各種姿式的體罰。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把潘剛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迫害。四月份時勞教所裏警察逼迫法輪功學員超體力勞動,期間,潘剛兩隻腳被勞教犯人林躍民用槓子撮的青一塊紫一塊,兩個大腳趾蓋全部脫落;惡人林躍民還用板子砍後背、腰、腿,使潘剛走路艱難。

七月份一天早上開飯前因潘剛高喊「法輪大法好!」被一群勞教犯人拳打腳踢;被大隊幹事趙久勝電棍電;被教導員李雲波、大隊長李成舟、分隊長郭一平輪番拳打腳踢,踢折一根肋骨。

後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濃鹽水摧殘;不配合迫害被衛生所的金大夫用針頭扎腳心、手指肚、人中等部位,當時鮮血四濺;又叫勞教犯人把腮幫子都揉搓破皮了。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在教導員李雲波的指揮下,勞教犯人尹春龍用鐵器把潘剛的門牙撬掉兩顆。十二月份被分隊長郭一平用電棍電出大便。受盡酷刑後被非法超期關押一個多月放回。

單位違法剝奪一切經濟來源並送進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初從九台勞教所回家後,單位讓潘剛上班但不給開工資。為了生活,潘剛要找另外的工作,他們不但不允許。相反,還要他天天到單位「報到」。由於斷絕了經濟來源,潘剛一家祖孫三代六口人生活無法維持。六月末他年邁的父母雙親被迫去了農村,導致一家骨肉分離。

後潘剛到長春地方稅務局人事處諮詢工作之事,農安縣地稅局副局長姜日紅報復潘剛。於二零零二年九月末找來寶塔派出所警察把潘剛綁架到洗腦班關起來。並揚言送勞教。潘剛深知勞教所的殘暴及邪惡, 第三天晚上他從三樓頂上拽著電話線跳下去,當時摔的腰椎骨錯位。潘剛逃出洗腦班後,單位勾結派出所到處抓他,逼得他流離失所。

又入「人間地獄」──勞教犯人叫囂:叫你活著難受,想死留口氣

二零零三年一月潘剛進京證實大法,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駐京辦送往農安。三月被農安縣公安局送往長春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剛入所就被洗冷水澡,然後一頓毒打,絕食後用鐵器撬牙,灌濃鹽水。在五大隊裏,經常挨管理科高志錄毒打,常常是舊傷未去,又添新傷。

三月份,被惡警教唆勞教犯人張鐵軍、萬有光、韓志遠三人把頭摁在上床的梯子裏,用鐵管子打臀部、大腿及腿肚子,被打的一道道青紫的傷痕,又強迫每天坐在水泥地上。勞教犯人韓志遠曾叫囂說:「這樣對待你們都是大隊幹部的意思,就是要在身體上摧殘你,在語言上刺激你,在精神上折磨你,在行動上規範你,在飲食上節制你,在經濟上封鎖你,叫你活著難受,想死留口氣。」正如他所說一年多的勞教生活使潘剛九死一生,在這座「人間地獄」歷盡酷刑折磨。

七月份潘剛等被非法驅使到所外幹重體力活。潘剛想到自己修「真、善、忍」沒有錯,反被綁架並非法關押不合法,於是出走。不幸被惡警抓回,把臉都打變形了,然後關進小號。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朝陽溝勞教所開大會誹謗大法。潘剛厲聲斷喝:閉嘴,不許誹謗大法。惡警們窮凶極惡,對潘剛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所長王延偉還親手扒下潘剛的衣褲,往身上澆水後再用電棍電;後把雙手背銬,再將鎬把插入,手銬深深銬進肉裏,抬起放下,不斷重複,累得惡警大汗淋漓,直到抬不動為止;被關小號三十三天,沒有鋪蓋,雙手被銬抻九天,最長時間一天長達二十多小時,直到造成他的一雙手腕潰爛化膿才停止。

使用各種刑具迫使其放棄大法,被潘剛拒絕。潘剛以絕食抗議,被野蠻灌食,將門牙又撬掉一顆。不能吃飯,只能喝奶,骨瘦如柴,遍體鱗傷,不能走路,滿身是疥。酷刑折磨導致下身潰爛幾個月不能穿褲子。有時整宿不讓睡覺,第二天還讓幹活。一次因潘剛堅持煉功,遭到毒打,並在十一、二月份天氣裏,被扒光衣服,弄到水房。犯人打開窗戶,向他身上潑水,十幾盆下去,人也被凍僵了。

最後潘剛被迫害致全身肌肉嚴重萎縮,體重約有八十斤,每天坐如針氈,度日如年,全身流膿淌血。雖然這樣,到期仍不釋放,又被他們非法加期三個月,加期到期還不釋放。潘剛勞教加期期滿時,家人去接得知潘剛又被單位送進「洗腦班」繼續迫害,最後導致精神恍惚。由於他不停的遭受迫害,致使他的老母親盼子不歸含冤離開人世。

單位又做假證三進魔窟──關小號一百五十天,吊銬六十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潘剛從洗腦班出來後,地稅局局長張義文、副局長姜日紅仍不准他上班,剝奪了他作為公務員應享受的一切待遇。就連二零零零年年末獎金和二零零二年上班期間工資也不給,經濟上的迫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只能靠兒子和妻子打工養家糊口。

零五年一月他又到長春地方稅務局請示工作,人事處的王處長和黨務處的曲書記接待了他,曲威脅他:「再不准你來找上班和工資的事,否則給你找個吃飯的地方。」

零五年二月二日他到單位去,局長張義文找來國保大隊的人把他抓走。二月六日張義文派司機出車以假證把潘剛又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

在朝陽溝勞教所潘剛因抵制迫害被多次毒打。三月末又被轉到葦子溝勞教所迫害,被關小號一百五十天,被吊銬六十天,最長時間一天吊長達十八小時,使身體和雙腳都變了形,導致幾次昏死。在這次被迫害期間,潘剛的老父親由於擔心兒子的生命安全,精神受到巨大的刺激,不久也含冤離世。臨終竟沒能見上兒子一面。

單位再次勾結國保 冤判八年重刑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上午,潘剛在一家副食店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綁架,惡警從他身上搜去鑰匙闖到家裏抄家,家裏十幾歲的孩子阻攔,被推到一邊,他們從天棚到地板搜個遍也沒拿到甚麼東西,就把所有的書都拆成一張一張的照相,臨走把孩子的新筆記本電腦拿走兩個月以後才要回來。

四月二十四日國保大隊王世福、王維鑫等人又來家要電腦說檢查一下。家人問為甚麼三番五次的到家來,其中一個警察說:不是我們要來,是地稅局領導非要給潘剛判刑,不判刑都不行呀。又說:這次要是電腦沒問題,光發傳單也不夠判刑的。

潘剛被國保綁架後身體極度虛弱,被農安看守所單獨關一個監室,怕別人知道。後送勞教被拒收,又送往長春勞改醫院迫害。家屬曾往返於國保大隊、看守所、法院、地稅局之間繼續要人和講明真相,告訴他們信仰沒錯、做好人沒錯。都被以各種理由推托,根本見不到要找的領導。

後農安縣法院對潘剛進行秘密審判,戒備森嚴,法院門口布滿警察、警車,還有噴水車,害怕家屬和法輪功學員知道後去要人。就這樣潘剛被偷偷的枉法冤判了八年重刑,送到公主嶺監獄遭受非人的迫害。

潘剛從二零零一年被停發工資,取消一名國家公務員應有的一切待遇。然而潘剛並未被開除,他十多年的工資哪裏去了?地稅局領導為甚麼極力要給潘剛送進監獄可想而知。潘剛這一切遭遇皆因江澤民一己之私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現其家屬要求法辦迫害元凶江澤民,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公民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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