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國安扣留訴江信函 自知理虧不敢報名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七月二十日那天,我替八十一歲的母親在無錫市清揚郵政局郵寄了一封發往高檢控告江澤民的郵政快遞,工作人員收了錢,給了我一張回單。

可是寄了三、四天還沒有接到收件短信,我去了郵局才知道快件被公安國保人員扣留了。我不斷地追問原因,郵局人員支支吾吾解釋不清,後來給了一個聯繫人的手機號碼,原來是南長區公安國保吳警官扣留的,電話號碼:13506171106。

出了郵局我就去找了公用電話,就打給吳警官,我說你是吳警官嗎?我叫胡鳳玉,接著我就問為甚麼把我母親的控告信扣留?他說:你來了我再給你解釋。隨即就把電話掛了。

我繼續打過去,對方接手機的人說是姓陳,我就對他說,你趕快把我母親的控告信寄了,不要做知法犯法的事。他說:本來我就要找你,你反倒來找我了?我說:我等著你。並反問他,你叫甚麼名字?他說:我不會告訴你的。我說:我能堂堂正正的把自己的名字報給你,你怎麼不報呢?他說:我不會報的。接著就把電話掛了。

其實這些人這些年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幹了很多不光彩的事,所以他們內心是懼怕的,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公開。

法輪功學員是合法公民,公民對無視國家憲法和法律的當權惡人提出控告,完全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可是他們把控告信隨意扣留,阻礙我們發控告信,是侵犯我們的通信自由權,控告申訴權,同時也妨礙執法機關的有效監督、執法。

他們的行為真的構成了「破壞國家法律實施」,這才是真正的在犯罪,江澤民迫害了修真向善的修煉群體,並殺了人,還把被迫害的好人和被他殺的人判了罪,這是哪家的理,哪家的王法呀?若想藉此死保江黨,領取獎賞,那是螳臂擋車,愚不可及,只會更快地把自己推入絕境。

「訴江」既是民意又是天意,這是歷史的必然,誰又能擋得住呢?只有拋棄江黨,才會有一個好的未來,繼續追隨江魔,只能是死路一條,世間和上天的審判隨時都可能降臨。順應天意,順應民心,選擇正義和善良,是為自己選擇光明的前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