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澳洲居民控告江澤民 大陸親人遭威脅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現居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胡淑芬,原籍江西省玉山縣。繼今年五月份習近平政府推出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規定後,胡淑芬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底向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寄出了她對江澤民的控訴信。

時隔一個多月,即八月初,胡淑芬身在國內的丈夫受到不願透露真實身份警察的威脅、恐嚇, 並讓其丈夫轉告在海外修煉法輪功的妻子「不要參與政治」,還施壓說「這是公安部壓下來的,要求通知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這使該學員和其國內的丈夫遭受了強大的心理和精神壓力。

胡淑芬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患有神經性頭痛、類風濕性關節炎、嚴重胃炎及胃下垂、內分泌紊亂引起全身浮腫等疾患。 修煉三個月後各種病症消失,自此沒有再吃一片藥,不但為國家節省了大量醫藥費,還因身體一直健康良好,取消了因治療頑疾而不得不考慮賣掉房子的計劃。更使她受益一生的是,當讀完《轉法輪》後,淑芬如夢初醒,明白了如何做一個好人,如何做一個對社會、家人和朋友有益的人。

然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 出於嫉妒和對權力的無限貪婪,發起了這場史無前例的、人類歷史上最殘酷、最血腥的對法輪功這個中國最大的獨立修煉團體的迫害。十六年來,胡淑芬和她的家人像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一樣,承受著因信仰真、善、忍而遭受的無端迫害。迫害開始後,指導胡淑芬修煉的各種大法書籍被全部沒收;為了達到試圖逼迫她放棄信仰的目的,從上級單位到本單位中共人員還專門成立了洗腦轉化小組對她進行輪番談話、施壓。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玉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戴立民、黃之秀、丁樹林及原玉山縣610辦公室主任何躍榮(已遭報應死亡)等人以有人舉報為由,對胡淑芬家進行非法抄家,抄到一本手抄《轉法輪》,然後以她的電腦存有《轉法輪》為藉口綁架胡淑芬,同時搶去電腦一台,後非法拘留十四天,勒索五千元人民幣才得以保釋。出來後又要強行抽血,同時又逼她寫保證書放棄修煉,她不寫,她的丈夫在壓力下還表示要與她離婚。

中共惡黨煽動仇恨、株連迫害,使胡淑芬的女兒和丈夫因她修煉法輪功而在單位被領導和同事嘲笑,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幸運的是,胡淑芬有機會來到民主國家澳大利亞,能夠自由的學法煉功,依舊遵循真、善、忍做好人。

現在政府既然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她的訴訟行為就是在履行正常法律程序,將自己曾經蒙受的不白之冤運用法律手段向國家相關機構進行說明並尋求合法的解決方案,何謂「參與政治」呢?而身在國內的家屬為何要因她的這種合法行為而遭中共的威脅呢?

截止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止, 已有海內外十五萬七千人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美國、加拿大、瑞士等國政界人士紛紛表態支持訴江,並認為將江澤民推上歷史的審判台是歷史的必然!

希望那些仍在直接或間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認清形勢,懸崖勒馬,主動了解真相,停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