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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東縣石金華十多次被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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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我是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白地市鎮一名七十多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

我原是十多種疾病纏身,胸前,後背,全身關節,無一時一刻不痛,難受的要命,吃藥、打針,花錢不少卻不見效。九八年冬,我的一位親人向我介紹了法輪功。我當時一聽說「法輪功」三字就感到特別親切,特別高興,感覺到自己有救了,第一次學功就明顯感到非常舒服,很快我就學會了五套功法。

我又到同修那請回了《轉法輪》,從此每天認真的不停的學法煉功,不長時間我全身病痛就不翼而飛。

正當我沉浸在得法後身心健康的喜悅中時,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因為妒嫉,開始瘋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鋪天蓋地的謊言矇蔽了人們的雙眼,毒害了所有不了解大法的人,我修煉的環境沒有了。我曾先後十多次被非法關押、慘遭迫害,親歷了江澤民邪惡集團的無恥和瘋狂。

那是九九年八月十五日,我修煉還不到一年,公安說我煉法輪功,綁架拘留了我十五天,還逼我兒子交了三千塊錢押金才放我回家。

時隔不久,縣公安局和本地警察藉口說我在家煉功,又綁架我,並抄我的家,搶走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一千多塊錢,搶走二十四寸電視機、影碟機、錄音機各一台,把我九十多歲的老母親獨自一個人丟在家裏,無人照管。

九九年底,我上京討公道,被北京邪惡綁架,惡警把我身上帶的一千五百塊錢全部搶走,一分不留,然後將我轉回當地拘留所進行非法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一日中午,在我縣拘留所裏,惡警叫我們六個人出來站在一棵雪松樹底下,任由他們拳打腳踢。我剛站好,惡警李偉像猛獸一樣就朝我撲過來,用拳頭猛擊我的面部,頓時我的鼻子被打的鮮血淋淋。他穿著大皮鞋,還猛踢我胸口,我被踢得倒在地下,然後他抓我站起來朝我腹部又飛起一腳,立刻我倒下甚麼都不知道了,昏過去了。這時監號被關的人都哭了起來,但惡警卻謾罵不休,並威嚇說誰再哭就把誰也拖過來打(這是後來他們告訴我的)。

十多分鐘後,我躺在地上睜開了眼睛。惡警看我醒來了,還不放過我,把我拖起和大家一樣跪在布滿小石子的地上,雙手平舉。十個惡警手持竹片砍我們的手背、腳踝骨等處,穿著大皮鞋在我們的小腿上踩,踩的骨頭啪啪響,他們還呵呵笑。直到下午五點鐘,才把我們推到無門無窗的灰塵很厚的破爛廢屋裏。我們全身重傷,臉腫的像麵包,個個都面目皆非。

那天北風呼呼,大雪紛飛,晚上也不給我們飯吃。我們睡了,惡警來探聽時,我們無聲無息連哼都沒哼一聲。到了晚上大約九點鐘,惡警周先忠用大可樂瓶裝了兩瓶冷水,然後突然揭開被子,把水洒在我們的被窩裏、頭上、身上,我們的被子、衣服都被淋濕了,冷的直打寒噤。

就這樣我們天天被無端的迫害,幾個月後,還要每天出三十六元的伙食費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我正在家裏學法,幾個當地的惡警又破門而入。那個姓李的教導員二話沒說,抓住我的手小臂「喀」就掰斷了,手臂骨頭斷了,皮沒破,我的手當時就腫起很大,從肩頭到手指尖都腫得烏黑,痛的我要命。他們又抄家搶走我價值兩千多元的物品,然後綁架我。在拘留所迫害了我四個多月,勒索了我四千多元現金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大兒子接我到深圳他家,讓我在他家修煉。我在這裏學法、背法、煉功,身體更加健康,心性不斷昇華。我想我是師父的真修弟子,現在邪黨在污衊誹謗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我不能只顧自己在家學法煉功,而不去證實法,那怎麼能對得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呢?於是我複印了傳單《給有緣人的一封信》到外面散發,那一天恰好發到了一個便衣隊的邪惡手裏,又被綁架了,還抄了我兒子的家,在深圳南山被邪惡冤判三年。

那年我大兒媳二兒媳正好生小孩。由於被非法關押,我不但不能帶我的小孫孫反而還連累我的兒子們常去廣州三水婦教所那黑窩去看我。

二零零三年十月份,三年冤獄期滿,兒子接我回了家。回家後,我又抓緊時間做好三件事。一次在外發真相資料和貼不乾膠標語時,又被惡警綁架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個月。四個月回來後,已到了二零零四年,我又隻身投入了講真相的行列。

從零四年到零九年的六年中,我六次被綁架並抄家,每次都被拘留十五至三十天,大法書和師父法像被抄走,被搶走的人民幣數萬元,還有電視機和影碟機各兩台,手機錄音機和MP3、MP4大大小小物品一共四十多件,連我兒子用的電氣化小工具都被掠走。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下午,白地市派出所邪惡鄧昌能等共有六個人在我家附近蹲坑,我從外一回來他們就蜂擁而上,抄我的家、搶走我的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手機、還有代同修買的四個MP3,一千多塊現金,將我綁架至祁東看守所。

六月十日由上海顓橋派出所六個惡人從祁東看守所將我綁架至上海閔行看守所,八個月後中共要對我非法庭審。我三個兒子為我請了律師,開庭那天只有兩個律師和我三個兒子到場,法庭只是草草的走過場,律師為我作無罪辯護,講的有條有理,法院卻全然不顧,結果610操控法庭人員冤判我四年。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那天下著大雪,我被押送進了上海市南匯監獄。在這裏,我沒有配合惡人,勞工服我不穿,點名我不應答,我抗議:我不是犯人,我是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惡警就利用犯人用封傷膠布封我口,把後窗門打開讓我吹雪風,罰站從早七點至晚十二點,天天如此。後又說我有這個病那個病,叫我吃藥,我從不配合。

二零一一年二月初,惡人把我騙進精神病醫院,說我有病要住院。一進醫院,六個勞改犯就一齊上來把我倒拖進房間,綁在死人床上,上身也用繩子捆住,我一點都不能動彈。四十八小時後才鬆綁放下來,放下來後,我的腳好長時間都站立不穩,全身抖得很厲害,那種滋味簡直無法形容。後惡人又說我有高血壓,天天要灌我藥,把我牙也搞掉了,鮮血淋淋。他們還三天兩天要我讀、寫污衊誹謗大法的東西,我不從,他們就用非法的手段逼我,於是我就喊「法輪大法好」,這時犯人就用擦腳布封我口和鼻子,我多次被捂昏倒,甚至差點被捂得失去生命。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立秋那天,我仨兒子和大兒媳、孫女們千里迢迢都來看我,我哭著向我的親人訴說自己的遭遇,大中隊長說我向親人說了我被迫害的情況,返回到監房就綁架我關禁閉,罰站,每天從早上七點站到晚上十點。那是農曆六月二十幾,正值高溫三十七度至三十八度,警察不讓我洗澡,每天早晨洗臉都不能洗脖子和手臂,上下午喝一次水,大小便拿我的面盆裝;如果臉上有蚊蟲叮咬都不能動手摸一下,動一下加罰一小時;口也不能動,不能說大法一個字,說了又加一小時,所以我每天多數都要站到午夜十二點,甚至凌晨一點、二點、三點,多次被站昏倒。由於站的時間太長,我全身都浮腫,腿痛的晚上睡不著覺,又由於眼淚流的過多,眼睛很模糊,我堅定的挺了過來,警察原定要罰我三十五天,後改成了二十五天,提前離開了這個黑窩。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由於我腿痛的厲害,我好想煉功呀!我把腿剛搭上就被「包夾」發現舉報了,第二天獄中大、中隊長和犯人十多個把我五花大綁用輪椅送進醫院,我拒絕,高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又拿抹布來封我的口和鼻子,這時醫生看到了,說這樣會出人命的。我回過氣來後,對醫生說,我是法輪功學員,我沒有病,是她們把我折磨成這個樣子的。惡警不由分說,說我喊「法輪大法好」又罰我靜坐三十天。我全身四肢坐的都腫了起來,又脹又痛。我淚水都流乾了,眼睛看不清也睜不開,那真是感覺到了崩潰的邊緣。

二零一三年年終評審,惡警們在名利的誘惑下,又想對我施加迫害。於是就使出一套謊言,說監獄領導說我年紀大了,想幫我減刑讓我早回家,要我在一張白紙上簽了名字就行,我說我是修煉人,我沒犯罪,哪來的刑期,想在我面前做手腳,我堅決不幹。惡警氣急敗壞的說:「不簽也得簽,由不得你。」於是她們六個人大打出手,捆住我抓住我的手簽字,我拼命掙扎,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們又用擦腳布封住我口,我死活不依,她們只好作罷。

我去年(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離開黑窩,回到了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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